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服務事件記錄--居服迷思(下篇)

每日以投稿兩篇為限

版主: 林思彤麻吉鄭琮墿胡也

退出乳癌婦人服務案件後沒幾日,我參與了台中巿社會局舉辦的「如何照顧精神病患」課程,主講人是中部某教學醫院精神科主治醫生,與會的學員攮括有台中巿八區的居家服務員。

於課堂中,我向醫生提了個病理問題,而後在問題後頭加了個問題:
「….這是我從事照護工作的第五年,我擁有兩年護理之家照護經歷,一年醫院照護經歷,居家照護於今年邁入第二年,如今我卻發現,原來當個稱職的『居家服務員』並不容易,除了本身必需擁有十八般武藝(技能)外,還得外加十項全能:要有專業護理技能用以照護病患;還得是個心靈治療師能夠傾聽病人的聲音;擁有復健師的技能協助行動不便的病患做居家復健;還得是個稱職的家庭主婦替病人從事家務打理、餐食料理、接送孩童….最慘的是還得肩負清潔打掃工作,為案主做居家環境打掃、修剪庭院(個案會要求)…。這不是十項全能是什麼(我想起那位患有乳癌病史的案主)?」
我的話題引起許多回響,接著我又提:
「我拿的是照護病人的証照,做的卻是環境打掃的清潔工作,現在的居家服務工作內容似乎已經脫離了我們的專業技能,我感覺到自己好像在與清潔技術人員(甚至管家)搶飯碗,既是如此,當初入行時,社會局何必要求我們提出丙級職照技術証明呢?現在的工作內容並非當初我想要的….。」我是想利用這個機會解開許多對居服任務的迷思,因為當初會離開乳癌病患個案,有一半原因也是因為我感覺到自己幾乎就快成了這家子的佣人。

加上──

離開護理之家後,我一面工作一面還得照顧「南先生」,我也急需居家服務的協助,於是替「南先生」申請居家服務,我告訴居服員我的需求,為了經濟,我會有一段很長的工作時間(醫院看護),當時正值盛夏,在「南先生」無法自行移位的情況下,他在午間會需要他人協助午休,否則就必需坐在電動輪上十三個鐘頭,待到我返家。每回我下班後看見他的雙腳已浮腫到無法站立,令我相當自責,所以我需要有人協助他午休。我希望居服員可以協助「南先生」如廁、淋浴之後,在床上午休片刻,而後陪同他下樓(替他按電梯、開大樓大門),「南先生」會坐電動輪椅自行前往復健診所進行復健。

幾日下來,基金會社工打電話前來與我溝通,她說居服員就快吃不消了,理由是「南先生」睡的床太低,居服員無法協助他起床;「南先生」的份量太重,居服員無法協助扶持他走入浴室,他必需坐洗澡椅,但若要坐洗澡椅,浴室門檻又太高必需打低…。我是「南先生」的主要照顧者,他的病況我十分清楚,他的病況尚未達到必需完全依賴生活輔助器具的地步,我若這麼做他的肢體勢必萎縮的更加嚴重,我希望他可以多行走,走的次數越多對他的病情就越有利,所以我希望居家服務員可以協助我在中午時讓「南先生」步入浴室,而我會在早晨與晚間協助他行走。沒想到居服員無法提供這項技術。

協商結果,我降低了對居服員的要求,只希望「南先生」的雙足能夠得到充分休息,居家服務已算是幫了我很大的忙了。

是乳癌病患事件和「南先生」這事讓我意識到,居家服務員的照護能力和護理之家護佐、醫院看護實力是有一些差距的,同樣是取得「照顧服務員」丙級技術証明,但是我們的居家服務員竟成了環境清潔打掃高手,卻在面對協助改善病患病況方面技術有限?假如再無人重視這個問題,那麼那些重症病患真的只有等死的份?!所以我必需尋求協助(照顧「南先生」的事我並未在會中提及)。

沒想到後頭竟傳來有人要我「轉業」(別再來當居服員)的聲音,隨後主辦單位也為了開導我,特意講了個「天大地大要我學會放下」的故事….。

這正是我淚流不止的第二個因,之後,一旦遠離塵囂,心靈受到淨化時,淚水便會不自覺的往下墜落,即使遇見風吹乾了淚水,它還是會不自覺得又落….。

幾天後,社會局又辦了個「座談會」希望我參加,原以為翻案有希望了,於是我盛裝以赴,事前並將訴求洋洋灑灑寫了三大張訴狀,想要將我的想法訴與社會局高層知,沒想到高層的回答竟是:
「妳屬特殊案例…,現在是消費者消費意識抬頭時代,居家環境清潔與打掃會是未來的服務趨勢,社會局不可能因為妳有問題而令一群願意從事居家環境清潔改善的「居服員」失業…。」
是嗎?為了不讓一群初入行的居家看護失業,為了迎合大部份家庭(很多人是因著政府有免費的專人打掃而前來申請居家服務),就可以枉顧重症病患的權利嗎?

因為就連高層之意都讓我受了滿身傷,涓涓的淚水更成永無停止之日。有好多朋友都勸我別再爭了,現在局勢不佳,只要能混口飯吃,做什麼事情不還都是一樣(是否,連看文章的人都想勸我學會放下?),何必跟錢財過不去呢?

我呢?仍身陷在迷思當中,無法得知一切事件的對與錯。

幾個月之後,基金會通知我有個新同事,是我以前在署立醫院附設護理之家服務時所結識的同事,她也來到居家服務中心,我退出的乳癌病患個案目前正由她接手中。


~~夏雪.記錄於2005.四月,2006.八月修正~~

夏雪好

讀到這樣嚴肅的主題,礙於專業程度上的了解有限
身為讀者的我們,實在無法給予客觀的建議。
但基本上我亦傾向於需要有範圍區隔的實際標準
正確區別您的職掌領域,方能使每個專業人士能就他的專業範圍內的職能
做最大的發揮;但這也僅限於關於「居服員」這樣一個職稱
是被歸類於醫療範圍服務的象限之內。

為此我忽然覺得我的讀文回覆略嫌草率,我甚至並不了解「居服員」的職務定義。因而我特意查了一下相關的範圍報導:

居家照顧服務員成長團體




若就這樣的資訊來概括「居服員」這樣的領域的話,似乎您會受到的壓力,恐怕也是必然將會形成的。這或許不是您進入此一工作範圍前所預設的狀態,但恐怕,爾後會是必然的狀態。就這樣的層面來說,愛心以及耐心,這當然您必已經有了了然於胸的體悟以及寬愛,只是以後,恐怕需要付出更多辛苦與包容,作為一個讀者,只能向您說聲,辛苦了。

照顧者權利宣言
 

照顧者有權……
1. 以做為照顧者為榮
2. 善待自己
3. 尋求協助
4. 保有屬於自己的生活
5. 適當地表達情緒
6. 拒絕無謂的罪惡感
7. 大方地接受回饋

8. 做好自己的生涯規劃
9. 期待並爭取協助照顧的服務


在整體文章的脈絡上,清明且澄晰
簡意而明白的自我觀念表達也使讀者並不難於進入並理解
兼說理而敘事,也適度的含帶了個人觀想上的宣洩
是一篇恰至分際而理性閱讀的好文章

問好李寧兒

鎏光值週

你好,我是夏雪
很感謝您對我文章的用心
其實我會記錄下服務事件內容
只是想更進一步探討目前政府所規劃的服務內容的正確性
並且協助更多人了解居家服務應走的方向
當然,一切可能會是我的一廂情願
但我仍堅信,是對的路就該繼續走下去.
還有...還有...
我想凸顯老人與重症病患的照顧問題
嘩!是真的有點嚴肅^_^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