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虛擬世界晃久了,常常搞不清楚真假,有時甚至懷疑起自己的真實性!這算是一種精神官能症嗎?人格錯亂?嘿!有這種「症頭」的人可真不少!怎麼說呢?時常「掛網」的你應該知道──網路是愈晚愈熱鬧,心情不好想找人聊?只需一聲哀嚎熱情便朝四面八方湧來將你覆圍,讓你嘴角不由自主就往上揚,心裡暖和和的。而哪來那麼多江湖好傑尚未入睡?說是「尚未入睡」,不如說是「不甘願入睡」,問了原因都說無法抗拒網路莫名的吸引力。
網路到底有何魅力,讓全世界幾千萬人口魂牽夢縈?我本著國小自然科學老師諄諄教誨之「求證」精神,決定親自下海淌進這場渾水裡一探究竟。首先,每日只要有閒時就打開網路,因為還不熟悉情勢必須扮演沈默的偷窺者,看看別人在搞啥。然後,依樣畫葫蘆學著作,最好可以找個模範一步一腳印的踩在他身後。再來就是,戒掉十點半準時入睡的習慣,將睡眠時間延至午夜十二點以後,據說這是個藏龍臥虎出穴的吉時。
據我「窺查」發現網路上人氣紅不浪者都有幾點特質:一美二明星三搞怪,當然還必須跟我一樣「有閒」。或許有人會問:「實力派呢?」啥米是「實力派」,不就是特別會搞怪?(註:創作家除外,但創作家通常也擠不進人氣排行榜。)這些人非常厲害,沒有外在就得有腦袋,沒有腦袋就要有被別人整的能耐。倘若不想被排行榜除名,就必得時時刻刻不能鬆懈積極作公關,串門子是一定要的,同樣的幾行字複製一百次沒有關係,至少讓人家知道「凡我來過,必留下足跡」。另外要注意的是,來賓留言一定要回覆,管你只寫兩個字,兩個符號或一個點,只要回覆誠意便到,沒空也得叫人代替回。誰不想紅呢?這絕對是網路的一大吸引點──瞬間紅得莫名其妙的捷徑。
而人氣紅不浪者終究佔少數,巴著網路不肯下來的多數是如我一般的無名小卒(更正:應該都比我有名一點點),他們上網都作些什麼呢?也能分類,略舉幾類較常見的:第一類:會寫作的人拼命地寫,不會寫的則拼命崇拜,算是一種正回饋。第二類:滿腹想法,現實生活中卻無人理會,政治的也好、社會的也好、生活的也好,就將想法記錄下來,反正貼上來總有人看,看到意見不合的還要跑去嗆聲,罵來罵去竟然也覺得挺暢快。第三類:寂寞心靈無處託,藉手指頭傳電流,語氣要夠溫柔,電力要夠強,就算是天涯海角也抓來打結。聽聽,這能不算網路的魅力之一嗎?
我認為網路最大的吸引力在於──虛幻空間。你大可以與陌生人交談,沒什麼好害羞的,反正誰也不認識誰。你或許能覓得頻率相近的網友,並驚嘆是世間少有的天子仙人,幻想他跟你是這麼麻吉。而隨交流次數漸多,就彷彿真真實實成了生活中的一位朋友了,或許沒看過照片,沒聽過聲音,許多人仍然就這麼轟轟烈烈地愛了,「愛在朦朧昏昧時候最美」──這是修成正果的網路情侶的說法?
網路上,性情要極度發揮,在這兒個性鮮明不是罪,每種調調都有人欣賞。但另一方面,又得小心翼翼地保持形象,許多人都嘗試過多種形象,最終會選擇較受歡迎的那類。而弔詭的,這形象還與生活中的本人差得真多,到底哪個是真的?連他都搞不清楚。
你呢?你是真的嗎?老實說,我蠻假的,但只要不傷害別人,讓自己愉悅點假點又有什麼關係呢?倘若假到連自己都痛苦,那就無可救藥了。網路真是一項神奇又有趣的科技發明,帶領思想環遊世界暢行無阻,但就如同「水能載舟,亦能覆舟」,要學會「駕馭網路」而不是「網路駕馭你」才行,一個真正的「網路高手」是能以智慧辨認真偽的。「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別讓假設衝壞了過程與結果。準備好在網路天空遨翔了嗎?出發吧!虛擬先生小姐們!
Dipole 2006.03.05
網路到底有何魅力,讓全世界幾千萬人口魂牽夢縈?我本著國小自然科學老師諄諄教誨之「求證」精神,決定親自下海淌進這場渾水裡一探究竟。首先,每日只要有閒時就打開網路,因為還不熟悉情勢必須扮演沈默的偷窺者,看看別人在搞啥。然後,依樣畫葫蘆學著作,最好可以找個模範一步一腳印的踩在他身後。再來就是,戒掉十點半準時入睡的習慣,將睡眠時間延至午夜十二點以後,據說這是個藏龍臥虎出穴的吉時。
據我「窺查」發現網路上人氣紅不浪者都有幾點特質:一美二明星三搞怪,當然還必須跟我一樣「有閒」。或許有人會問:「實力派呢?」啥米是「實力派」,不就是特別會搞怪?(註:創作家除外,但創作家通常也擠不進人氣排行榜。)這些人非常厲害,沒有外在就得有腦袋,沒有腦袋就要有被別人整的能耐。倘若不想被排行榜除名,就必得時時刻刻不能鬆懈積極作公關,串門子是一定要的,同樣的幾行字複製一百次沒有關係,至少讓人家知道「凡我來過,必留下足跡」。另外要注意的是,來賓留言一定要回覆,管你只寫兩個字,兩個符號或一個點,只要回覆誠意便到,沒空也得叫人代替回。誰不想紅呢?這絕對是網路的一大吸引點──瞬間紅得莫名其妙的捷徑。
而人氣紅不浪者終究佔少數,巴著網路不肯下來的多數是如我一般的無名小卒(更正:應該都比我有名一點點),他們上網都作些什麼呢?也能分類,略舉幾類較常見的:第一類:會寫作的人拼命地寫,不會寫的則拼命崇拜,算是一種正回饋。第二類:滿腹想法,現實生活中卻無人理會,政治的也好、社會的也好、生活的也好,就將想法記錄下來,反正貼上來總有人看,看到意見不合的還要跑去嗆聲,罵來罵去竟然也覺得挺暢快。第三類:寂寞心靈無處託,藉手指頭傳電流,語氣要夠溫柔,電力要夠強,就算是天涯海角也抓來打結。聽聽,這能不算網路的魅力之一嗎?
我認為網路最大的吸引力在於──虛幻空間。你大可以與陌生人交談,沒什麼好害羞的,反正誰也不認識誰。你或許能覓得頻率相近的網友,並驚嘆是世間少有的天子仙人,幻想他跟你是這麼麻吉。而隨交流次數漸多,就彷彿真真實實成了生活中的一位朋友了,或許沒看過照片,沒聽過聲音,許多人仍然就這麼轟轟烈烈地愛了,「愛在朦朧昏昧時候最美」──這是修成正果的網路情侶的說法?
網路上,性情要極度發揮,在這兒個性鮮明不是罪,每種調調都有人欣賞。但另一方面,又得小心翼翼地保持形象,許多人都嘗試過多種形象,最終會選擇較受歡迎的那類。而弔詭的,這形象還與生活中的本人差得真多,到底哪個是真的?連他都搞不清楚。
你呢?你是真的嗎?老實說,我蠻假的,但只要不傷害別人,讓自己愉悅點假點又有什麼關係呢?倘若假到連自己都痛苦,那就無可救藥了。網路真是一項神奇又有趣的科技發明,帶領思想環遊世界暢行無阻,但就如同「水能載舟,亦能覆舟」,要學會「駕馭網路」而不是「網路駕馭你」才行,一個真正的「網路高手」是能以智慧辨認真偽的。「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別讓假設衝壞了過程與結果。準備好在網路天空遨翔了嗎?出發吧!虛擬先生小姐們!
Dipole 200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