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警察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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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林思彤麻吉鄭琮墿胡也

  忽然,場外飛來一顆意識飽滿的石頭。

  說是飽滿,卻又不免懷疑,那扔擲石頭的肢體,是否真有意識驅策,只見他眉眼燃著熊熊光火,那光火宛如鬥牛場上被激惹而憤怒的牲畜,僅見一抹紅光掠過,便失神喪志地亢奮起來,這亢奮猶若病毒,頃刻間已感染全場,於是,不管當下手上捉拿的是什麼,只管見紅就丟,倘若指掌間空空如也,那就索性以髒話混合口水,來向前方澆灌──

  因此說是意識飽滿,很可能是一種恭維。因為我分明看見,那揚擲的弧度裡,僅存在著迫切等待舒緩的慾望,找不到曾經深刻思考過的痕跡。卻頓時使得場內槍林彈雨,就連被髒話潑身的時刻,出來辯駁都為時已晚,只可憐了那些辛苦護衛的員警,即使串接起一道道人牆,仍抵禦不住失控的蠻野,宛若潰堤的山洪。

  於是有一剎那我感到恍惚,不見共產主義的船堅炮利,卻怎會在應該文明的島上,在嗜愛以紅色修辭對手的族群間,看見共產黨的工農部隊,揮舞著民粹主義的大旗。

  難怪最高階的警察統帥也終於坐不住了!在譴責荒昧、譴責暴力之後,他站到了文明邊上,揮動軍刀,朝內。在向野蠻宣戰之前,先順道修了修幾位警察的鬍子。

  我其實挺欣賞他那幅正義凜然的樣子,只是覺得將這些動亂遷怒幾位可愛的警察,實在是一場誤會。警察的職責是保護理性而懂得節制的人類,並試圖維持公民與公民之間的有序;然而,啟蒙以來,只有擁有理性並且敢於善用理性的人,具有稱之為人的資格,至於那些原慾氾濫,無法抑制,也不接受文明原則的人,只能隨意稱之喚之,那就名之為牲畜吧!

  文明世界的警察,畢竟只能調合人與人之間的衝突,至若那些無法控管的牲畜,應該是動物園的責任。
高知遠w 寫:  
  說是飽滿,卻又不免懷疑,那扔擲石頭的肢體,是否真有意識驅策,只見他眉眼燃著熊熊光火,那光火宛如鬥牛場上被激惹而憤怒的牲畜,僅見一抹紅光掠過,便失神喪志地亢奮起來,

  難怪最高階的警察統帥也終於坐不住了!在譴責荒昧、譴責暴力之後,他站到了文明邊上,揮動軍刀,朝內。在向野蠻宣戰之前,先順道修了修幾位警察的鬍子。

  啟蒙以來,只有擁有理性並且敢於善用理性的人,具有稱之為人的資格,至於那些原慾氾濫,無法抑制,也不接受文明原則的人,只能隨意稱之喚之,那就名之為牲畜吧!

  文明世界的警察,畢竟只能調合人與人之間的衝突,至若那些無法控管的牲畜,應該是動物園的責任。
在文明的社會裡,肢體暴力出現在少見的動盪時刻
社會中最常見的反而是不理性的語言暴力,人們又如何自省

很震撼的看到這樣的文章
個人以為這比較像是個人言論的發表
其激烈明顯蓋過文學性

此外,作者對「公權力」的詮釋有誤導之嫌

我更想問:「誰有權力以一己之念把人判為畜牲?」

欲強調理性者是否自己該先表現出理性呢

這樣的言論實在令我震撼而感到驚駭!

我覺得各有各的立場,無須強求。

今天高知遠在情緒上很憤慨,至少比很多已經失去熱情的人來得關懷社會。台灣有亂象是歷史包袱和政治陰謀的作祟下形成的,而那亂象來自於不理性的人民。
他的理念是,沒辦法融入社會及法治的人民
無法被控管,落得像是暴民的行徑
他覺得像是牲畜一般,我覺得無可厚非
因為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理念的想法。
乍聽之下偏激了很,但說難聽一點
失去控制的人民本來就很危險。
對別人造成危險的人,請問那該如何處置?
他表達自己的意見,也只是言語上的攻伐
他有自己的立場,那就是法與理。

今天沐魚的立場是
沒有人有資格去評論一個人是否該被稱為牲畜?
那也是站在尊重別人的立場
基本上也是堅守自己信念
捍衛了大多數人心中想要的平和安祥

而這之間的糾葛是說不清的

其實本來就沒有是是非非
對錯的區分只是幫助我們更加清晰去分辨敵我
而「敵我」的概念是一直存在的
千萬不要自欺欺人,認為和平和談判能弭平一切。
那是誰都沒辦法達成的笑話。
這些事件只是小小的引爆點
如何冷眼看待、平心而論
比起口沫橫飛的討論
或許更為重要。

其實人並沒有那麼偉大
有時候在群眾運動中
被當作畜牲被犧牲掉的歷史紀錄中
是常有的......

東歐鐵幕下的人民
就是這樣
只是政治籌碼
像是可扔式隨時可補充的棋子

有時候我們也是別人可棄的棋子
在我們尚未察覺時
利用價值已被利用殆盡
這一點雖然殘酷
但我們得睜大眼睛瞧瞧
這個不容忽視的事實

其實這篇文章是蠻詼諧的
最後一段更能發人深省
我們常常跑動物園觀看無尾熊等動物
或許未來的人們
以審核歷史的角度看著我們也不一定
我個人覺得這是很輕鬆淡然的筆觸

在我看來,愛與和平絕非只是空洞的口號而已。
她,猶如一群地位卑微的藝術家,不斷以胴體曲線溫柔的美化遭暴力蹂躪過、扭曲過的世界。

早安哪!
問好以上三位。

很遺憾
我已不想提起「文以載道」之類的本義

所謂「民主國家社會」是「人民共同創造的結果」
相對的,人民也是社會的產物
人民可以積極選擇創造好的社會環境,也往往免不了在社會化的過程中被創造
這是個互動循環
如果人們真想追求良善,又該如何建立公共觀念?
如何認知?如何選擇自己的思想與言行?

對照文內
「警察」怎會拿起「軍刀」?(個人感到極度錯亂的驚悚)

文明世界的警察,基於公眾利益,也常常在捉逛大街的豬仔、四竄的雞群
(請注意,較不文明地方的警察不見得會做這種事)

文中又言:「啟蒙以來,只有擁有理性並且敢於善用理性的人,具有稱之為人的資格」
(我想,這裡的「啟蒙」與「理性」關係,指的是西方笛卡兒先哲對人類文明的影響吧!
當時,全世界都還未進入民主時代,也不知怎樣的文獻中曾經以「理性」來對「人」這樣下定義過?)
按照這樣的說法,我相信絕大多數人以及我自己都「經常是人又經常不是人」
人是背有原罪的,沒資格當人就沒背。可以背,也可以沒背,如果不會精神錯亂、人格分裂,似乎也不錯。

因犯罪而被關入監牢的犯人都還擁有人權保障以及重生之日
又怎可被進而貶為非人呢?
(畜牲非人也)
更何況在某種社會對立下而產生的激烈行為
為何會產生社會對立?所謂「對立」當然是「具有對立雙方」的
任何人單面向腳黏著強力膠的解讀,更顯示出「心中容不下另一種聲音」的固著式偏狹
試問,這樣的文章內容「擁有理性」以及「敢於善用理性」嗎?

社會公義往往不屬一私立場之說
為文者單純以表達個人意見,的確是完全的個人自由

個人立場都需被尊重
若以個人偏向而欲論述社會公領域之事,又藉文學型式表達
是否應秉持必要的立論基礎與現實關係而推演,進而傳達明確的價值
否則「只是以文學型式在包裝個人的意識型態」

所以,我在上一篇回應中先提起:
「在文明的社會裡,肢體暴力出現在少見的動盪時刻
社會中最常見的反而是不理性的語言暴力,人們又如何自省」


如果在一次社會運動的動盪中
人們仍只想停留在單向的立場,而不願回到廣角視野與事件縱深中思考
那又怎能只指著別人猛批呢?

如果人都認定自己因某些外在刺激可以沖暈頭
(請斟酌這個前提是否具有理性)
別人為何不能因別人的刺激也沖暈頭
(請再考慮這個前提後的推演)

前文中
我又提到:「誰有權力以一己之念把人判為畜牲?」
是因為我採用含蓄疑問
真正要表達的是:「人,別輕易把自己飛升成造物者(或稱為〝神〞)」

如果真是造物者
就請儘快發揮造物者之能吧!

我也不相信「以熱情關懷社會的人」一定要以顛覆人本價值的思維來進行,
一如:『把「社會動亂中的暴力者」積極證明為「文明世界中」的「畜牲」;
再證明面對「不是人的人」,原本不該屬於警察管,所以警察(的行為)沒有錯。』

警察原本該維護治安,警察處理社會暴亂「有沒有錯」跟「把暴力者貶低為畜牲」有何必要關係?
我相信警察絕對是無辜的,就好比無端受社會事件影響的人民也是無辜的,
如果想為無辜者抱不平,也不必棄守對人本價值的肯定與堅持。
若此,熱情為何?關懷為何?

很遺憾,很遺憾!

很遺憾!



◎謝謝上列回應者!
個人在此所言,是針對文章本身,並非針對作者
如有過當處,多請包涵

若對本文有任何意見或指教,請暢所欲言
但個人不再回應,因為我相信還有更多文友看著
自有公評,還請寬宥!

每件事情的結果都會分好壞
然而這個好壞的定論,該由誰來說?
如果說暴力衝突是最爛的結果(卻不一定是壞結果)
那麼是否有人縱容暴力
流了血,我們趕緊去療傷
忘了當初為什麼流血~
  感謝以上諸位指教;我想雖然一件文學作品在離開了作者筆端之後,真實作者只能藉由文本中之隱藏作者來虛位投射,有人說這是以作者之死,來換取讀者的誕生,因此,文章一但寫成,初初撫育的胎肚竟顯得不重要了!然而,在聆聽過諸位先進對於知遠這篇文章的指正後,我想,也許我這位還沒死透的作者,對於這篇文章還有一些殘存的氣息沒能吐盡,那麼就請見諒我再多說幾句。
  首先感謝家立兄的回應,在您的文字裡,知遠讀到了一種被知悉的體諒。其實在初初的時候,這篇文章只是一些偶然的心情絮語,寫著寫著便不自覺地戲謔起來,當然的確有些火氣蘊含其中,那心情就像似一個虔誠的衛道者,眼見其心底的宗教被褻瀆了!難免會有些憤恨,因為對於知遠而言,文明除了作為一種精神信仰外,其淺層狀態,便是維持社會秩序的生活規章,就像打籃球有打籃球的規矩一樣,規矩是凝定的,基本上不由得以個體人為來扭曲與闡釋,也就是說,文明只有一種說法,而所謂的民主多元,則應該是在這種說法的原則之下,來舒展與坦現的。
  然而知遠所不解的是,同樣訴求文明,訴求理性,怎會對理性對文明,有那麼多不同角度的解釋。其中,更讓知遠氣悶的是,有些解釋明顯違反著文明的精神與規章,連理性的真實定義都無法確切地辨析,卻讓世俗間約定俗成的思考邏輯,滲透到理性的疆土上來糾纏,那麼知遠自不量力地認為,很有必要為這些詞語肅淨,提供一個較為明晰而乾淨的闡釋。
  簡單地說,文明的定義源自於西方世界的橫向移植,有別於個別而分殊的文化,其所定義的本是一種終極的普世價值。這種普世價值具有相當程度的現代性意涵,其根本是以理性為規章,來為人們營造一種合諧平等的生活世界。
  因此理性與文明可說是無法分割的表裡結構。談論文明必須理解理性是什麼?以學術的規格定義來說,理性一開始是啟蒙時代作為反抗神權迷信的一種個體自覺,這種個體自覺伴隨著工業化社會來臨與科學主義的抬頭,因此,人們一度認為科學是宇宙的全知,於是在這樣的前提下,理性意謂著以科學性的思維,追求數理化、程序化、客觀化的一種思考方式。所以最佳的理性,是看不見人的意識軌跡,而將一切現象以規章衡量,或以數據分解。
  也就是說程序上的正確,包含推斷的程序與實踐的程序,遠大過於個體自覺為人的意義。
  準此,這與普羅大眾約定俗成的理性便有很大的不同。世俗裡所認定的理性其實是將個體為人的複雜化也包含進去,強調一種在特殊文化氛圍中的可實踐性質,因此其出發點通常是以文化主體或者是人本主體為考量,這種考量本身的矛盾在於其判斷的過程總是環環相扣,近似於科學理性的。可是其所反對的,卻恰恰是科學理性的推展方式,而轉而強調一種世俗的、或說是文化上的生存覺知,因此其較為顯見的錯誤,也通常在於無法避免地受文化所牽引,而主觀地以過多的移情、認同等感覺結構,來作為敘事論理的根據。
  再說下去就有點掉書袋的味道了!知遠所要強調的是,文明作為一種普世價值的生活原則,必需確切知道它的正確意涵,因此才能在是非的辨別上,能夠言之成理而持之有據。也唯有在文明的原則底下,任何個人意志或行為的展現,是能夠被傾聽、被允許的。
  因此基於上述,以下知遠想引伸論之,來回應沐魚兄的意見。
  就學理上而言,任何以人本思想為根據的學者都不會自述其思想是理性的。無論是就思潮的發展歷史或者是就思潮的發展內容而言來說,人本主義本就是相對於科學理性而存在,強調回歸於人的本質思考,正如卡西爾在『人論』中所論証過的;人本思想的先進們認為,理性或說是科學邏輯本是對於恆定不變之客觀物體的思考衡量,卻被拿來作為人生之判準與價值依歸,因此他們強烈質疑理性過程之於人之主體的適用程度,因而希望以另一種思考方向,來取代純粹理性的推展與判斷。
  可以說,科學主義與人本主義是自十九世紀以來,西方世界兩相對立,而無法契合的主流思潮。以知遠的淺見認為,這相當程度地反映出這兩種思潮在根本定義上的互相拒斥性。因此當我們談論客觀理性的定義時,便不能以人為本,因為人在客觀的定義下,必須被看作是一個恆定的客體,相對的,當我們談論人本思想時,便不能過分地理性,而必須將人視為一種具有感性能力的有機體,思考這有機體殊異的個別情況。
  因此是非對錯,通常在選擇價值立場的當下便已經決定了!
  顯而易見地,我與沐魚兄的價值立場恰恰近似於這兩種對立的結構。只是倘若如上所述,文明講究的如是客觀、如是理性,那麼文明社會所著重的,就並非是個別而具體的人的感受,而應該是普遍而大寫的人的規矩。
  這樣的判斷應該早已藉由教育以及社會中不斷灌輸的公民意識,而予以養成。只可惜台灣這塊土地的人民,似乎人情觀特別濃厚,情感意識時常凌駕於律法意識之上,因此總有意無意地背離文明在客觀以及理性上之標準。
  而知遠在〈不是警察的錯〉中的意識結構便是在這樣的標準下展開的。誠如余秋雨在其一系列文化散文中,為文明所預設的對手一樣;野蠻與蒙昧,始終與文明格格不入。倘若我們先放下所謂的價值蘊含,而純粹以定義來析解的話,那麼野蠻的定義可說是人無法自助地發揮先天理性,而將橫流的人欲表現在外的一種行為過程。而蒙昧則相當程度地說明了一個人,由於涵養不足,因此無法由客觀與正確的角度,明白文明的普遍公理。這兩者都不是文明世界所應當在『多元』的定義下所容忍的對象,而恰恰相反,兩者都作為文明的對手,應該永久性地自文明世界裡將它根除。
  話說到這裡,已經有點烏托邦式的迷信了!但是任何具有文明良知的人,何嘗不正是以這樣的信仰來追求建構理想中的藍圖。
  如果我們能在這樣的塊面上取得共識,那麼關於您的指教,以及對於知遠在文章表達上的如許問題,回答的腳步應當可以明快些。
  首先是您提到『我已不想提起「文以載道」之類的本義』知遠對這句話略感不解。其不解之處在於「文以載道」作為儒家思想中以政教為目的的文藝觀,早已被『為藝術而藝術』的美學觀所推翻,即使純然藝術的見解,似乎僅在形式上有所收穫,在內容上卻容易顯的空泛,但是以藝術來屈就政教,就好比台灣早年直露的反共文學,或是對岸初期的工農兵文學,無論如何知遠認為都是對文學藝術的一種貶低與伐害。
  再者我同意您所謂社會與人民是一種互構循環的過程,但除了這樣的循環,人民難道沒有其他進路,可以脫離被社會意識形塑,建立獨立而超然的判准,譬如循序漸進地自修、譬如教育、譬如哲人似地思考,這當中若能以教育為軸,以思考與自修為緯,當能織就起一個綿密而無暇的人格網絡。因此個體的野蠻與無知當然不能免去被社會形塑的考量,但是個體自身,則應當負起更大、更多的行為責任。
  您回應文中提到:『對照文內 「警察」怎會拿起「軍刀」?(個人感到極度錯亂的驚悚)』一話。我想這應該是文學之內,所應當允許的修辭吧!倘若回到文內便可發現知遠先將這位署長比喻成『最高將領』,而將領在向『野蠻』宣戰的同時,當然是形象性地揮動『軍刀』,這樣的轉移相信您不會不懂,可能您所要建議的,是希望能是修辭或形象的營造上,能更貼切與華麗一些,這一點,知遠勢必會更加強與努力的。
  至於『啟蒙以來,只有擁有理性並且敢於善用理性的人,具有稱之為人的資格』 這一段話,是對啟蒙主義之精神的一個概括,康德曾在《歷史理性批判文集》中說過類似的話,他認為『啟蒙就是人脫離自己所加諸於自己的不成熟狀態。而不成熟狀態即沒有別人的指導就無法運用自己的理智。』因此我們或者可以反過來說,亦即不理性的人是未曾啟蒙的、不成熟的,如果我們願意將文明之現代性當作是一個進化的思想的話,那麼這些人則是原始的、野蠻的;請據此想想那些曾經活在洞穴中的先祖們,茹毛飲血地他們,究竟該算是人還是動物。
  當然即使是囚犯都具有人權,或者應該更清楚地說是有可能恢復人權。這種說法的前提在於,他們於入監服刑後,肅清了自己罪行的責任,因此恢復在這社會身之為人的資格,但是在他犯罪的瞬間以及被判罪拘管的這段期間,是不該講究人權的;法律上說禠奪公權,不就是暫時或永久地剝奪了他在這個社會中身之為人的權利,因此這樣的判斷可以說是『「心中容不下另一種聲音」的固著式偏狹』,知遠不覺得氣憤只覺得好笑,因為任何在對立的當下絕對都有細緻的對錯可以分解,這就是理性。單就擲石、打人的行為而言,錯者恆錯,不必考量背後的人情結構,這對理法而言,沒有什麼需要論辯的吧!親愛的沐魚兄,在人們都已逐漸不相信是非公理的世界,是否我們都應該為公理正義來喚叫幾聲呢?
  再者我想現代文明是一種普世價值,因此強調這種普世價值,怎可說是『以文學型式在包裝個人的意識型態』,任何社會運動都應該向文明靠近,而並非背向文明,這理當是『全宇宙的共識』吧,您在文中提到:

   如果人都認定自己因某些外在刺激可以沖暈頭
   (請斟酌這個前提是否具有理性)
   別人為何不能因別人的刺激也沖暈頭
   (請再考慮這個前提後的推演)

知遠認為第一個提問已經是非理性的展演了!而第二個問題更莫名奇妙。人因外在刺激而沖暈頭的行為,本身已經是非理性的過程了,這過程倘若發生在私領域中,你高興過度悲傷而吞藥自殺,那也是你家的事,但是如果這樣的行為具有影響別人的可能,那就斷斷不能發生,這才是理性吧!再者,這兩個提問明顯違反同一律的原則,我問的明明是小明你怎麼可以打人,小明卻回答我大雄也打人阿!試問這樣的對答好不好笑。
  您在文中又提到:

   前文中
   我又提到:「誰有權力以一己之念把人判為畜牲?」
   是因為我採用含蓄疑問
   真正要表達的是:「人,別輕易把自己飛升成造物者(或稱
   為〝神〞)」

我想啟蒙之後的一大貢獻,就是宰了那個從沒有存在過的造物者,或說是神。從反對神權、君權、最後建立人權,由此過程來看上帝死了!何來造物者之說,今天知遠戲謔這樣無法控管的暴民為畜牲,純是就理法定義上的衡量,亦即無法運用理性的部份,這跟是否將自己飛升為神有什麼關係?我想人本思想本身沒有錯,但應該建立在法制之上的人本,亦及法治、規則永遠凌駕於人性之上,如此,井然有序的世界才有可能,文明才有希望,我們應當懷抱的是建立這種理性、文明世界的熱情,而不是不分昏庸愚劣地跟所有具有『人』之型態的動物站在一起。
  說了這麼多已違反知遠寫作散文想要諧謔的初衷,讓各位還要聆聽一位沒有死透的作者嘮叨實在抱歉,感謝李寧兒與水冷兒兩位文友的回應,我想愛與和平絕非只是空洞的口號,當然理性與文明也不是,因此我們或許可以以各自不同的專業與身份,來為文明貢獻一點心力,因此知遠所選擇的便是書寫成章,以文字形象來闡釋文明──
  再次感謝各位。
  
  
好一個李寧兒

好一個新朋友呀

哈哈.原來就是妳

知遠兄:
其實看過你一些文章,可以理解你的立場從未改變過:向來秉持社會整體的制度完整,以及維繫人際關係的法治與理性。

無法在社會共識下生存的人,社會真的沒有多餘資本去滿足他們的需求,我自己也是這樣認為。人是獨立的個體沒錯,但在浩瀚人海中,卻只是渺小的一粟,並不能因為少數人的需求而犧牲大多數人的利益。

但我們也無法輕易放棄每一個小個體。這就是如何平衡的地方。
大處著眼,不能絕情寡恩;小處落手,不能因私害公。
人類心理運作複雜,從此便能得知。

「知遠認為第一個提問已經是非理性的展演了!而第二個問題更莫名奇妙。人因外在刺激而沖暈頭的行為,本身已經是非理性的過程了,這過程倘若發生在私領域中,你高興過度悲傷而吞藥自殺,那也是你家的事,但是如果這樣的行為具有影響別人的可能,那就斷斷不能發生,這才是理性吧!再者,這兩個提問明顯違反同一律的原則,我問的明明是小明你怎麼可以打人,小明卻回答我大雄也打人阿!試問這樣的對答好不好笑。」

關於這個地方,我心有戚戚焉。這是個混淆的迷思,很多人容易陷入其中。像我跟母親提到貪腐就是不對,我媽媽就會說:「難道國民黨就沒有貪嗎?」這種理論叫我啞口無言。替他人預設定罪,無法就事論事,這樣的人很多,而爭論往往只是製造更多糾紛。

「我想啟蒙之後的一大貢獻,就是宰了那個從沒有存在過的造物者,或說是神。從反對神權、君權、最後建立人權,由此過程來看上帝死了!何來造物者之說,今天知遠戲謔這樣無法控管的暴民為畜牲,純是就理法定義上的衡量,亦即無法運用理性的部份,這跟是否將自己飛升為神有什麼關係?我想人本思想本身沒有錯,但應該建立在法制之上的人本,亦及法治、規則永遠凌駕於人性之上,如此,井然有序的世界才有可能,文明才有希望,我們應當懷抱的是建立這種理性、文明世界的熱情,而不是不分昏庸愚劣地跟所有具有『人』之型態的動物站在一起。」


世界,本來就不該為了少數人而停止前進。雖然聽起來很殘酷,但有時犧牲掉一些人事物是在所難免的。而事實上我們別自欺欺人,在歷史中我們是犧牲了多少人才能換到今天,而或許今日我們擁有的美好生活,也是站在犧牲某些人的利益幸福而換來的。所以談論這個十分傷人,但事實上就是如此,情況可能不會嚴重下去,但一定是存在的。


你的文章及回覆充滿知性,我想小弟要向你學習。回到文章好了,如果多一些戲虐的筆調及描寫,讀起來會更棒。

例如動物園該關哪些人呢?像總統就要跟貓熊關在一起──腹黑卻裝純白。

建議您多看看黃凡的小說,他也是專門寫關懷社會的黑色幽默小說。
例如:政治性的《賴索》、《躁鬱的國家》;教育性的《大學之賊》;生態性的《寵物》......都是有著強烈思考、積極考究及幽默筆觸的好書。

在下很喜歡你蘊含戲謔卻又有些憐哀的文章。知性與感性本就該如此發揮。學習了。
高知遠w 寫:  
  那心情就像似一個虔誠的衛道者,眼見其心底的宗教被褻瀆了!難免會有些憤恨,因為對於知遠而言,文明除了作為一種精神信仰外,其淺層狀態,便是維持社會秩序的生活規章,就像打籃球有打籃球的規矩一樣,規矩是凝定的,基本上不由得以個體人為來扭曲與闡釋,也就是說,文明只有一種說法,而所謂的民主多元,則應該是在這種說法的原則之下,來舒展與坦現的。

  簡單地說,文明的定義源自於西方世界的橫向移植,有別於個別而分殊的文化,其所定義的本是一種終極的普世價值。這種普世價值具有相當程度的現代性意涵,其根本是以理性為規章,來為人們營造一種合諧平等的生活世界。

  所以最佳的理性,是看不見人的意識軌跡,而將一切現象以規章衡量,或以數據分解。
  也就是說程序上的正確,包含推斷的程序與實踐的程序,遠大過於個體自覺為人的意義。
  
  科學主義與人本主義是自十九世紀以來,西方世界兩相對立,而無法契合的主流思潮。以知遠的淺見認為,這相當程度地反映出這兩種思潮在根本定義上的互相拒斥性。‧‧‧因此是非對錯,通常在選擇價值立場的當下便已經決定了!
  顯而易見地,我與沐魚兄的價值立場恰恰近似於這兩種對立的結構。

  這樣的判斷應該早已藉由教育以及社會中不斷灌輸的公民意識,而予以養成。只可惜台灣這塊土地的人民,似乎人情觀特別濃厚,情感意識時常凌駕於律法意識之上,因此總有意無意地背離文明在客觀以及理性上之標準。

  首先是您提到『我已不想提起「文以載道」之類的本義』知遠對這句話略感不解。其不解之處在於「文以載道」作為儒家思想中以政教為目的的文藝觀,早已被『為藝術而藝術』的美學觀所推翻,‧‧‧但是以藝術來屈就政教,就好比台灣早年直露的反共文學,或是對岸初期的工農兵文學,無論如何知遠認為都是對文學藝術的一種貶低與伐害。

  任何在對立的當下絕對都有細緻的對錯可以分解,這就是理性。單就擲石、打人的行為而言,錯者恆錯,不必考量背後的人情結構,這對理法而言,沒有什麼需要論辯的吧!親愛的沐魚兄,在人們都已逐漸不相信是非公理的世界,是否我們都應該為公理正義來喚叫幾聲呢?
  
   如果人都認定自己因某些外在刺激可以沖暈頭
   (請斟酌這個前提是否具有理性)
   別人為何不能因別人的刺激也沖暈頭
   (請再考慮這個前提後的推演)

知遠認為第一個提問已經是非理性的展演了!而第二個問題更莫名奇妙。

  您在文中又提到:

   前文中
   我又提到:「誰有權力以一己之念把人判為畜牲?」
   是因為我採用含蓄疑問
   真正要表達的是:「人,別輕易把自己飛升成造物者(或稱
   為〝神〞)」

何來造物者之說,今天知遠戲謔這樣無法控管的暴民為畜牲,純是就理法定義上的衡量,亦即無法運用理性的部份,這跟是否將自己飛升為神有什麼關係?我想人本思想本身沒有錯,但應該建立在法制之上的人本,亦及法治、規則永遠凌駕於人性之上,如此,井然有序的世界才有可能,文明才有希望,我們應當懷抱的是建立這種理性、文明世界的熱情,而不是不分昏庸愚劣地跟所有具有『人』之型態的動物站在一起。
    
  
首先,先為自己違反承諾而道歉!我聲明不再回應的。

感謝高知遠兄如此正面而用心的回應
因為文中有提出與我相關的部份,因此我也節取上述內容(下文中,以深紅色標示),進一步表達個人意見!

1.「那心情就像似一個虔誠的衛道者,眼見其心底的宗教被褻瀆 了!難免會有些憤恨,」
我絕對可以感同這樣的感受,如果自己希望能被體諒,那社會不同階層的人在現實社會中也可能會形成這樣的心境,反之,人們是否願意也去理解與感受!所以,我希望為文者別停留在意識型態、立論時應避免單一面向的明顯偏差。

2.「文明的定義源自於西方世界的橫向移植,有別於個別而分殊的文化,其所定義的本是一種終極的普世價值。這種普世價值具有相當程度的現代性意涵,其根本是以理性為規章,來為人們營造一種合諧平等的生活世界。」
我贊成「文明」與「文化」有別,但是,當文明是「以理性為規章,來為人們營造一種和諧平等的生活世界」的終極價值,那是否全世界奉行與執行的結果,就將變成「全世界呈現一個同樣一致性的世界」?「理性與和諧平等」將消滅文化嗎?我所看到的恰恰相反,越文明的國家越重視文化的延續與保存。這裡所呈現的謬誤正是:「理論與現實往往是有差異的」文明與文化分殊後,人才會理性嗎?我不認為!
好比不同的國家往往制定不同的法律,哪個國家會因學習德國或美國法律,就完整照抄?又有多少文明會消滅既有文化?

您所說的正好涉及一個現代文明危機:「西方理性主義發展,造就資本主義大行其道,而蘊釀危害民主的社會失衡現象、也消滅許多國家的傳統文化,進而造成更多社會問題。當今,所多文明社會的學者、學術研究機構正在思考如何改善。」

2.「就像打籃球有打籃球的規矩一樣,規矩是凝定的,基本上不由得以個體人為來扭曲與闡釋,也就是說,文明只有一種說法,而所謂的民主多元,則應該是在這種說法的原則之下,來舒展與坦現的。」
NBA球員都會打架(使用暴力)了,難道你會把他們用同等的立論批為「畜牲」嗎?如果不會,為什麼不會?你的認知差別怎麼產生的?

3.「所以最佳的理性,是看不見人的意識軌跡,而將一切現象以規章衡量,或以數據分解。
  也就是說程序上的正確,包含推斷的程序與實踐的程序,遠大過於個體自覺為人的意義。」

這是很理性的主張,我更想說,再好的規章如果不懂得尊重人權要怎麼辦?此外,如果立論者與立規者不好好瞭解台灣的社會結構以及共生的社會問題,難道要以其他國家社會的經驗或立論來建立並實行所謂的理性?

4.「科學主義與人本主義是自十九世紀以來,西方世界兩相對立,而無法契合的主流思潮。以知遠的淺見認為,這相當程度地反映出這兩種思潮在根本定義上的互相拒斥性。‧‧‧因此是非對錯,通常在選擇價值立場的當下便已經決定了!
  顯而易見地,我與沐魚兄的價值立場恰恰近似於這兩種對立的結構。」

個人並非如你所猜測的站在那樣的立場,因為我心中並非只有這樣的兩種主義,以及你所謂的互斥。我想說的是欲重視科學與人本,不一定要讓二者互斥,很多主義常是時代產物,「文明」的終極價值是「不斷進步」,個人可以主張,但沒有單一學說是絕對值。

5.「這樣的判斷應該早已藉由教育以及社會中不斷灌輸的公民意識,而予以養成。只可惜台灣這塊土地的人民,似乎人情觀特別濃厚,情感意識時常凌駕於律法意識之上,因此總有意無意地背離文明在客觀以及理性上之標準。」
我非常贊成台灣嚴重缺乏「公民意識」,「情感意識時常凌駕於律法意識之上」必須被教化導正,但我個人意見正是:「如你所文學化」的呈現「個人意識凌駕於社會問題理解之上」的片面性,是先悖離理性看待社會現象的反映‧如此,又如何在「理性」的實質上提倡理性。

6.「您提到『我已不想提起「文以載道」之類的本義』知遠對這句話略感不解。其不解之處在於「文以載道」作為儒家思想中以政教為目的的文藝觀,早已被『為藝術而藝術』的美學觀所推翻,‧‧‧但是以藝術來屈就政教,就好比台灣早年直露的反共文學,或是對岸初期的工農兵文學,無論如何知遠認為都是對文學藝術的一種貶低與伐害。」
很抱歉,讓您誤解了!藉此聲明:「我所說的並非〝儒家傳統思想〞」,這所謂「道」是我在前文中提出的「文學的價值以及作品中到底表現怎樣的價值」

7.「任何在對立的當下絕對都有細緻的對錯可以分解,這就是理性。單就擲石、打人的行為而言,錯者恆錯,不必考量背後的人情結構,這對理法而言,沒有什麼需要論辯的吧!親愛的沐魚兄,在人們都已逐漸不相信是非公理的世界,是否我們都應該為公理正義來喚叫幾聲呢?
  
   如果人都認定自己因某些外在刺激可以沖暈頭
   (請斟酌這個前提是否具有理性)
   別人為何不能因別人的刺激也沖暈頭
   (請再考慮這個前提後的推演)

知遠認為第一個提問已經是非理性的展演了!而第二個問題更莫名奇妙。」


是的!「錯者恆錯,不必考量背後的人情結構,這對理法而言,沒有什麼需要論辯的吧!」但是我所質疑的並非人情考量,而是作者「醜化了犯罪者」這樣怎麼去彰顯「公平正義」?所以我才會提出上述的兩道假設,如您所言:『「如果人都認定自己因某些外在刺激可以沖暈頭」是非理性的』,那為文時又何必「因社會暴民不理性的刺激來沖暈頭」?
此外,請您思考何謂「語言暴力」?

8.『您在文中又提到:

   前文中
   我又提到:「誰有權力以一己之念把人判為畜牲?」
   是因為我採用含蓄疑問
   真正要表達的是:「人,別輕易把自己飛升成造物者(或稱
   為〝神〞)」

何來造物者之說,今天知遠戲謔這樣無法控管的暴民為畜牲,純是就理法定義上的衡量,亦即無法運用理性的部份,這跟是否將自己飛升為神有什麼關係?我想人本思想本身沒有錯,但應該建立在法制之上的人本,亦及法治、規則永遠凌駕於人性之上,如此,井然有序的世界才有可能,文明才有希望,我們應當懷抱的是建立這種理性、文明世界的熱情,而不是不分昏庸愚劣地跟所有具有『人』之型態的動物站在一起。』

「思想本身沒有錯」、「但應該建立在法制之上的人本,亦即法治、規則永遠凌駕於人性之上」這些我個人都贊成,但不能因個人奉行某種思想的絕對值「就可以以推理方式」把一個生命的本質改變或摧毀。或說「造物者」從不存在,但「生命」存在、「不同生命的本質」存在,「法治、規則」凌駕人性在於「建立眾所遵守的規則與標準」不是為了消滅人性。若要否定人性那又何須在「人性」之上建構。

此外,我在上一則回應中,有涉及蘇家立召集人的一些相關內容。只是單純的意見交換,並非有意冒犯,若造成困擾,敬請見諒!

沐魚 謹致

沐魚的角度與論述也讓人反思再三

我想最大的思想衝擊點在於
「語言暴力」、「人性與法治的折衝」、「文學掺入個人非文學角度的意識」。

我讀了兩位的見解
覺得兩位都有自己的信念與考量
如此良性的激盪與討論
讓我收穫了不少

雖然遺憾的未能找到一個共識
但這樣的討論能讓我們反思一個最基本的問題:
「我們的社會是真的脫離常軌了」。

或許這些答案目前並沒有答案
或許答案本身沒有答案──一切在於一心。

還是希望彼此能體諒包容
有衝擊才能有新體會。

另外,沐魚兄你太見外了
不用跟我說什麼冒犯之類的
這是討論而不是相互辱罵
何況你也沒有攻擊任何人

無需說什麼見諒之類的話
也不可能會有什麼困擾

相信高知遠兄能體會你的意見
自己能找出更圓融的想法
但也不會因此放棄自己堅定的信念就夠了

討論在於互相成長,而不是失去自我
我相信的是這個

首先姊姊要恭喜敏容妹妹即將出詩集囉 :wink:
預祝新書大賣特賣

另外不論我是幸運草或李寧兒
都好
不是嗎 :wink:

姊推薦妳上這個網站
http://blog.yam.com/bichhin/archives/2189290.html
一首聽了會令人感動不已的台灣歌謠
尤其在這因政治因素讓社會波動的時刻
鳳飛飛的這首情歌
還真有安撫人心的作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