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七月左右的事。某散文組淘汰作品。
***********************************
《紀念一位被槍殺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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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是整間店見他最後一眼的。
他是一位披薩外送員;我認識第一個被槍殺的人,有個很特殊的名字叫:
班哲明.關懷美好。「關懷美好」是他的姓氏:LOVINGOOD,翻譯過來
有「關懷美好」的意思。班先生笑說,牢裡大家都取笑他的名字。
「在牢裡,最好不要冠這麼善良的姓,會有麻煩,」他總是這樣說。班先生
是個小心的人,不喜歡有人無聲無息站在他背後,據說是在牢裡養成的習慣。在
牢裡,有人可以用牙刷柄殺人。我問他怎麼殺?班說:折斷,然後用混凝土磨利
,甚麼都可以磨:湯匙、牙刷、鏽鐵棍。我後來將他告訴我的監獄見聞寫進了
一篇小說。當時我搭他的便車回家,說著說著,突然,離合器一陣哽咽,車子
生生頓了一頓,又繼續走。
「該死!這台破車!」他笑著拍了拍方向盤。我也笑了起來。
2.
死的時候是這樣。我那晚坐另一位同事的車回家,本來想去麥當勞,但是
車列很長。於是先繞去加油,朋友下車進去便利商店,許久沒有出來。我從車
內望出去。朋友和一位高大的人講話,背影似曾相識,仔細一看就是班先生。
當時還不知道5個小時之後他會死,似乎聊得很開心,約20分鐘才出來。
班先生開著車經過我們身邊,車上載著一個無所謂不重要的女子,表情
潑辣,後座還有人。看樣子是要去開心一番。我問隔壁的同事,班先生老婆
怎麼辦?
兩個男人淫邪的交換一眼:「幹,他老婆。這女孩比他老婆辣多了。」
班先生頗下流的說要替那位女子「在陰部紋一個刺青」,兩個男人曖昧的
交換了一種徐錦江的笑臉。
「好吧,禮拜一上班時候見。」
「禮拜一見」
就是班先生對我們說的最後一句話了。
3.
禮拜一我們在本地新聞台看見他。死法其實跟自己去年5月寫的某篇小說
一樣,被人一槍打中胸口靠近心臟。小說中的主角撐到了醫院,但他沒有。
班先生最後把那女孩帶回家了吧,和他老婆一起。三個人抽了整晚古柯鹼,
不知道死前是否有魚水神仙般的愉快。
後來毒品用盡,他要開車去貧民窟買,老婆和情婦都跟去。可惜錢財露白,
黑人看見口袋鼓鼓一包──他的房租,就拿出手槍。
他踹下油門,但是車子怎快得過子彈。一毫火光爆發,青煙舔著槍口。
這一槍打穿他的肺,子彈熱熱的擦過他老婆肩膀,留下一條血痕。他老婆
嚇到幾乎流產。
班先生畢竟是個強壯男子,這一槍沒有立刻帶走他,他開車往醫院走。或許
超速吧,警車盯上他。越流血越開車,後來血流光了,就撞上電燈柱。在去醫院
的途中被警車攔上,班先生休克,兩個女人在古柯鹼高潮中飽受惡夢。
就沒有趕上去醫院的路,去了黃泉。
第二天店裡的人上班在路邊看到他的車,那時屍體已經搬走,正在拖吊。
警察看到披薩店的標誌就攔下店員盤問。
店員問:車裡的人怎樣了,警察白了他一眼說:已經去了。
後來消息傳回店裡,三個女店員當場崩潰,店經理是他的好友,也差點經營
不下去。但是畢竟拿人錢財,他們打電話給老闆,說店開不下去了。
死了人,老闆並沒有因此變得仁慈。他說:店要繼續開,如果這樣就開不
下去,請到別的地方找工作。
店經理送走三個女的,然後打了一通電話。
4.
中午12點,我在睡夢之中,突然聽到電話聲響。
那天是我的假日,我接起電話,店經理用很難聽的聲音叫我立刻穿好褲子
下來等他。我就去了。店裡有人開車來接我,邊開車邊講電話。中間混雜著:
毒品、意外、醫院,之類的單字。
我大概知道不對,問他發生甚麼事,他說班先生已經去了,店裡忙得不可
開交。
之後就沒有再說甚麼,兩個人忙到下午五點,早上送走的女店員終於有一個
情緒轉過來,回來上班。店經理回家去了,而我忙到關店。因他的死,兇殺離奇
,時常有三兩記者闖進店中,嚐試採訪,對上店員無可奉告,微微偏過的側臉。
美國人大多沒有儲蓄的概念。至於班先生的破車,水箱、冷氣相繼破損。
在他死前,離合器也出了毛病。披薩外送員薪水不高,仰賴客人的小費。車子
一直是班先生珍視的工作夥伴,油價飆高,水箱和冷氣就修了800美金,再加
離合器,大家勸他不如換台二手新車,他也直呼倒楣,但這個月已經不能再支出
。除了下旬要天天奔波上班,還有房租要繳。
他的餘錢拿去買了古柯鹼,淡藍色,都燒光了。死的時候連棺材都買不起。
4.
聽說,班先生的遺體最後被火化。燒得精光,成了一小罈灰燼,由他的父母
領回家去。他不喜歡那個家吧,才來到這個城市,離家一小時的車程。在底層賺
那每小時6美金的薪資,存錢買家。
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很平靜。網友問我甚麼感覺,我說很現實。很現實的
意思是:我認識班先生不過一個月,坐過他幾次便車。他邀我到他租的公寓去
打電動,我都不曾應邀。
我甚至不能說他是個好人:他是偷車慣犯,坐過13年的牢。要不是情婦,
他也不會碰毒品。他。每周工作70小時,週一到週日,開店到關店,不因為
虛無的經濟股票而因為女人與胎兒。他搞婚外情。
但我會說,他很照顧我,他比我認識的大多數人都勤勞,誠實。店裡八個
店員,除了我,都坐過牢。他們都很勤快,聰明,耐勞吃苦,工時長,新資
微薄,並且道德感強烈。(是的,我曾經犯過罪。我知道自己這樣犯了錯。我很
愚蠢。我不會再犯。你也不要學壞。)
身為寫手,要比記者嗜血。在記述之中,心思細轉,已非客觀的記述,
而是記憶的捏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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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左右的事。某散文組淘汰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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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一位被槍殺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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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是整間店見他最後一眼的。
他是一位披薩外送員;我認識第一個被槍殺的人,有個很特殊的名字叫:
班哲明.關懷美好。「關懷美好」是他的姓氏:LOVINGOOD,翻譯過來
有「關懷美好」的意思。班先生笑說,牢裡大家都取笑他的名字。
「在牢裡,最好不要冠這麼善良的姓,會有麻煩,」他總是這樣說。班先生
是個小心的人,不喜歡有人無聲無息站在他背後,據說是在牢裡養成的習慣。在
牢裡,有人可以用牙刷柄殺人。我問他怎麼殺?班說:折斷,然後用混凝土磨利
,甚麼都可以磨:湯匙、牙刷、鏽鐵棍。我後來將他告訴我的監獄見聞寫進了
一篇小說。當時我搭他的便車回家,說著說著,突然,離合器一陣哽咽,車子
生生頓了一頓,又繼續走。
「該死!這台破車!」他笑著拍了拍方向盤。我也笑了起來。
2.
死的時候是這樣。我那晚坐另一位同事的車回家,本來想去麥當勞,但是
車列很長。於是先繞去加油,朋友下車進去便利商店,許久沒有出來。我從車
內望出去。朋友和一位高大的人講話,背影似曾相識,仔細一看就是班先生。
當時還不知道5個小時之後他會死,似乎聊得很開心,約20分鐘才出來。
班先生開著車經過我們身邊,車上載著一個無所謂不重要的女子,表情
潑辣,後座還有人。看樣子是要去開心一番。我問隔壁的同事,班先生老婆
怎麼辦?
兩個男人淫邪的交換一眼:「幹,他老婆。這女孩比他老婆辣多了。」
班先生頗下流的說要替那位女子「在陰部紋一個刺青」,兩個男人曖昧的
交換了一種徐錦江的笑臉。
「好吧,禮拜一上班時候見。」
「禮拜一見」
就是班先生對我們說的最後一句話了。
3.
禮拜一我們在本地新聞台看見他。死法其實跟自己去年5月寫的某篇小說
一樣,被人一槍打中胸口靠近心臟。小說中的主角撐到了醫院,但他沒有。
班先生最後把那女孩帶回家了吧,和他老婆一起。三個人抽了整晚古柯鹼,
不知道死前是否有魚水神仙般的愉快。
後來毒品用盡,他要開車去貧民窟買,老婆和情婦都跟去。可惜錢財露白,
黑人看見口袋鼓鼓一包──他的房租,就拿出手槍。
他踹下油門,但是車子怎快得過子彈。一毫火光爆發,青煙舔著槍口。
這一槍打穿他的肺,子彈熱熱的擦過他老婆肩膀,留下一條血痕。他老婆
嚇到幾乎流產。
班先生畢竟是個強壯男子,這一槍沒有立刻帶走他,他開車往醫院走。或許
超速吧,警車盯上他。越流血越開車,後來血流光了,就撞上電燈柱。在去醫院
的途中被警車攔上,班先生休克,兩個女人在古柯鹼高潮中飽受惡夢。
就沒有趕上去醫院的路,去了黃泉。
第二天店裡的人上班在路邊看到他的車,那時屍體已經搬走,正在拖吊。
警察看到披薩店的標誌就攔下店員盤問。
店員問:車裡的人怎樣了,警察白了他一眼說:已經去了。
後來消息傳回店裡,三個女店員當場崩潰,店經理是他的好友,也差點經營
不下去。但是畢竟拿人錢財,他們打電話給老闆,說店開不下去了。
死了人,老闆並沒有因此變得仁慈。他說:店要繼續開,如果這樣就開不
下去,請到別的地方找工作。
店經理送走三個女的,然後打了一通電話。
4.
中午12點,我在睡夢之中,突然聽到電話聲響。
那天是我的假日,我接起電話,店經理用很難聽的聲音叫我立刻穿好褲子
下來等他。我就去了。店裡有人開車來接我,邊開車邊講電話。中間混雜著:
毒品、意外、醫院,之類的單字。
我大概知道不對,問他發生甚麼事,他說班先生已經去了,店裡忙得不可
開交。
之後就沒有再說甚麼,兩個人忙到下午五點,早上送走的女店員終於有一個
情緒轉過來,回來上班。店經理回家去了,而我忙到關店。因他的死,兇殺離奇
,時常有三兩記者闖進店中,嚐試採訪,對上店員無可奉告,微微偏過的側臉。
美國人大多沒有儲蓄的概念。至於班先生的破車,水箱、冷氣相繼破損。
在他死前,離合器也出了毛病。披薩外送員薪水不高,仰賴客人的小費。車子
一直是班先生珍視的工作夥伴,油價飆高,水箱和冷氣就修了800美金,再加
離合器,大家勸他不如換台二手新車,他也直呼倒楣,但這個月已經不能再支出
。除了下旬要天天奔波上班,還有房租要繳。
他的餘錢拿去買了古柯鹼,淡藍色,都燒光了。死的時候連棺材都買不起。
4.
聽說,班先生的遺體最後被火化。燒得精光,成了一小罈灰燼,由他的父母
領回家去。他不喜歡那個家吧,才來到這個城市,離家一小時的車程。在底層賺
那每小時6美金的薪資,存錢買家。
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很平靜。網友問我甚麼感覺,我說很現實。很現實的
意思是:我認識班先生不過一個月,坐過他幾次便車。他邀我到他租的公寓去
打電動,我都不曾應邀。
我甚至不能說他是個好人:他是偷車慣犯,坐過13年的牢。要不是情婦,
他也不會碰毒品。他。每周工作70小時,週一到週日,開店到關店,不因為
虛無的經濟股票而因為女人與胎兒。他搞婚外情。
但我會說,他很照顧我,他比我認識的大多數人都勤勞,誠實。店裡八個
店員,除了我,都坐過牢。他們都很勤快,聰明,耐勞吃苦,工時長,新資
微薄,並且道德感強烈。(是的,我曾經犯過罪。我知道自己這樣犯了錯。我很
愚蠢。我不會再犯。你也不要學壞。)
身為寫手,要比記者嗜血。在記述之中,心思細轉,已非客觀的記述,
而是記憶的捏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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