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M. Forster 在牛津演講﹐因為是緊接著艾略特的次年﹐算是有些令人緊張的。不過他講小說﹐語調也是輕鬆幽默的﹐大不類艾的嚴謹肅然。我讀了一大段﹐因為公忙﹐一丟下就是幾週以後的事情了﹐不再有勁重新翻開來讀完。這是很不幸的一種心情﹐於我﹐卻不是少見的。現在想起 Forster ﹐還是很喜歡他充沛自信裡的一種自得與喜悅。還記得他定義小說﹐第一條即是﹕講一個故事。

(2)
怎麼講故事﹐現代主義是從實驗上下手的﹐意識流與心理分析等等。但免不了還是得把一個故事從裡或從外說說。我讀 Forster 前﹐正很辛苦地讀著吳爾芙的 To the lighthouse﹐後來一個週末﹐隨手抓起一本一向喜愛的 P. Cornwell﹐兩日輕鬆讀完。於是對於 Forster 所提的“講故事”一點﹐心下若有所感(嘿﹐不是若有所“悟”)。

(3)
昨夜看幾年前看過片段的 Only You。記憶裡 Marisa Tomei 和 Robert Downing Jr. 精彩調笑的對手戲﹐突然覺得有些乏力。 或者﹐有時﹐匆忙中流動而過的片段﹐因為必須依賴想像力來補足﹐便更覺動人﹖

這樣的理論應該是不周延的。便記起另一次﹐也是片段地看了 Ashley Judd 和 Ewan Mcgregor 的對手戲。隔了許久﹐再回頭看整片﹐當初的感動並不稍失﹐並不失真。

另一齣引用(出自) Cinderella 的是 Jennifer Grey 的一部戲﹐我從來就沒記住片名﹐一樣﹐就記得輕鬆搞笑裡的美麗女子。連故事都記不住了﹐真屬可悲的一類事情。不過﹐當初看戲的時候﹐想必是對著當時的故事﹐很專心入戲的。

(4)
已經是十多年前的事了﹐開始讀 Cornwell 的推理小說。記不得剛開始是不是很迷獨立堅忍的女主角 Scarpetta。記得她也是個九怪的性格﹐許多小事上有些固執。 Cornwell 的筆觸細膩﹐女人的心事﹐化妝的細節﹐喜愛的酒類﹐香水和尖釘高跟鞋﹐兩個堅強女人間的嘔氣與愛。

我大半在市立圖書館借閱這些暢銷小說﹐但也在圖書館義賣時買過幾本書﹐記得一本翻舊了的 Cornwell ﹐背頁上有年輕的作家相片。我不免經常不自覺地把她的臉孔掛上主角 Scarpetta 的故事裡去。

Cornwell 後來真的開了一所法醫鑒識學的學院﹐算是她的公益活動吧?但也更讓人把故事裡的法醫 Scarpetta 聯想到現實裡的作家。

(5)
The hours 從圖書館借回來十多天了。看電影時﹐很喜歡導演沉著泠然的敘事手法。一般都說小說常好過電影。有時﹐那也是兩種不同的經驗﹕閱讀﹐更是依賴想像力吧﹖是因此而更精彩嗎﹖當然﹐文字的魔力﹐與影像的魔幻﹐都可以是深刻或強烈的。

看了色戒﹐簡單的說﹐故事並不需要太多討論吧﹖我看到李安使用許多平行和對比手法﹐戲裡作戲。他在這裡的敘事﹐比起斷背山簡潔些﹐因此我更覺喜愛。故事終究、末了還是以人以自我為中心的一回事﹐當事人兩兩相知那麼一點點吧﹖其他的角度﹐不是太大﹐就是太遠﹐甚至太俗套了。

(6)
妳讀過看過大時代的小說或電影﹐不免反回頭冷落自己的小家子氣。我有時這麼看一些起落的心情﹐份外清楚自己的受限。

當然﹐隨手拿起 Cornwell﹐或是我也喜歡的 L. Block 與 R. Parker﹐也可以有另一個角度的知會。

文學是一道活水﹐心情是﹐對自己與對世界和生活的理解也是。活著也流著﹐就好。就不會太糟。不會死﹐或是死氣沉沉。也就好了。

3/25/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