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點歌本──不讓我的眼淚陪我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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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林思彤麻吉鄭琮墿胡也

愛情點歌本──不讓我的眼淚陪我過夜


  我們的愛情,該從哪個角度穿越,痛才會少一些?年輕的視野,總是容易被浪漫矇騙。狂愛過後的午夜,倚著彼此的背,訴說著一些庸俗的蜜語甜言,以為真心可以輕易的給。可,妳知道嗎?我的善變,是因為妳的愛,讓我無路可退。

  有些代價是殘酷的。在歲月還疼惜著我的時候,我竟毫無保留的揮霍,連妳的吻、妳的笑、妳的深情,都成了透明櫥窗裡,那顆閃閃發亮、高不可攀的昂貴鑽飾!是啊,因為太愛妳,因為無法稀釋妳對我的愛,讓我有一種痛徹心肺的傷悲,還有一種被狠狠剝落自尊的狼狽。而妳該知道的,我的愛,無罪。

  數著星星的夜,好過一個人收拾記憶的殘缺。妳的溫柔,容易讓傷口撕裂;妳的眼神,容易讓人情不自禁的緊緊跟隨。然而此刻,我卻必須堅定的離開我們所熟悉的這一切。早忘了那一年初吻的餘味、早忘了曾經殘忍的愛過誰、早忘了後悔愛上妳的柔情似水、早忘了男人是不該輕易的流淚。而這一些可以承載的負累,都是因為妳,一次又一次的溫情包圍,一回又一回的寬容面對。只是,我真的好累,好累。

  從今夜起,我將不再獨自憔悴。不讓我的眼淚陪我過夜,因為傷口的影像,可以舔成一道不再迷戀的冷背;不讓我的眼淚陪我過夜,因為賭著習慣失去一段愛情之後的另一段愛情的美。如果,那一年沒有與妳相遇,我的愛情,會不會像現在這般的轟轟烈烈?燃上心頭的默問,只是男人不敢承認失去愛情的心理作祟。而我只想,只想一個人在黑暗的冷房,與妳靜靜相對。最後,把該給妳的,都給;剩下的無怨無悔,就留著我,紀念。

我認為「創作」與「愛情」是世界上最自私的兩個傢伙,而「情詩」和「情書」則是世界上最溫柔的暴力,從來都不管對方願不願意,接不接受。一生遇上一回,就已足夠。若你不幸,被這兩者纏身,只好認命。 :lol: :lol: :lol: :lol: :lol:

敬讀大作

愛情喔~總是讓我無言==

呵呵呵.....
被妳說中了 想飛開始認命了
所以 愛情不會再隨便給了
這愛情點歌本裡頭會有好多關於愛情的歌
所以 請慢慢習慣我和我幻想與編織的愛情戲曲
每一段故事 會纏著每一個人的過往與現今
實也好 虛也好 要的是一種感覺
一種懂得分享的感覺 一種懂得自醒的感覺
雖然 有時愛情挺容易讓人受傷的 但別忘了也有甜蜜的快樂時光啊....
對啊.我都只記得甜蜜快樂的
就算不好的經歷也超感激的.因為它使我成長茁壯
在不同的成長階段出現在你週遭的有情人
都是上天的安排喔
順其自然.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