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很老套卻又無法割捨的意念,是不能常被濫用的禁語。對我這個凡事猜疑且謹慎到異端程度的人來說,魯莽說出那個字的輕率,就好似不明大體的愚昧之人,不用說對方能否感受,連自己的那份真誠都要再仔細斟酌一番,對其真偽抱持著相當程度的疑惑。
這份高亢澎湃的激昂情感,是既奇妙且難以理解的怦動。有時會讓人心頭一震,茫茫不知所措;讓人感到溫暖的同時,又萌生不知名的落寞;有時則徹底混淆一個人的理性,將其推入無底的晦暗深淵;有時則近似於零,表面上什麼也看不見,但它就是如影隨形依附著。
愛真是奇妙的事物。對某些人來說,可以毫無愧疚地利用它而完成目的的理想工具;對大部分人則是維繫平淡生活,滿足渺小願望與祥和的調味料;對少部分的放蕩浪子而言,可能是遊戲人間、蹉跎歲月並享受瞬忽美的可拋式愉悅吧?總之對每個人來說不僅定義、理念迥異,連實踐的方法也大異其趣,各有值得探究的風情。
那麼對我而言呢?那又是怎麼樣的奇妙情感?能導致我做出什麼非理性的行徑呢?
以前的我會說出──那是將生命延續至無限的美好回憶──這樣天真不切實際並令人輕蔑的話語。
現在的我則會認為──那是殺掉神也不會感到後悔的決心與力量──如此傲慢囂狂,足以證明我為了那份情感,與天下為敵也毫不在乎。
為什麼會有那樣狂妄的執念呢?因為對我而言,這份情感十分重要,也可以說能茍活至今,全是因為相信它的存在,為了獲得它而努力地生存,即使捨棄生命也毫不在意,可說是為了愛情而生,也為了它不惜凋零。聽起來很浪漫對吧?因為那份情感,能喚醒人們產生「被需要」的依附感,可以讓我全身湧出無限的力量,加上我的意志與決心十分強烈,所以敢輕出狂語,只為了得到畢生最重要的事物。說來難聽且殘酷,為了愛情,我可以犧牲掉一切,而僅僅只是完成對方渺小的期望那樣無足掛齒的事物而已。
的確是逸出了常軌,就現實層面來說有著決定性的脫序,直逼童話中不可能實現的綺幻夢想。而我就是有那份想把奇蹟掌握在手中的悲念,因為我不相信旁人口中說的希望,表露的態度就是要親身實踐才願意接受的那般倔強。
我兩年前單戀極深的女孩曾對我說過:「你是個現實與虛幻混淆的人。」語鋒銳利,直逼核心,而她只說對了一半。人生如夢,在我眼裡現實更是夢中之夢,是可以盡情放肆、不受拘束的遊戲,該結束時就結束,不會有任何眷戀。所以談論現實與夢幻間的落差,對我沒有意義。只因為我是仰賴「想像」維生的人,而愛情是幻想世界中凌駕一切的至高存在──抽象的神聖指標,不僅純潔無瑕,連提出質疑的冒瀆也不容許。
這就是偏激、極端且無悔的愛吧?至少對我而言,我是這樣相信的。它是一生只能約束一次的重要誓約,只能獻給一個願意以同樣執著回報的人。這份情感要超越生死,儘管是死後,仍要以靈魂的方式苦苦思戀著,那才是我所奢望的永恆,雖然缺乏變通而顯得呆滯可笑,但這就是我的執著與信念,毫無保留的犧牲與奉獻,願意丟棄掉自己的所有而成就對方,那就是我信仰的愛,無怨無尤。
說來好笑,小時候的我,崇拜坐懷不亂的展禽,而立志成為那樣謙恭有禮的君子。如今回想,這份志向卻是導致我便是呈現現在這副模樣的主因。有位好友曾跟我說:「等你享受過了性交,便會如痴如醉、不可自拔。」我能理解他的說法,性與愛同等重要,性是實踐愛的一個方法,藉由它可以真正的達到靈肉結合,享受至高無上的歡愉與美好。只可惜我只要能夠牽手、擁抱、得到對方精神上的鼓勵與眷念思慕就夠了。
因為一旦做愛之後,隸屬於我個人的美好想像,會在一瞬間崩毀坍塌,比海市蜃樓更脆弱,那是澈底的毀滅。雖然這想法過於武斷顯得有些自私,但我還是堅持能保有想像的美好,我才有足夠的勇氣、意志力、決心去突破一切困難,以不撓的鬥志去面對每一個不知道我存不存在的明天,包括能高聲吶喊,說出我能夠殺神的瘋狂話語,那樣剛毅不搖的堅固信念,純粹只是清純青澀的期望罷了。
純白無瑕、潔淨似雪並類似稚子的愛,是我賭上生命想要追求的。我常常希望我的愛是:苦苦單戀一位女孩,而她終將離開投向他人懷抱,並且我這個曾經的記憶徹底被她所遺忘,能夠這樣就完美無缺了。但希望她能在死前一瞬想起我,這就活得有價值了。所以我從來不奢望自己活得長久,只要曾經擁有過對方真摯的思念,就算夕死,消失在暮色之中毫無蹤跡,並被所有人遺忘也無妨。悲傷到極致的愛,才是最瘋狂的優雅,這點我深信不疑。畢竟不能太過自私,要求對方也抱持著相等重量、至死未渝的思念吧?
憑恃著想像而活的我,真的是十分窩囊,擁有這份堅定的意念不知是頑冥不靈還是可笑荒謬,但我能確信的是,若拋棄了這份鬥志,可能我早已選擇了消失,正因為仍相信有這份足以凌駕一切的情感,我才能站在這裡繼續燃燒生命,織繭重生,死灰復燃,無視春蠶絲盡的定律。所以其他什麼對我都不重要,只要有一位天真的女孩能真誠地對我傾訴:「我需要你的存在。」那我就願意為她奉獻一切,生命完全交給她也沒有疑慮。
但我的愛是極度瘋狂可怕的,表面冷淡似水,鮮少漣漪,卻是永久漂流不息的緩慢,縱然是被遺棄了,我可能也會滿懷笑容地祝福,但心底從不放棄,甘願以餘生沉淪在不可挽回的甜蜜中吧?仰賴想像而活的我,只能選擇逆來順受,因為我是個不願意強迫對方思緒的人,而緊緊束縛著自己的那樣愚蠢。固執呆板且不近人情,那就是超越一切的執念,自我小時就從未更改,儘管是遭受思想上的抨擊也不因此頹廢沮喪。
能和自己深愛的人在一起一定是很幸福的,而能做出一生一次的約定那更是令我嚮往。縱然不能廝守,緊拉著欲斷的紅線,也得要高興地請求對方遺忘自己,然後自己卻深深地牢記對方,這樣的悲傷與悽涼,或許才是我冀望的愛情,純白無瑕並不容許瑕疵,寧願融化也不願沾染污塵的輕狂吧?在溶化的過程中謹守著永恆,在反覆的思緒中折磨著自己,那樣的痛苦正是力量的另一個泉源。
所以我希望一個人孤寂地離開,但心中盈滿對他人的思念。因為我將自我催眠:我從來都不孤單,因為我曾經在別人心中活著。而這樣近似於瘋狂的愚昧,恰巧與現今人們變化快速的速食愛情大相逕庭,甚至被歸列為乖謬荒誕,而這樣癡迷的執著,究竟是好是壞?我不是很清楚也不想去釐清,只知道我不可能放棄這份想法。
其實答案早已明瞭於胸。我只要這樣相信並持續到永遠就夠了。對我而言死並不可怕,我唯一害怕自己沒有堅持到永遠的毅力與鬥志,以及與其相符的熾熱情感,倘若喪失掉那些珍貴的事物,我才會認定我真正死去並且如螻蟻一般,毫無價值。
永恆的愛念一直在我心中,而我從不需要奇蹟,因為奇蹟需要實踐而非流傳。
p.s話說我怎麼會寫這篇文章,寫完覺得很不好意思。原來自己還是小孩子那樣幼稚。
這份高亢澎湃的激昂情感,是既奇妙且難以理解的怦動。有時會讓人心頭一震,茫茫不知所措;讓人感到溫暖的同時,又萌生不知名的落寞;有時則徹底混淆一個人的理性,將其推入無底的晦暗深淵;有時則近似於零,表面上什麼也看不見,但它就是如影隨形依附著。
愛真是奇妙的事物。對某些人來說,可以毫無愧疚地利用它而完成目的的理想工具;對大部分人則是維繫平淡生活,滿足渺小願望與祥和的調味料;對少部分的放蕩浪子而言,可能是遊戲人間、蹉跎歲月並享受瞬忽美的可拋式愉悅吧?總之對每個人來說不僅定義、理念迥異,連實踐的方法也大異其趣,各有值得探究的風情。
那麼對我而言呢?那又是怎麼樣的奇妙情感?能導致我做出什麼非理性的行徑呢?
以前的我會說出──那是將生命延續至無限的美好回憶──這樣天真不切實際並令人輕蔑的話語。
現在的我則會認為──那是殺掉神也不會感到後悔的決心與力量──如此傲慢囂狂,足以證明我為了那份情感,與天下為敵也毫不在乎。
為什麼會有那樣狂妄的執念呢?因為對我而言,這份情感十分重要,也可以說能茍活至今,全是因為相信它的存在,為了獲得它而努力地生存,即使捨棄生命也毫不在意,可說是為了愛情而生,也為了它不惜凋零。聽起來很浪漫對吧?因為那份情感,能喚醒人們產生「被需要」的依附感,可以讓我全身湧出無限的力量,加上我的意志與決心十分強烈,所以敢輕出狂語,只為了得到畢生最重要的事物。說來難聽且殘酷,為了愛情,我可以犧牲掉一切,而僅僅只是完成對方渺小的期望那樣無足掛齒的事物而已。
的確是逸出了常軌,就現實層面來說有著決定性的脫序,直逼童話中不可能實現的綺幻夢想。而我就是有那份想把奇蹟掌握在手中的悲念,因為我不相信旁人口中說的希望,表露的態度就是要親身實踐才願意接受的那般倔強。
我兩年前單戀極深的女孩曾對我說過:「你是個現實與虛幻混淆的人。」語鋒銳利,直逼核心,而她只說對了一半。人生如夢,在我眼裡現實更是夢中之夢,是可以盡情放肆、不受拘束的遊戲,該結束時就結束,不會有任何眷戀。所以談論現實與夢幻間的落差,對我沒有意義。只因為我是仰賴「想像」維生的人,而愛情是幻想世界中凌駕一切的至高存在──抽象的神聖指標,不僅純潔無瑕,連提出質疑的冒瀆也不容許。
這就是偏激、極端且無悔的愛吧?至少對我而言,我是這樣相信的。它是一生只能約束一次的重要誓約,只能獻給一個願意以同樣執著回報的人。這份情感要超越生死,儘管是死後,仍要以靈魂的方式苦苦思戀著,那才是我所奢望的永恆,雖然缺乏變通而顯得呆滯可笑,但這就是我的執著與信念,毫無保留的犧牲與奉獻,願意丟棄掉自己的所有而成就對方,那就是我信仰的愛,無怨無尤。
說來好笑,小時候的我,崇拜坐懷不亂的展禽,而立志成為那樣謙恭有禮的君子。如今回想,這份志向卻是導致我便是呈現現在這副模樣的主因。有位好友曾跟我說:「等你享受過了性交,便會如痴如醉、不可自拔。」我能理解他的說法,性與愛同等重要,性是實踐愛的一個方法,藉由它可以真正的達到靈肉結合,享受至高無上的歡愉與美好。只可惜我只要能夠牽手、擁抱、得到對方精神上的鼓勵與眷念思慕就夠了。
因為一旦做愛之後,隸屬於我個人的美好想像,會在一瞬間崩毀坍塌,比海市蜃樓更脆弱,那是澈底的毀滅。雖然這想法過於武斷顯得有些自私,但我還是堅持能保有想像的美好,我才有足夠的勇氣、意志力、決心去突破一切困難,以不撓的鬥志去面對每一個不知道我存不存在的明天,包括能高聲吶喊,說出我能夠殺神的瘋狂話語,那樣剛毅不搖的堅固信念,純粹只是清純青澀的期望罷了。
純白無瑕、潔淨似雪並類似稚子的愛,是我賭上生命想要追求的。我常常希望我的愛是:苦苦單戀一位女孩,而她終將離開投向他人懷抱,並且我這個曾經的記憶徹底被她所遺忘,能夠這樣就完美無缺了。但希望她能在死前一瞬想起我,這就活得有價值了。所以我從來不奢望自己活得長久,只要曾經擁有過對方真摯的思念,就算夕死,消失在暮色之中毫無蹤跡,並被所有人遺忘也無妨。悲傷到極致的愛,才是最瘋狂的優雅,這點我深信不疑。畢竟不能太過自私,要求對方也抱持著相等重量、至死未渝的思念吧?
憑恃著想像而活的我,真的是十分窩囊,擁有這份堅定的意念不知是頑冥不靈還是可笑荒謬,但我能確信的是,若拋棄了這份鬥志,可能我早已選擇了消失,正因為仍相信有這份足以凌駕一切的情感,我才能站在這裡繼續燃燒生命,織繭重生,死灰復燃,無視春蠶絲盡的定律。所以其他什麼對我都不重要,只要有一位天真的女孩能真誠地對我傾訴:「我需要你的存在。」那我就願意為她奉獻一切,生命完全交給她也沒有疑慮。
但我的愛是極度瘋狂可怕的,表面冷淡似水,鮮少漣漪,卻是永久漂流不息的緩慢,縱然是被遺棄了,我可能也會滿懷笑容地祝福,但心底從不放棄,甘願以餘生沉淪在不可挽回的甜蜜中吧?仰賴想像而活的我,只能選擇逆來順受,因為我是個不願意強迫對方思緒的人,而緊緊束縛著自己的那樣愚蠢。固執呆板且不近人情,那就是超越一切的執念,自我小時就從未更改,儘管是遭受思想上的抨擊也不因此頹廢沮喪。
能和自己深愛的人在一起一定是很幸福的,而能做出一生一次的約定那更是令我嚮往。縱然不能廝守,緊拉著欲斷的紅線,也得要高興地請求對方遺忘自己,然後自己卻深深地牢記對方,這樣的悲傷與悽涼,或許才是我冀望的愛情,純白無瑕並不容許瑕疵,寧願融化也不願沾染污塵的輕狂吧?在溶化的過程中謹守著永恆,在反覆的思緒中折磨著自己,那樣的痛苦正是力量的另一個泉源。
所以我希望一個人孤寂地離開,但心中盈滿對他人的思念。因為我將自我催眠:我從來都不孤單,因為我曾經在別人心中活著。而這樣近似於瘋狂的愚昧,恰巧與現今人們變化快速的速食愛情大相逕庭,甚至被歸列為乖謬荒誕,而這樣癡迷的執著,究竟是好是壞?我不是很清楚也不想去釐清,只知道我不可能放棄這份想法。
其實答案早已明瞭於胸。我只要這樣相信並持續到永遠就夠了。對我而言死並不可怕,我唯一害怕自己沒有堅持到永遠的毅力與鬥志,以及與其相符的熾熱情感,倘若喪失掉那些珍貴的事物,我才會認定我真正死去並且如螻蟻一般,毫無價值。
永恆的愛念一直在我心中,而我從不需要奇蹟,因為奇蹟需要實踐而非流傳。
p.s話說我怎麼會寫這篇文章,寫完覺得很不好意思。原來自己還是小孩子那樣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