是夜,皎潔的月光灑在枝頭上,溫柔了公園的每個角落。時值夏日,蟬鳴唧唧迴盪在幽暗的樹叢間,偶來幾聲的鳥啼,更顯出這兒的靜謐。
我循著往常的慣例,採著腳踏車悠遊於公園深處,享受著那徐徐的微風。一切都是如此的平凡,直到我看見了遠方二個模糊的人影。他們相依偎的模樣,一看就知道是一對。
「又來了。」單身的我不免心生羨慕,但光線昏暗,我並未特別注意到他們。
如果就這麼過去了,多好!但願我從來沒有看到這一幕。沿路碰到的少說也有十對,為什麼,我要在靠近他們時瞥上一眼?為什麼,對於所見之人感到詫異後,我要立刻掉頭趕上他們,慌亂地再確認一下?
我永遠忘不了,他那在朦朧月色下卻清晰的輪廓。
他不是幾個月前才向我告白嗎?
思緒頓時回到四年前,我初遇見他的那天。起初,我對他別說有意思了,連特別的感覺都沒有。我的學校生活應是平靜如水、逍遙自在的,但就是有些唯恐天下不亂的三姑六婆,和一些閒來沒事愛講八卦的無聊人士,每天唯一的樂趣就是繞著我倆打轉,亂講我和他的關係,「唉喲!好登對喔!」此類的話不絕於耳。難道他們不覺得這毫無意義嗎?
可悲的是,我竟真的信了,傻裡傻氣的我,自作多情的暗自高興:有人喜歡我耶!現在想起來,只有四個字能形容:單純幼稚,但當時,我真的是那樣可笑。
一切都在懵懵懂懂中,我對愛情這檔子事沒經驗,有的只是一籮筐的美好幻想,這些不切實際的八卦更加深了我對未來的憧憬。於是,我就如此莽撞的在和一群人的交換日記上寫下「我喜歡他」。
這根本等於把自己推入無底深淵。當時我對人太過信任,怎也想不到她們會毫不在乎我地大肆宣傳,在她們將此事「發揚光大」後,深淵中的我竟還是不以為意,仍沉溺我的夢中。直到我間接得到了一樁令人發抖的事實:他根本早已心有所屬,覺悟的鐘聲才在心中響起。
我彷彿大夢初醒,第一次意識到,過去的我是多麼荒唐。我覺得好丟臉,自作多情往往只有失盡顏面的下場,更何況這是不僅本班,連隔壁班都略有所聞的。失意的我只好緊急喊停,用盡一切方法掩蓋我丟臉的錯誤,其中一個就是轉而喜歡我在他之前的暗戀對象,其實,與其說喜歡,不如說是一種情感的寄託、心理上的安慰。總之,事情總算被壓下來,事過境遷,也就沒人提了。
不解的是,幾個月後,他又突然非常積極的向我示好,甚至大膽到等於向全班公佈此事。我對他早已沒感覺,只覺得莫名其妙,不太想理他;並不是感到厭惡,我只是累了,我的心放在以前的對象那兒,放的好好兒的,絲毫沒有半點波濤,何必自找麻煩?更何況,他突然改變心意,不是有點兒不對勁嗎?此時班上又流行告白遊戲,若他也只是隨便說說,當這是一場遊戲,我卻為了他的遊戲而改變自己,想辦法拾回對他的感覺,那我不就重蹈之前愚昧的覆轍了?
「省省吧!人不能蠢第二次。」這是我的名言。
我始終以消極的態度面對他,什麼也沒有多想,我只想多念點書,多吸收新知,好為未來鋪路,也讓自己的生活有點目標和意義。但我仍三不五時收到他的巧克力、糖果等,他總是在路過我座位時,順手在桌上放一個。剛開始,我還懷疑該不該收,但全班都知道我的心儀 ── 其實只是情感寄託 ── 的對象是何許人也,那收下,應該不會讓他誤會吧!最印象深刻的是一隻會說「I LOVE YOU」的海豚玩偶,現在還放在抽屜哩,不過,當然已經不再叫了。
我曾聽說過,他的那些死黨們都罵他笨,罵他不把握之前我喜歡他的時機,偏偏要錯過了再回頭。不知道為什麼,我還是很固執,固執地不去回應他的感情,而我們兩個,就在這樣混亂的狀態下過了一年。
這是我們第一次錯過。
一年後分了班,我們從此分道揚鑣,在新班級裡有自己的新天地、自己的新生活、自己的新對象。
是嗎?如果真是這樣就好了,你不再想我,我也遺忘了你,如果一切都畫下句點,多好。
他不知哪兒弄來我的電子信箱,開始寄信給我。我覺得這也沒什麼大不了,就當和老同學保持聯絡有何妨?反正現在見面機會少之又少,從他的班到我的班要長途跋涉好長一段路,情總會淡掉的,思想單純的我這麼想著,也回信給他,於是,伊媚兒成了我們聯繫的唯一橋樑。
我一直認為,之前他對我只是一時的,他不可能繼續喜歡我,不可能的……
我錯了,通信半年後,他寄來了一封讓我吃驚萬分的信件,內容不是平常的生活點滴,信上卻清楚的寫著:「這個週末你有空嗎?我想請你去看魔戒二部曲,因為下禮拜一是一個豬頭的生日。」
我該感動他記得我的生日嗎?但他的附註才真正透露的的意思:「我希望只有我們二人去看,妳可以勇於拒絕,沒有關係。」
我必須承認,看到這行字的當下,我呆若木雞,接著是一陣心慌意亂。不單是因為驚訝,我的確想不到,青春期的心儀與愛慕,怎可能在分了班後依然持續?但我很清楚真正的原因……想都沒想,一口回絕他的真正原因……
說來又是一場心傷。
我還是學不乖。我告訴過自己不下一次:「不要再喜歡人了,那是麻煩製造機呀!還是專心唸書吧!」但在新的班上,我又不自覺得喜歡上一個人。有時真受不了我自己,我總認為,到了一個新環境,一切全都從零開始。有時我會問自己:「妳的教訓還不夠嗎?」但當他和我說話時,我腦中只存在著興奮,毫無思考空間,而且總能把過去不愉快的種種一股腦兒的拋到九霄雲外去。我喜歡他很久,他也一直對我很好。但我倒很慶幸這次沒怎麼自作多情,更慶幸從沒告訴任何人自己對他的感情,因為我和他從頭到尾,皆只是我的單戀。有關他的事很多,畢竟他是我第一個告白的人呀!有機會再寫出來分享,分享這另一聲嘆息。
回到那封E-mail 吧!我看著那些文字,我知道了他的心意,他是真的喜歡我,即使已分開了半年依舊不變。那麼,他在我心中的位置呢?我還來不及多想,腦中忽然浮現我那新對象的身影,就這麼恍惚的打了一封回信,拒絕了他的好意…… SEND ……
這是我們第二次錯過,但我並未察覺。
禮拜一,他送了生日禮物來,那是寒流過境時,戶外冷的讓人直打哆嗦,根本沒人想走出教室,但他還是來了。不知道為什麼,在出去找他時,我不記得有感到一絲凜冽。
他送的是一個很漂亮的雪人擺飾,還有二隻小企鵝和一杯蠟燭,在黑暗中點亮,真的好漂亮又好溫暖,那是我那年收到最大、最繽紛(但最不實用)的禮物。他附上一張卡片,末尾寫著一行坦白到不行的話:「我還是蠻喜歡妳的。」我腦袋空白的盯著那行字,不知該想什麼、該說什麼……
然後,他就斷了音訊。不知道為什麼這麼突然,但我也不怎麼在意,當時滿腦子都是我的新對象,當然顧不了他的存在與否,時間一久,他便徹底的從我心中遠去了。
但是,命運就是這麼奇怪。
一年之後,我突然再次收到他的信,而這次,我們的聯繫更熱絡 ── 他終於學會使用即時通了。
他和我分開了這麼久,又有一整年了無音訊,還喜歡我的機率根本是零。再者,我依然很喜歡新班的那個男的,對他不可能產生什麼情愫,只是個普通朋友罷了!在這樣的想法下,我非常輕鬆的和他以網友方式維持交情,言語愈來愈坦白率真,也愈來愈顯現出真我。
一段時間後,適逢我的鬱悶期。原因很多,說來也是話長,包括我喜歡的那個人、還有我和朋友些信任問題。總之,我遍尋不著垃圾桶傾倒,陰錯陽差下,把所有事情原委咸告訴了他。本來我不打算告訴他我有喜歡的人,畢竟這又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但他一直追問:妳喜歡他嗎?、妳到底喜不喜歡他?、妳一定喜歡他。
也是我自己太沉不住氣,終於鬆口承認。緊接著他又拼命問他的底細:叫什麼名字?、什麼學校畢業的?……等,我感覺怪怪的,忍不住問:「你該不會還喜歡我吧?」
我只是好奇、隨便問問,作夢也想不到他的答案會是:對啦!
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後是欣然的一笑,高興是必然的,但除了一絲愉悅浮上心頭,我的反應可說是極其平淡,他給我感覺好遙遠,對他的一切我也看開了。
「忘了吧!」我當時是這麼想的。
可是,說完全不在意是騙人的,還是有一抹喜悅儲存在心坎的角落。只是不知道什麼時候,這吋小小的感受竟轉變為一股巨大的力量,入侵我的腦細胞,再度開啟我的遐想空間。青春期的少女愛作夢,我也不例外。我甚至試著暗示他,希望他約我去看魔戒三部曲,只是都沒有成功。雖然我仍一直想著未來會出現的情況,但從沒跟任何人提過關於他的任何事,只將這些全放在心底。我們的來往除了那次突發的小插曲外,再沒什麼異常了。
段考前幾週,他一直沒有上線,我並不覺得奇怪,段考迫在眉睫,不上線是正常的。但暑假、半個月過去了,他的名字永遠是灰色。
沒消息就是好消息,這句話對我來說恰恰相反。
現在,他再一次出現在我面前,竟是挽著一個女孩的手,夜半時分在公園閒晃。
我第二次追了上去再瞧一眼,「是他!真的是他!」一個小小的聲音在心裡驚呼。他們仍繼續往前走,我卻在他們身後停了下來,心臟跳得好快,腦中一團混亂,直覺讓我不想看他們,只是呆呆的盯著地面。而當我終於抬起頭環視四方,他們的背影早已消失在黑暗中。
這是我們第三次、也是永遠的錯過。
我不清楚我是如何回到家的。一路上,我感到無力,腳在踩、手在握,但似乎毫無知覺。為什麼我會變成這樣?為什麼我感到心在隱隱作痛?為什麼我會如此在意?為什麼?
難道,他在我心中,真佔有這麼大的位置?
我拖著沉重的步伐踱回房,拉了張椅子坐下。「有什麼關係呢?」我試著說服自己,「他當然可以交女朋友,我跟他毫無關係,他的事,與我何干?」我想發揮我的專長:站起來狂笑三聲然後一切全都忘掉。
「哇!哈!哈!」我笑的出來!只是,我笑的好乾澀。
我知道我在欺騙自己,我是真的很沮喪,不是嗎?看來我的確很喜歡他,一直都是,一直都是。可是,如果發現喜歡上對方,接著又馬上失戀,那該怎麼辦呢?
我感到迷惘。夠了!不要再想他了!我不要再想和愛情有關的任何事了,愛情是毒藥,只會讓人心碎、讓人失落自己!我懼怕那些,所以不要替自己尋找痛苦!
我按下音響,想像以前一樣,藉著音樂放鬆自己、趕走傷悲。只是,就是這麼湊巧,那歌詞令我旋即淚如雨下!
It’s the heart afraid of breaking (害怕心碎的人,)
That never learns to dance. (永遠不能體會雀躍的情。)
It’s the dream afraid of waking (害怕夢醒的人,)
That never takes the chance. (永遠留不住稍縱即逝的機會。)
It’s the one who won’t be taken (不願給予的人,)
Who can not seem to give. (永遠得不到別人的付出。)
And the soul afraid of dying (擔憂失落靈魂的人,)
That never learns to live. (永遠不明白如何生存。)
是的,我是真的哭了。有生以來,第一次為愛情落淚。愛,一定要歷經心碎嗎?愛,一定要有隨時破裂的打算嗎?我害怕夢醒時分,但,難道我要一輩子活在夢中嗎?我想起了他曾被人罵笨、不懂得把握機會,現在我卻覺得 ──
真正笨的人,是我吧!
頑固的個性使我不願表達自己;高傲的心態不允許我倒追別人,而這兩者,使多少幸福從身旁溜走。
振作起來吧!別再感傷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春天,我不會是例外的那一個,即使我知道自己不夠幸運、不夠堅強,但總有一天,總有一天,幸福的花兒一定會為我綻放的。正如那首歌的末尾:
And you think that love is only for the lucky and the strong.
(當你認為愛情只屬於幸運和堅強的人,)
Just remember in the winter, far beneath the bitter snow.
(請你記得,在冬日的層層積雪深處,)
Lies the seed that with the sun’s love.
(愛的種子還是會在陽光的滋潤下,)
In the spring becomes a rose.
(等待在春天綻放成一朵玫瑰。)
戴爾莉 筆於 93.7
歌詞摘錄自《Rose》
我循著往常的慣例,採著腳踏車悠遊於公園深處,享受著那徐徐的微風。一切都是如此的平凡,直到我看見了遠方二個模糊的人影。他們相依偎的模樣,一看就知道是一對。
「又來了。」單身的我不免心生羨慕,但光線昏暗,我並未特別注意到他們。
如果就這麼過去了,多好!但願我從來沒有看到這一幕。沿路碰到的少說也有十對,為什麼,我要在靠近他們時瞥上一眼?為什麼,對於所見之人感到詫異後,我要立刻掉頭趕上他們,慌亂地再確認一下?
我永遠忘不了,他那在朦朧月色下卻清晰的輪廓。
他不是幾個月前才向我告白嗎?
思緒頓時回到四年前,我初遇見他的那天。起初,我對他別說有意思了,連特別的感覺都沒有。我的學校生活應是平靜如水、逍遙自在的,但就是有些唯恐天下不亂的三姑六婆,和一些閒來沒事愛講八卦的無聊人士,每天唯一的樂趣就是繞著我倆打轉,亂講我和他的關係,「唉喲!好登對喔!」此類的話不絕於耳。難道他們不覺得這毫無意義嗎?
可悲的是,我竟真的信了,傻裡傻氣的我,自作多情的暗自高興:有人喜歡我耶!現在想起來,只有四個字能形容:單純幼稚,但當時,我真的是那樣可笑。
一切都在懵懵懂懂中,我對愛情這檔子事沒經驗,有的只是一籮筐的美好幻想,這些不切實際的八卦更加深了我對未來的憧憬。於是,我就如此莽撞的在和一群人的交換日記上寫下「我喜歡他」。
這根本等於把自己推入無底深淵。當時我對人太過信任,怎也想不到她們會毫不在乎我地大肆宣傳,在她們將此事「發揚光大」後,深淵中的我竟還是不以為意,仍沉溺我的夢中。直到我間接得到了一樁令人發抖的事實:他根本早已心有所屬,覺悟的鐘聲才在心中響起。
我彷彿大夢初醒,第一次意識到,過去的我是多麼荒唐。我覺得好丟臉,自作多情往往只有失盡顏面的下場,更何況這是不僅本班,連隔壁班都略有所聞的。失意的我只好緊急喊停,用盡一切方法掩蓋我丟臉的錯誤,其中一個就是轉而喜歡我在他之前的暗戀對象,其實,與其說喜歡,不如說是一種情感的寄託、心理上的安慰。總之,事情總算被壓下來,事過境遷,也就沒人提了。
不解的是,幾個月後,他又突然非常積極的向我示好,甚至大膽到等於向全班公佈此事。我對他早已沒感覺,只覺得莫名其妙,不太想理他;並不是感到厭惡,我只是累了,我的心放在以前的對象那兒,放的好好兒的,絲毫沒有半點波濤,何必自找麻煩?更何況,他突然改變心意,不是有點兒不對勁嗎?此時班上又流行告白遊戲,若他也只是隨便說說,當這是一場遊戲,我卻為了他的遊戲而改變自己,想辦法拾回對他的感覺,那我不就重蹈之前愚昧的覆轍了?
「省省吧!人不能蠢第二次。」這是我的名言。
我始終以消極的態度面對他,什麼也沒有多想,我只想多念點書,多吸收新知,好為未來鋪路,也讓自己的生活有點目標和意義。但我仍三不五時收到他的巧克力、糖果等,他總是在路過我座位時,順手在桌上放一個。剛開始,我還懷疑該不該收,但全班都知道我的心儀 ── 其實只是情感寄託 ── 的對象是何許人也,那收下,應該不會讓他誤會吧!最印象深刻的是一隻會說「I LOVE YOU」的海豚玩偶,現在還放在抽屜哩,不過,當然已經不再叫了。
我曾聽說過,他的那些死黨們都罵他笨,罵他不把握之前我喜歡他的時機,偏偏要錯過了再回頭。不知道為什麼,我還是很固執,固執地不去回應他的感情,而我們兩個,就在這樣混亂的狀態下過了一年。
這是我們第一次錯過。
一年後分了班,我們從此分道揚鑣,在新班級裡有自己的新天地、自己的新生活、自己的新對象。
是嗎?如果真是這樣就好了,你不再想我,我也遺忘了你,如果一切都畫下句點,多好。
他不知哪兒弄來我的電子信箱,開始寄信給我。我覺得這也沒什麼大不了,就當和老同學保持聯絡有何妨?反正現在見面機會少之又少,從他的班到我的班要長途跋涉好長一段路,情總會淡掉的,思想單純的我這麼想著,也回信給他,於是,伊媚兒成了我們聯繫的唯一橋樑。
我一直認為,之前他對我只是一時的,他不可能繼續喜歡我,不可能的……
我錯了,通信半年後,他寄來了一封讓我吃驚萬分的信件,內容不是平常的生活點滴,信上卻清楚的寫著:「這個週末你有空嗎?我想請你去看魔戒二部曲,因為下禮拜一是一個豬頭的生日。」
我該感動他記得我的生日嗎?但他的附註才真正透露的的意思:「我希望只有我們二人去看,妳可以勇於拒絕,沒有關係。」
我必須承認,看到這行字的當下,我呆若木雞,接著是一陣心慌意亂。不單是因為驚訝,我的確想不到,青春期的心儀與愛慕,怎可能在分了班後依然持續?但我很清楚真正的原因……想都沒想,一口回絕他的真正原因……
說來又是一場心傷。
我還是學不乖。我告訴過自己不下一次:「不要再喜歡人了,那是麻煩製造機呀!還是專心唸書吧!」但在新的班上,我又不自覺得喜歡上一個人。有時真受不了我自己,我總認為,到了一個新環境,一切全都從零開始。有時我會問自己:「妳的教訓還不夠嗎?」但當他和我說話時,我腦中只存在著興奮,毫無思考空間,而且總能把過去不愉快的種種一股腦兒的拋到九霄雲外去。我喜歡他很久,他也一直對我很好。但我倒很慶幸這次沒怎麼自作多情,更慶幸從沒告訴任何人自己對他的感情,因為我和他從頭到尾,皆只是我的單戀。有關他的事很多,畢竟他是我第一個告白的人呀!有機會再寫出來分享,分享這另一聲嘆息。
回到那封E-mail 吧!我看著那些文字,我知道了他的心意,他是真的喜歡我,即使已分開了半年依舊不變。那麼,他在我心中的位置呢?我還來不及多想,腦中忽然浮現我那新對象的身影,就這麼恍惚的打了一封回信,拒絕了他的好意…… SEND ……
這是我們第二次錯過,但我並未察覺。
禮拜一,他送了生日禮物來,那是寒流過境時,戶外冷的讓人直打哆嗦,根本沒人想走出教室,但他還是來了。不知道為什麼,在出去找他時,我不記得有感到一絲凜冽。
他送的是一個很漂亮的雪人擺飾,還有二隻小企鵝和一杯蠟燭,在黑暗中點亮,真的好漂亮又好溫暖,那是我那年收到最大、最繽紛(但最不實用)的禮物。他附上一張卡片,末尾寫著一行坦白到不行的話:「我還是蠻喜歡妳的。」我腦袋空白的盯著那行字,不知該想什麼、該說什麼……
然後,他就斷了音訊。不知道為什麼這麼突然,但我也不怎麼在意,當時滿腦子都是我的新對象,當然顧不了他的存在與否,時間一久,他便徹底的從我心中遠去了。
但是,命運就是這麼奇怪。
一年之後,我突然再次收到他的信,而這次,我們的聯繫更熱絡 ── 他終於學會使用即時通了。
他和我分開了這麼久,又有一整年了無音訊,還喜歡我的機率根本是零。再者,我依然很喜歡新班的那個男的,對他不可能產生什麼情愫,只是個普通朋友罷了!在這樣的想法下,我非常輕鬆的和他以網友方式維持交情,言語愈來愈坦白率真,也愈來愈顯現出真我。
一段時間後,適逢我的鬱悶期。原因很多,說來也是話長,包括我喜歡的那個人、還有我和朋友些信任問題。總之,我遍尋不著垃圾桶傾倒,陰錯陽差下,把所有事情原委咸告訴了他。本來我不打算告訴他我有喜歡的人,畢竟這又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但他一直追問:妳喜歡他嗎?、妳到底喜不喜歡他?、妳一定喜歡他。
也是我自己太沉不住氣,終於鬆口承認。緊接著他又拼命問他的底細:叫什麼名字?、什麼學校畢業的?……等,我感覺怪怪的,忍不住問:「你該不會還喜歡我吧?」
我只是好奇、隨便問問,作夢也想不到他的答案會是:對啦!
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後是欣然的一笑,高興是必然的,但除了一絲愉悅浮上心頭,我的反應可說是極其平淡,他給我感覺好遙遠,對他的一切我也看開了。
「忘了吧!」我當時是這麼想的。
可是,說完全不在意是騙人的,還是有一抹喜悅儲存在心坎的角落。只是不知道什麼時候,這吋小小的感受竟轉變為一股巨大的力量,入侵我的腦細胞,再度開啟我的遐想空間。青春期的少女愛作夢,我也不例外。我甚至試著暗示他,希望他約我去看魔戒三部曲,只是都沒有成功。雖然我仍一直想著未來會出現的情況,但從沒跟任何人提過關於他的任何事,只將這些全放在心底。我們的來往除了那次突發的小插曲外,再沒什麼異常了。
段考前幾週,他一直沒有上線,我並不覺得奇怪,段考迫在眉睫,不上線是正常的。但暑假、半個月過去了,他的名字永遠是灰色。
沒消息就是好消息,這句話對我來說恰恰相反。
現在,他再一次出現在我面前,竟是挽著一個女孩的手,夜半時分在公園閒晃。
我第二次追了上去再瞧一眼,「是他!真的是他!」一個小小的聲音在心裡驚呼。他們仍繼續往前走,我卻在他們身後停了下來,心臟跳得好快,腦中一團混亂,直覺讓我不想看他們,只是呆呆的盯著地面。而當我終於抬起頭環視四方,他們的背影早已消失在黑暗中。
這是我們第三次、也是永遠的錯過。
我不清楚我是如何回到家的。一路上,我感到無力,腳在踩、手在握,但似乎毫無知覺。為什麼我會變成這樣?為什麼我感到心在隱隱作痛?為什麼我會如此在意?為什麼?
難道,他在我心中,真佔有這麼大的位置?
我拖著沉重的步伐踱回房,拉了張椅子坐下。「有什麼關係呢?」我試著說服自己,「他當然可以交女朋友,我跟他毫無關係,他的事,與我何干?」我想發揮我的專長:站起來狂笑三聲然後一切全都忘掉。
「哇!哈!哈!」我笑的出來!只是,我笑的好乾澀。
我知道我在欺騙自己,我是真的很沮喪,不是嗎?看來我的確很喜歡他,一直都是,一直都是。可是,如果發現喜歡上對方,接著又馬上失戀,那該怎麼辦呢?
我感到迷惘。夠了!不要再想他了!我不要再想和愛情有關的任何事了,愛情是毒藥,只會讓人心碎、讓人失落自己!我懼怕那些,所以不要替自己尋找痛苦!
我按下音響,想像以前一樣,藉著音樂放鬆自己、趕走傷悲。只是,就是這麼湊巧,那歌詞令我旋即淚如雨下!
It’s the heart afraid of breaking (害怕心碎的人,)
That never learns to dance. (永遠不能體會雀躍的情。)
It’s the dream afraid of waking (害怕夢醒的人,)
That never takes the chance. (永遠留不住稍縱即逝的機會。)
It’s the one who won’t be taken (不願給予的人,)
Who can not seem to give. (永遠得不到別人的付出。)
And the soul afraid of dying (擔憂失落靈魂的人,)
That never learns to live. (永遠不明白如何生存。)
是的,我是真的哭了。有生以來,第一次為愛情落淚。愛,一定要歷經心碎嗎?愛,一定要有隨時破裂的打算嗎?我害怕夢醒時分,但,難道我要一輩子活在夢中嗎?我想起了他曾被人罵笨、不懂得把握機會,現在我卻覺得 ──
真正笨的人,是我吧!
頑固的個性使我不願表達自己;高傲的心態不允許我倒追別人,而這兩者,使多少幸福從身旁溜走。
振作起來吧!別再感傷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春天,我不會是例外的那一個,即使我知道自己不夠幸運、不夠堅強,但總有一天,總有一天,幸福的花兒一定會為我綻放的。正如那首歌的末尾:
And you think that love is only for the lucky and the strong.
(當你認為愛情只屬於幸運和堅強的人,)
Just remember in the winter, far beneath the bitter snow.
(請你記得,在冬日的層層積雪深處,)
Lies the seed that with the sun’s love.
(愛的種子還是會在陽光的滋潤下,)
In the spring becomes a rose.
(等待在春天綻放成一朵玫瑰。)
戴爾莉 筆於 93.7
歌詞摘錄自《R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