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忘了

每日以投稿兩篇為限

版主: 林思彤麻吉鄭琮墿胡也

  我想,這是我最後一次提起你,今天過後,我便要忘了你,重新找回自己……。

*    *    *

  我錯了,我承認。
  
  剛認識你的時候,我很天真,以為愛了就是愛了,完全忘了扭曲的社會沒有單一的愛情,夢想永遠比不上變化,一股腦兒得給你承諾,托你真心,我錯得離譜,無形中也傷害了你。

  我錯了,我承認。

  傷害你,非我所願,曾經想與你共度一生的想法也不假,只是啊,在父母的反對之下,我決定要與你分離,而且在分手的當口我以為我很理性,還未一頭栽入愛情之中,我還可以為親情把你丟在一旁,沒有你,一切還是跟以前一樣,要恢復以前的我沒有問題,隨時,我還是我。

  我錯了,我承認。

  當你說:「我知道妳的意思了!」便掛掉電話,從此對我不聞不問時,我的心情便一再的低落,後悔了,而且我心底居然還希望你說:「我不答應分手!」,但你不說,我也不曾說出口,一切就此定案,不再回頭……。
 
  我錯了,我承認。

  分手是我自己提出的,就不該還把你的手機號碼留在我的手機裡,就不該仍盼著有天你會突然打電話來,笑笑的問我:過得好不好?要不要復合?

  我錯了,我承認。

  怎會以為經歷過的可以不留痕跡?我們的靈魂相近,在我要求分手的電話中,你一語便道出了我最大、也是最不願面對的問題──我只是因為你那幾天沒打電話給我就說分手!原諒我是這世上最輕易放棄的人,我心底清楚那一點只是小小地導火線,主要的緣由是因我對自己沒信心,所以我寧願選擇先說分手,也不願由你向我提出不適合的擡面說法,我無心成為一個負心的女人,對你說過得話卻不兌現,掛在心頭的愧疚好重,好重,影響了我往後的想法與行為。

  我錯了,我承認。

  放棄你,我不再對誰說出諾言,失去你,我的臉不再時時刻刻貼著笑容,只想著我的決定對不對?一想便從楓紅想到了夏季,一想便到了我身邊多出個身影。

  我錯了,我承認。

  分手之後,表面上我不再提起你,心底卻一再的想著你,暗地裡拿你和我那個的身影比較,不願,或許該說不肯對他付出一點善意,我們就這樣若有似無的拖著,直到我在電視上瞥見你的身影,包括你身旁的她。

  我想,放開手,是正確的決定吧?

  在那一刻,我發現我對你已無愛,我在意的是我對你的承諾,我在乎的是分手後,你是否能去追尋你的幸福……。

  所以,見著你之後,我選在今日,將你的號碼消除,讓我的字字句句將你拔除,讓你消失在我的言行之中,重尋那真誠的笑容,重新以重生的靈魂愛著在我身邊的那個人……。

忘記比快樂還不容易,
彼此都幸福,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