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蒐集之苦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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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林思彤麻吉鄭琮墿胡也

思想誌、為世事誌,或為生活點滴誌,雖鄙陋又何妨?凡落葉凋花枝草粒塵狗事、或滴水之乍落亦足以觸動心網、以為驚奇而誌,如觸蛛網則蜘蛛馳之。所異者,彼為食 ,而余以為趣而已。

誌之不足,凡微物亦以集、以蒐、以挖掘、分解,乃至取其十之一二、百一或千萬之一而不之苦。誌其時地事物緣由、或存而寶之、或植之於地、或棄以觀其化皆可。如此微行,常尋輩者雖嗤之,而余樂在其中、沈浸其中戮力為之終不悔也!

蚊虻附網,蜘蛛馳赴以搏,若孔隙受風而鳴,本能爾、物性也,非出於情感與思慮,而余若有似焉。
何也?凡觸余心網者必也觸擊手足,遂以目力尋之覓之,或其他種種必要之助,非如此不能安心。甚者,衍伸擴大至於幾無相干之他物他事,「脫稿演出」或「藉事藉端」所在多有,其雖出於心智而無跡可循,乃言。

溯其本原,小而又小,大作文章乃至靡日靡夜苦不堪,其迫之者誰也?誤時誤事莫此為甚,戕害健康傷其性命莫此為甚,又孰為之迫也?若勞形勞力於正事,則報酬必斤斤計較,於此如犢之慣就鼻環與牛繩,豈其甘之如飴也乎?不也,余毋寧止之戒之歸於無求無欲也!

草菅雖賤, 自成一物兀立於天地間,東施雖醜 ,自飲食視聽 樂於口腹眼耳間,無礙。潘安美矣!生為人形必也一具臭皮囊而已,非穿戴適宜 非潔淨其身 非修其性情,美則蕩然。珠寶貴器雖值,奇花異草雖罕,老莊之流唯有嗤之。道德之士唯有避之。余亦塵俗客,富貴高名嚮往之,長壽渴慕之,佳人愛戀之,雖聲色犬馬而不懼,然則亦有時風雅高尚於市井白民間,慷慨正義於貪官庸吏與昏眛政局間,行俠仗義布施於弱老幼殘間。默則喜怒無形,躁則滔滔雄辯亦人之常情,雖有嗜痂之癖,其如石上青苔、水中浮萍,人無之反為撼。

余蒐羅之廣除財力不能及、價昂不忍購、室小不能容、家人有所忌而外包羅萬象,來者不拒。或受贈、或撿拾、或自造、或隨手得久置而不捨,斷稿殘篇、無的塗鴨亦留之,陳年剪報、書信往來猶敝帚自珍。所謂蒐羅者,親友莫不調侃:「數十百件外之而無人取,豈非貽笑貴人?」見笑見笑。莫怪莫怪,鄙人所珍藏唯此,不敢欺人.

王愷有二尺餘珊瑚一根示於石崇,崇乃擊之。愷怒甚,述其乃難得之物,崇以絕世珊瑚六七任愷取之為償,俱足三尺……王愷恨恨而去。以此爭豪故事比余之寒浞或非宜,但博一粲而已。

不以千古視之,但數十年後,今余所存所喜所耿耿在意者,想必已付諸一掃,了無存遺。況乎於目下也尚且無心無暇三顧二顧,徒然佔無限空間,更遑論來日,嗜痂之癖自亦不了而了,,信然,想當然。
第五段的論述,令人印象深刻,以不同的角度、心態觀看,任何族群、想法都是應該被尊重的,縱然有主流非主流之分,誰能論定其中真正的價值差異呢?這篇文章筆力雄健,鎔鑄典故與文言,足以看出作者深厚的國學底子,而從作者蒐集剪報、魚雁的細膩,的確有其獨到之處,何必擔憂他人評論?暢快達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