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必須走入婚姻,生命才得以完整?
前段時間,意外接獲一通婚友社的電話。向來對於以結婚為前提的聯誼活動缺乏興致的我,為了盡快結束對話,謊稱自己已有論及婚嫁的男友,不意,話筒彼端竟傳來連聲的恭喜,真誠的語氣,竟令得我汗顏,有了絲愧意。
然而,掛上電話,我想著,這究竟有什麼好值得恭喜,而且還得連聲強調?
莫非在世俗的定論裡,終究認定女人必須走入婚姻,生命才得以完整?
繼而想起前些天,朋友問起,我是否打算不婚?
會有這樣的疑問,約莫和我的年歲有關。
這幾年,男女的適婚年齡也許已經逐年往後延,但也約莫在三十上下,更甚也許是三十五,而我已然走到末端,卻依舊孑然一身,絲毫不見憂慮,還是如常吃喝玩樂,所以朋友才會將我歸類於不婚的女子。
我是否不婚,某個程度上是,端看你如何定義。
上網搜尋關於婚姻的定義,卻只查到婚禮的始末,以交換禮品的形式開始。
古代的階級社會中,贈送禮品是「穩定性交關係」的手法,是使「臨時性對偶婚」轉變為「長久性對偶婚」的手段。而男女雙方婚後要承擔履行對父母及親屬的權利、義務。
「穩定性交關係」、「履行對父母及親屬的權利、義務」,婚姻制度要確認的就是這些?又真的能夠確認、保證?
再繼續搜尋教堂婚禮的誓辭,提及:必須彼此相愛、珍惜、相互尊重與互相保護,必須備妥心靈、肉體與現世生活的需求、勇於負起責任,無論安樂困苦、豐富貧窮、健康衰弱,都不離不棄,專一直到永遠。
這誓辭是規範還是祈求?
然而無論是什麼,無可否認,相信都是每一個人內心所企求,只是是否一定要透過婚姻的模式才能獲致?
難道這些牽絆、不捨、疼惜都不能單單只是源自於內心湧生的溫柔動力驅使而成,一如反射動作般自然,無須律法的牽絆、限制、命令才能獲致?
相較於婚姻企圖建構的一切,這是否是更高的境界?
這是我不婚的原因。
愛與被愛的相依,是生命完整的姿態
我渴望的男女關係,必須擁有愛與被愛的相依,因為那是生命完整的姿態,無須透過律法確認存在。愛讓人變得溫柔、寬容,懂得喜悅、歡樂,能湧生無比的勇氣面對人世的紛擾、生活的險境。那是一種自由無拘,相守只因為相愛,因為相戀而願意愛屋及烏、愛其所愛。
婚姻關係並不能延續這種情感,也無法增加厚度,重點只在於心以及愛。
兩者相通、相濡以沫,那些透過婚姻關係而必須承擔的權利、義務依然存在,因為心、愛牽動你的意志讓你心甘情願承受,而不需透過律法強制遵守。
當愛消逝,可以選擇瀟灑說再見,如仍心懷眷戀互持的暖意,也可以選擇繼續共同生活,這心的選擇,因而能夠不懷怨懟、不有悔意,無論日後即將面對的是歡喜還是悲痛總能一一如實概括承受。
如此面對自己,生命是否會美好一些?坦然一點。
經營一段情愛關係,需要時間;找到合適的人相戀,更屬不易。因此,我從不汲汲營營追尋,在三十之前也許曾經茫然失措甚至慌了手腳,然而,漸漸地,有了體悟,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定數,該屬於我的,上天終究會歸還,不屬於我的,耍盡手段、耗盡力氣,仍只是一場空。
生活其實是瑣碎而艱辛的,如果不能遇見心意相通、心靈心契的人,倒不如孤身上路,免了紛擾更能透視內心真正的感受,因而也就不再懼怕。
因為在獨處的片刻,心如明鏡透析,我在其中照見自己的完美與殘缺,因而顯得靜謐而醇美。
這是我不婚的兩種境界。
前段時間,意外接獲一通婚友社的電話。向來對於以結婚為前提的聯誼活動缺乏興致的我,為了盡快結束對話,謊稱自己已有論及婚嫁的男友,不意,話筒彼端竟傳來連聲的恭喜,真誠的語氣,竟令得我汗顏,有了絲愧意。
然而,掛上電話,我想著,這究竟有什麼好值得恭喜,而且還得連聲強調?
莫非在世俗的定論裡,終究認定女人必須走入婚姻,生命才得以完整?
繼而想起前些天,朋友問起,我是否打算不婚?
會有這樣的疑問,約莫和我的年歲有關。
這幾年,男女的適婚年齡也許已經逐年往後延,但也約莫在三十上下,更甚也許是三十五,而我已然走到末端,卻依舊孑然一身,絲毫不見憂慮,還是如常吃喝玩樂,所以朋友才會將我歸類於不婚的女子。
我是否不婚,某個程度上是,端看你如何定義。
上網搜尋關於婚姻的定義,卻只查到婚禮的始末,以交換禮品的形式開始。
古代的階級社會中,贈送禮品是「穩定性交關係」的手法,是使「臨時性對偶婚」轉變為「長久性對偶婚」的手段。而男女雙方婚後要承擔履行對父母及親屬的權利、義務。
「穩定性交關係」、「履行對父母及親屬的權利、義務」,婚姻制度要確認的就是這些?又真的能夠確認、保證?
再繼續搜尋教堂婚禮的誓辭,提及:必須彼此相愛、珍惜、相互尊重與互相保護,必須備妥心靈、肉體與現世生活的需求、勇於負起責任,無論安樂困苦、豐富貧窮、健康衰弱,都不離不棄,專一直到永遠。
這誓辭是規範還是祈求?
然而無論是什麼,無可否認,相信都是每一個人內心所企求,只是是否一定要透過婚姻的模式才能獲致?
難道這些牽絆、不捨、疼惜都不能單單只是源自於內心湧生的溫柔動力驅使而成,一如反射動作般自然,無須律法的牽絆、限制、命令才能獲致?
相較於婚姻企圖建構的一切,這是否是更高的境界?
這是我不婚的原因。
愛與被愛的相依,是生命完整的姿態
我渴望的男女關係,必須擁有愛與被愛的相依,因為那是生命完整的姿態,無須透過律法確認存在。愛讓人變得溫柔、寬容,懂得喜悅、歡樂,能湧生無比的勇氣面對人世的紛擾、生活的險境。那是一種自由無拘,相守只因為相愛,因為相戀而願意愛屋及烏、愛其所愛。
婚姻關係並不能延續這種情感,也無法增加厚度,重點只在於心以及愛。
兩者相通、相濡以沫,那些透過婚姻關係而必須承擔的權利、義務依然存在,因為心、愛牽動你的意志讓你心甘情願承受,而不需透過律法強制遵守。
當愛消逝,可以選擇瀟灑說再見,如仍心懷眷戀互持的暖意,也可以選擇繼續共同生活,這心的選擇,因而能夠不懷怨懟、不有悔意,無論日後即將面對的是歡喜還是悲痛總能一一如實概括承受。
如此面對自己,生命是否會美好一些?坦然一點。
經營一段情愛關係,需要時間;找到合適的人相戀,更屬不易。因此,我從不汲汲營營追尋,在三十之前也許曾經茫然失措甚至慌了手腳,然而,漸漸地,有了體悟,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定數,該屬於我的,上天終究會歸還,不屬於我的,耍盡手段、耗盡力氣,仍只是一場空。
生活其實是瑣碎而艱辛的,如果不能遇見心意相通、心靈心契的人,倒不如孤身上路,免了紛擾更能透視內心真正的感受,因而也就不再懼怕。
因為在獨處的片刻,心如明鏡透析,我在其中照見自己的完美與殘缺,因而顯得靜謐而醇美。
這是我不婚的兩種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