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監獄中的哲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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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林思彤麻吉鄭琮墿胡也

今晚,我在群星的嘆息下,聽見你那發自靈魂深處的感動了,我彷彿能夠看見你沐浴著穿越牢房的月光,你獨自默想著今天晨禱時間讀的聖經:「神就是愛。愛裡沒有懼怕,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於是你想起那位愛的牧者-耶穌,你聽見他以聖靈在無數個寂夜裡,以聖靈充滿你渴望著救贖的靈魂,你那顆比世界上任何人都需要被原諒、需要被愛、需要被安慰的心靈。

你被這個世界印上了烙記,世人鄙視你、唾棄你、憎恨你-只因為你年輕時一時衝動犯下的罪行,觸犯了愚蠢的法律,(哪位聖徒不知道世界上唯一的真理是耶穌,而最後的審判在上帝呢?)而必須長期在監牢裡度過長長的歲月-你最珍貴的青春歲月,都在監禁裡耗盡了,但是你仍然相信愛。

「愛!」天堂的梵唱般一樣神聖的詠嘆與吶喊自你,我聽見了漸漸蒼老的你,自內心裡發出這個神奇的語字-是誰說罪犯沒有高貴的人性呢?人們往往忘記他們自己就是神-你在重刑犯的監牢中讀了<孤星淚>,因為飢餓曾經犯下了竊盜罪的主角,為何要用一生的歲月與性命來付出贖價呢?為什麼代表正義的一方總是要求你以生命的代價來贖罪呢?世人多麼的邪惡!多麼的愚蠢!世上唯一的真理,唯有「愛」而已。

恨能殺人,所以聖經教導我們不能「以惡報惡」,你想著數千年前的漢摩拉比法典(在監獄中度過漫長歲月的你,因為經年累月的讀書而博覽了群書):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為什麼世人如此癡愚?以如此邪惡、如此暴力的方式來要求正義呢?而在數千年後的文明現代化社會,所頒行的法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鞭刑、死刑,不都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嗎?人們施加在情同手足的人類同胞身上的,不過是一種溫和的暴力吧,你不禁思考著:「這樣的法律原理實行了數千年,能成功的阻止人類犯罪嗎?」

你無奈的搖了搖頭,想起了年輕時結婚的妻子,留下一個年幼的孩子,交給人撫養,就再也沒有下落了。兒子被一對律師夫婦撫養成人,讀了大學之後有了工作、結婚、生子,於是你當了爺爺。昨天你的小孫女來看你,她才六歲,天真的告訴你,她以後也要讀法律系當律師。

「為什麼想要當律師呢?」你問。

「因為我覺得法律對爺爺不公平。」你的小孫女認真的回答你。

你想到這裡不禁微笑了起來,在三十年前,如果有一顆如此純潔善良的心、願意以公權力捍衛真理,甚至能夠為你挺身而出,那麼你也不必在法律的體制下做一個犧牲者了。

「爺爺會等你的。」你欣慰的要小孫女好好努力。看著她天真無邪的笑容,你想,每一個人都擁有這一張神聖的容顏不是嗎?聖經上不是說人本有神的形象嗎?就算是十惡不赦的重刑犯也有的,只是人們常常忽略自己擁有神聖高貴的人格與尊嚴而已……。

而身處在重刑監獄這種地方,還論甚麼高貴的人性呢?很諷刺的。你曾經看過殺人犯在向神懺悔時,被聖靈感動而流下痛悔的淚水-誰說殺人犯沒有高尚的情操呢?世界上沒有人是真正完全邪惡的,必須處死他才能遏止他再繼續犯罪的人。聖經上說:悔改的人能得永生,假使殺人犯能悔改信仰神,能夠深刻的體會到「愛」,並且以脫下舊衣、以全新的自己來面對世界,死刑還有必要存在嗎?

你望著窗外的夜空興嘆,世界上沒有義人,一個也沒有,使徒保羅這樣說。身陷囹圄的自己,被世人視為罪犯的自己,在領受神的愛時,卻能夠發自內心的讚嘆:「愛!」

你相信,有另一位聖徒,也在地球的另一端,自靈魂的深處聽見你的讚嘆,並且正以文字把你的故事紀錄下來,希望給能夠改變世界的人們看見。
想起以前自己也寫過一篇關於服刑人期滿出獄的消息
沒有人歡迎他回家,甚至是詛咒他的歸來
我當時很迷惘,想這個已過古稀的老頭子,還能給世界多少傷害呢?
一個在場的女子這麼回答:傷害一次等於一生

無言以對
在這個紛擾的世界裡
也許只有受害者才有資格說原諒
我只是旁觀的過客
"傷害一次就等於一生",這句話對家屬與受刑人來說都是不人道的,妳不覺得嗎?

是甚麼傷害要造成受害人與加害人一生的痛苦呢?

就是殺人致死,傷害也要過去的,而我覺得法律以命償命這種做法,十分的不可取,有甚麼方法能夠讓殺人者悔改並且不再犯錯,給他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比起槍斃他是一件更高尚的制裁不是嗎?
shell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