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還想當作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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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麻吉林思彤鄭琮墿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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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新細明體][SIZE=120]               『您還想當作家嗎?』[/SIZE][/FONT]


[FONT=新細明體][SIZE=120]  作家之夢人人有,常見許多年輕人,想以筆耕當為職志。但見他們全力以赴,夜以繼日,總是希望能夠一舉成功,登上作家榮譽榜上。殊不知,「作家」這個志業空有其名,寄望名利雙收,那可真的比登天還難![/SIZE][/FONT]


[FONT=新細明體][SIZE=120]  想要當上一著名「作家」,其背後之辛酸有誰知曉?尤其近些年來,報紙取消副刊,雜誌走向腥羶,加上網路免費吸稿,諸多之變化,讓每個想鬻文為生者,更是雪上加霜。不過,人也真夠奇怪!「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在作家這條路上,前仆後繼者不在少數。而這干人等之志向,確實讓人覺得有點不可思議。[/SIZE][/FONT]


[FONT=新細明體][SIZE=120]  想當作家,前途坎坷!即便是天縱奇才,之外還是需有人提攜。他必需懂得經營,必須懂得包裝。還需要天時、地利、人和之條件搭配,這樣或許會有些些的成功機率。當您看到這些分析,您還像當作家嗎?其實,這些絕非聳動之言語,亦無任何恐嚇成份,就連外國之成名作家,他們也經常的有著雷同之狀況呢。[/SIZE][/FONT]


[FONT=新細明體][SIZE=120]  或許有人會提反對意見,他們振振有詞的說:隔壁之歐巴桑,每天忙碌三餐之餘,照料小孩與服伺丈夫,勞勞碌碌。但她利用空餘時間,就在飯桌上或廚房空間裡,將自己生活種種用筆記錄下來,化為篇篇文章。累積成冊,洋洋灑灑![/SIZE][/FONT]


[FONT=新細明體][SIZE=120]  然後,在一個偶然機會裡,千里馬遇上了伯樂。一位開出版社的朋友,發現其文稿帶回出版社,徹夜研讀之後認為有出版之價值。遂鼓勇向老編推薦,恰好遇上素人作家浪潮來襲,這位歐巴桑一夕成名。從此伊始,她的寫作之路遂步入坦途。[/SIZE][/FONT]


[FONT=新細明體][SIZE=120]  看倌啊您可知道?這一夕成名她並無實質收益,她需負擔一些莫名奇妙之費用,然後分得一房間的新書。真正荷苞賺飽飽的,僅是出版社老闆罷了。說不定出版這一刷,歐巴桑先墊付的一半印刷成本,就是她家人多年的積蓄咧。[/SIZE][/FONT]


[FONT=新細明體][SIZE=120]  早期的台灣社會屬於閱讀時代,作家們的出路十分容易。因為出版商會保護作家,甚至照顧作家之生活。然而,在功利主義抬頭之後,作家與出版商之間的倫理,完全被現實取代了。許多出版商唯利是圖,於是作家之前景陷入悽慘境地。[/SIZE][/FONT]


[FONT=新細明體][SIZE=120]  還有出版商為圖己利,出版條件嚴苛不說,並還要求作者合作出書,卻以書本抵現金,新書分割給作者自己去推銷。試想,一個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毫無推銷經驗之作者,他又如何能夠將分得之書本推銷出去呢?做夢也沒想到,夢寐以求的出書機會,換得而來的竟是牆腳下堆積的書本。至於拐騙欺詐矇取巧奪之案例,更可說是曾出不窮屢見不鮮矣。[/SIZE][/FONT]


[FONT=新細明體][SIZE=120]  而論說到大文學獎之出路,評審團之師生互相授受,利益團體之互相牽引,一丘同謀,毫無奧援之作者別說得獎,可能在第一關,您的嘔心瀝血之大作,早就進入碎紙機或垃圾桶內啦,更遑論及過關斬將,出類拔萃啦![/SIZE][/FONT]


[FONT=新細明體][SIZE=120]  據聞:文壇上有某知名女作家,經常穿梭於評審團之間。結果這位作家,幾乎囊括全台所有之文學大獎。當然這消息可能過份,不一定可靠,但空穴如何來風,當事者自然知之甚詳。官場之官官相護習以為常,文壇之師生互捧,那又有何不可呢?[/SIZE][/FONT]


[FONT=新細明體][SIZE=120]  個人有許多作家朋友,單靠筆耕為生者絕無僅有。幾乎個個都有兼職,力謀生計。從擺地攤、相命攤、當家教、或是在夜市裡客串推銷員,處處可見其蹤,行行都有他們在。這些朋友羨慕我投入銅臭行列,他們多人曾經相搭夥,但我愛惜友誼,所以一一加以婉拒。[/SIZE][/FONT]


[SIZE=120][FONT=新細明體]  因為商場有諺所云:「合作是朋友,分手是仇人[/FONT] [FONT=Times New Roman]…….[/FONT] [FONT=新細明體]」商場是個大雜鍋,所以「審慎行事,保護友誼」,它就成為我待人處事的座右銘啦。[/FONT][/SIZE]


[SIZE=120][FONT=新細明體]  各位看過本文之後,您還想當作家嗎?不過,文壇雖然不好混,但有一種家仍然吃香喝辣的。那就是「扒糞作家」,專找她人隱私予以爆料。譁眾取寵,利用衛道人士之撻伐,來炒熱自己的知名度,藉以提高其書本之銷路。要不當個「性學作家」也不錯,文章筆觸聳動,語詞淫穢浪蕩,以滿足人類喜歡偷窺的心態,大量推銷其肉蒲團文章。但是,當個這種作家您願意嗎?[/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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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新細明體]【完】[/FONT][/SIZE]
北北好:

您的此篇文章其實有諸多部分,引發阿瑀的感觸。
這些年來,人們給阿瑀的身分多了一個,就是「作家」。

做為一個作家,在現今的環境中,的確需要許多的「技巧」。
北北說的關於出版,的確,阿瑀認識某些作家是以書抵版稅。
當然,大眾文學、輕文學比起純文學。
更來得為人接受,更有利可圖。
於是某些純文學作家必須開始讓自己「大眾化」。
生活所逼哪!

出版不只需要實力,也許需要運氣和貴人。
阿瑀其實很鼓勵自行出版,別因出版社的商業考量而抹煞心血。

說到文學獎,也許有些狀況的確如北北所言。
可能阿瑀運氣好,至今得過的文學獎,雖然不大。
但阿瑀都不認識評審,卻也得獎。
所以北北別灰心,阿瑀相信好作品仍然會受到肯定。
阿瑀仍然想當作家,如果有來世,仍舊願意。
畢竟書寫、創作的初衷一直都在。

文學給阿瑀太多太多,能夠寫、能夠創作。
就是幸福、幸運。

問候北北
想跟您分享自己的想法,所謂「作家」,不過就是個頭銜二字!頂著何妨?捨棄也沒差!就如同您每天這樣寫文章,將自己人生經驗與別人分享,這不就是所謂的立言嗎?曾經,我也有過想要當「作家」的念頭,後來,才發現自己被這兩個字綁住了!我才發現,原來自己需要的只是寫作和分享這幾個動作。

其實只要擺脫名利,為了自己想寫的欲望而寫,這就夠了。採菊東籬的陶潛,不就是最佳的例子?何須過問人間汙濁,大隱隱於世囂,半入世半離塵,寫作不離人間,心口始終如一,道不行不過乘桴浮于海,只要能夠果腹飽足即可。而現實告訴我們,單靠筆耕,是無法養活自己的──如果沒有手腕的話。

這只是我膚淺的見解,供您一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