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活著目的是什麼?有人是為了成就更大的事,也有人一天到晚怨天尤人,這個世界本來就很複雜,也可以很單純,只要我們定睛在目標上自然無所畏懼!但對於五十一歲的美國死刑犯威廉斯,因為年輕時犯下的一個錯誤,導致他必須用生命來償還──他活著的目的就是為了贖罪:四條無辜的靈魂。
待在監牢的二十餘年並不好過,他得面對毫無自由、充滿絕望的環境,還有那份來自內心深處日夜襲擾他入眠的良心。這樣的人會有什麼下場?但他開始用文字陳述自己和他人曾經的過去。我們以為要成為一位出色的作家,必定有豐富的學識與教養,才能在讀者面前以聖者的身份出席,文字才帶有高貴的氣質;不過他只是個即將面臨死刑的犯人,年過半百的他,要如何透過精妙的文字說服人心,達到溝通無礙的地步,恐怕他的身份就難以服眾,更別說提筆創作了。
12月13日就是他在世的最後一天,有可能成真,終必為他犯下的罪行付出代價。每個人都怕死,因為死代表著一切的終結,但靈魂總有一個去處;他所寫的文字,經過現實的考驗,為他的人格做了某部份的告解,並且勸人向善,這樣的轉變讓他的文字成為一股激勵人心的力量,獲得不錯的迴響與肯定──可是他就要死了。儘管提出的減輕死刑上訴在11日已遭到最高法院駁回,同時也令其他支持他的群眾感到不解,於是,這群支持者也舉著牌子到法院替他聲援,希望法官救他一命。有人願意悔過向善,可能是口頭上說說罷了,可是他不一樣,以具體的行動來證明自己的決心,雖然力量極其微弱,但他沒有放棄!
「廢除死刑」的議題再度被搬上擡面,重點是他所處監獄位於加州,而這裡出了一位肌肉猛男州長阿諾。加州自1967年以來,沒有死刑犯獲得減刑,看來在他之前沒有人逃過死劫,一命抵一命是這裡法律的規定。昔日的惡棍,如今有人肯為他出面, 他應該會痛哭流涕吧。
上帝造人,並沒有造出完美的人種,只有不完美才有可能在自覺中省悟過來;只要是人都會犯錯,錯誤的本身,需要當事者承擔應有的責任;換句話說,你只能犯點小錯──大錯就會毀了你一生!?
威廉斯的命能不能延續,時間會有答案……,被他殺死的那四人,早已不在世上,他們都在等待這一刻。這讓我想起聖經裡有個妓女的故事,大意是說她在賣淫之時遭人逮到,人人得而誅之,甚至想當街治她死罪,沒想到身在其中的耶穌卻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這名滿臉羞愧的婦人, 她最後並沒有死,因為沒有人可以有權柄決定她的生死。
法律的存在是為了讓人知錯能改,如果連機會都不給,恐怕人人都得死了。信仰在這裡或許會引起非議,妓女和威廉斯都和我們是平凡人,都有一時出錯的情況發生;做了二十年的牢,難道還不能贖罪,非得置他於死地不可?
讓一個曾經做錯事的人,能夠繼續發揮他「正面的力量」影響誤入崎途的生命, 這不也是減少犯罪率的良方嗎?真正致命的不是那些罪,而是失去行善的勇氣。
待在監牢的二十餘年並不好過,他得面對毫無自由、充滿絕望的環境,還有那份來自內心深處日夜襲擾他入眠的良心。這樣的人會有什麼下場?但他開始用文字陳述自己和他人曾經的過去。我們以為要成為一位出色的作家,必定有豐富的學識與教養,才能在讀者面前以聖者的身份出席,文字才帶有高貴的氣質;不過他只是個即將面臨死刑的犯人,年過半百的他,要如何透過精妙的文字說服人心,達到溝通無礙的地步,恐怕他的身份就難以服眾,更別說提筆創作了。
12月13日就是他在世的最後一天,有可能成真,終必為他犯下的罪行付出代價。每個人都怕死,因為死代表著一切的終結,但靈魂總有一個去處;他所寫的文字,經過現實的考驗,為他的人格做了某部份的告解,並且勸人向善,這樣的轉變讓他的文字成為一股激勵人心的力量,獲得不錯的迴響與肯定──可是他就要死了。儘管提出的減輕死刑上訴在11日已遭到最高法院駁回,同時也令其他支持他的群眾感到不解,於是,這群支持者也舉著牌子到法院替他聲援,希望法官救他一命。有人願意悔過向善,可能是口頭上說說罷了,可是他不一樣,以具體的行動來證明自己的決心,雖然力量極其微弱,但他沒有放棄!
「廢除死刑」的議題再度被搬上擡面,重點是他所處監獄位於加州,而這裡出了一位肌肉猛男州長阿諾。加州自1967年以來,沒有死刑犯獲得減刑,看來在他之前沒有人逃過死劫,一命抵一命是這裡法律的規定。昔日的惡棍,如今有人肯為他出面, 他應該會痛哭流涕吧。
上帝造人,並沒有造出完美的人種,只有不完美才有可能在自覺中省悟過來;只要是人都會犯錯,錯誤的本身,需要當事者承擔應有的責任;換句話說,你只能犯點小錯──大錯就會毀了你一生!?
威廉斯的命能不能延續,時間會有答案……,被他殺死的那四人,早已不在世上,他們都在等待這一刻。這讓我想起聖經裡有個妓女的故事,大意是說她在賣淫之時遭人逮到,人人得而誅之,甚至想當街治她死罪,沒想到身在其中的耶穌卻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這名滿臉羞愧的婦人, 她最後並沒有死,因為沒有人可以有權柄決定她的生死。
法律的存在是為了讓人知錯能改,如果連機會都不給,恐怕人人都得死了。信仰在這裡或許會引起非議,妓女和威廉斯都和我們是平凡人,都有一時出錯的情況發生;做了二十年的牢,難道還不能贖罪,非得置他於死地不可?
讓一個曾經做錯事的人,能夠繼續發揮他「正面的力量」影響誤入崎途的生命, 這不也是減少犯罪率的良方嗎?真正致命的不是那些罪,而是失去行善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