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家馨站長﹐雲海大哥﹐以及各位馨友﹐

安好。

這一病﹐連一堆有的沒有的症狀都併發出來﹐呵呵﹐真是誤事。

馨友們﹐尤其是新生代的馨友們﹐不要擔心自己的作品寫得不好。一場比賽﹐冠亞季殿只能各取一位﹐你(妳) 只要曾經用心認真地參與便算成功。何況﹐寫文創作是一條艱辛的路﹐有時候﹐甚至只能自己承擔其中的孤獨坎坷。

雲龍不要求什麼﹐真心懇求上蒼﹐給予你(妳) 勇氣與毅力﹐在選擇這條儘可能不要回頭的道路後﹐支持到底。

縱觀馨友們(尤其是7年尾班的新生代) 的作品 ﹐你(妳) 在寫文的時候﹐知道自己缺少了些什麼基本能力嗎﹖

雲龍剩下的時間不多了﹐今天﹐乘著精神略可﹐雲龍會以比較嚴肅的語氣和大家探討這個問題並竭盡所能地提供指引。(鄭重聲明﹕雲龍不過痴長幾歲﹐絕對不敢以師自居。何況﹐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茫茫網路臥龍藏虎﹐雲龍希望各位馨友能夠虛心地互動與學習﹕而不是叫你(妳) 虛偽地捧人與吹噓﹗)

好文章﹐最重要的就是敘事/描寫的基本能力。

雲龍很不客氣地說聲﹕這就是你(妳) 小說中所欠缺的基本能力。

敘事敘事﹐簡單來說﹐就是把事情說清楚﹐不是嗎﹖容易吧。

也許你(妳) 會說﹐這很容易。

真的容易嗎﹖

一個事件之所以發生﹐一定有其原因、過程和結果﹐當然就會牽涉到人/物/言語/動作/以及所涵括的時間流程。否則邏輯上就不成立為一個事件。

而敘事能力最重要的意義在於事件發生的這段時間過程中,將人物的動作、所說的話語和事件發生的經過敘述出來。

注意﹕請不要像流水帳式的把事件一樣一樣的陳列出來,重點應該放在挑出事件發生過程中的精彩細節,構成故事的情節,呈現整件事情發展的「情節」。

福斯特 (E. M. Forster) 在《小說面面觀》裏說:「國王死了,王后也死了,這是故事;國王死了,王后也因悲傷而死了,這是情節。」情節﹖攤開來﹐原來就是故事片斷的選擇和組合、動作與對話的安插罷了。

當然﹐馨友們﹐請記得﹐情節受所敘述的人稱和為文方式的影響。

所以﹐馨友們啊﹐儘可能發揮你(妳) 筆下人物的性格﹐選擇事件發生當中最有意思的地方﹐兩相結合﹐從而營造出生動的情景﹐使你(妳) 的小說產生牽引讀者心理的感染力。

明白了嗎﹖在文章中﹐筆者所呈現的可能是某一個人的生活經驗或某一段生命中所發生的故事。而讀者透過作者敘事的方式﹐「看」到「事」的來龍去脈﹐加諸角色表達的動作、想法﹐以及所發生的影響(這很重要) ﹐從而由心底產生共鳴。

OK ﹐難得如此高興﹐就讓雲龍痛飲一番﹐盡興地加以暢談敘事的選擇觀點。因為﹕由什麼人以什麼觀點來說故事,會使故事顯出不同的意義。

敘事觀點 (narrative point of view) 大約可分為:

一、介入故事的敘事者(第一人稱):

敘事者是主要角色——由「我」敘述關於「我/我們」的故事。

敘事者是次要角色——由「我」敘述「他/她」人的故事。

二、不介入故事的敘事者(第三人稱):

全知觀點﹕這種敘事者能夠全面地、立體地介入人物的行動和心理之中,完全掌握故事的來龍去脈,常對人物、故事、問題加以評論。

局部全知觀點﹕敘事者選擇性地以個別人物為中心,除此以外,其他人物或時空呈現非透明狀態。這種觀點使諸者「設身處地」進入某個人物的世界,容許小說留下供讀者思考的空間。

客觀敘事﹕像戲劇一樣具體呈現生活片斷,缺少對人物的評論或提要式敘述。

三、綜合的觀點:

一篇小說可以純用一種觀點,也可以適當地綜合不同的觀點來敘事。在長篇小說裏,「全知」可與「局部全知」交替運用。而在一些短篇小說裏,「第一人稱」可轉移為「第三人稱」﹐加以「套盒式」的人稱混用,(第三人稱敘事加入了第一人稱的書信體)﹐或者是(第一人稱敘述中嵌入另一個第一人稱敘述)。

從而引發「角度」來加以描寫分類。

以描寫的角度來分,有正面描寫和側面描寫,正面描寫是單刀直入地描寫對象。
如﹕他長得麻子臉。

「側面描寫」則是用暗示、襯托等手法,從不同角度來描寫對象。
如﹕他的那張臉﹐就象大雨打過的沙灘﹐盡是坑坑洞洞。

再加諸描寫的詳略來分,或用三言兩語,勾勒出鮮明生動形象的白描,與精雕細刻全面具體的細描兩種。

但無論手法如何,小說各部分都要連成一體 (unity),天衣無縫,取得首尾呼應、互為作用的效果。

因為小說不單只反映作者的人生經驗(life experience),也是對讀者人生經驗的考察。

謝謝緣份 謝謝紫藤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