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 與惠施[魚之樂]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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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麻吉林思彤鄭琮墿胡也

惠:「橋下的魚,悠哉悠哉的游著你看們多快樂啊!」
莊:「我不贊成使用『快樂』這兩個字,太主觀了,我也覺得『橋下』的意涵太渙散了,如改成『水裏』應該比較符合事實的描述。你這一段話的語意不清,我無從贊成或反駁你。」
「可是一般人都不這樣形容看魚的心境嗎?」惠施頗感無奈的繼續說:
「雖然你可以反駁我的說法,魚快不快樂可以討論,但請不要連主題都拿來做文章,那樣對話就接不下去了。」
莊:「你用橋下和快樂兩句就已經犯了語意模糊及論述不清的弊病了,題目本身定位不明,不釐清在先又如何討論於後呢?」
惠:「我們討論的重點是『魚之樂』,我覺得魚是快樂的,你固然可以有各種看法,天馬行空愛怎麼都行,但請別把爭議導向大家有普遍認知的習慣用語上面去,這不是辯論而是根本上否定了文字敘述的本身,語言只是工具,是一個平台,如果摧毀了,內涵與靈魂不是無從顯現了嗎?」
莊:「你的意見重複兩遍了,我理解你想要傳達的訊息,我也接收到了,謝謝!;但是我自己認為題目設定得不是很好,我有我的判斷與認知,為什麼要屈從、遷就於所謂『大家』『普遍』的認知?你又如何知道你口中的大家就是真正的多數?」
「好吧,即使真的是多數吧?誰說『大家的意見就是正確的』?盲從、一窩蜂者不正是普羅大眾的最佳寫照嗎?」
「所以,大家又能代表什麼?」莊子仍然不服。

惠:「OK~既然如此,我就將我的敘述按照你的看法~或要求也罷,修正一下吧!『水裡的魚兒遊過來遊過去的,看起來是多麼自在舒適呀!』這樣該合乎你的條件了吧?」
莊:「你不必放棄自己的決定,至少不是為外在因素影響而放棄,而是你真心想那樣做……我也不想否定誰,只是讓你瞭解,別人有不同的看法和認知是很正常的事,胡說八道也是他的自由,希望彼此兼容並蓄互相受到尊重,如此而已。」
惠:「我完全尊重你的看法和你表達的權力,但是現實社會裡捨棄一般人不太能夠習慣的用詞用語,它所造成溝通上的困擾是顯而易見的。最好的方式是在淺顯易懂、不甚重要的字句上面隨眾,在態度的表達、目的之闡述方面宜多作發揮可能會更好。」
莊:「你說尊重、肯定,我感受到的卻是你對我的批評,以及千方百計說服我放棄自己意志的企圖心。我針對這個議題宣示我的原則,更要強調自己思想獨立的權益不該受到質疑,我甚至不在乎這樣的理由是否合宜,那不是我的訴求。」
我只問:「你真正做到對不同意見的尊重了嗎?」


面對莊子的「非堅白」理論,惠施無以為續,遂說了最後一段話:
「子非魚(余),焉知魚(余)之肚(度)?子若魚,魚(余)游大海去矣!,有魚無魚(余),魚又奈如之何?」
真是不得了,「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因為連番失手卻連番上貼自糗、人糗無從刪去。抱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