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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段時間,因為父親工作關係時常轉學。最誇張的是初中時期,三年竟然念了三所學校。就像蜻蜓點水似的,一校未熟又換了另一所學校。人生路不熟沒關係,連上學途程也時常走錯。故此,在那段時間精神痛苦,就連家人面前也不敢提起。因是之故,初中時代的同學會,我一次也沒參予過。

至於其他年級之同學會,只有高中時期之同學會,印象較為深刻之外,至今也算是參加最多的同學會啦。大學未曾開過同學會,倒是在語言學院時期之同學會經常參加。語言學院之學生來自世界各地,故爾輪到主辦之同學,大都會將地點選在自己國家。因為我從事商業活動,所以參加機會就比較多啦。

同學會是聯絡感情,互通有無的最佳橋樑。不管它一年舉行一次,或者多年舉辦一次,其功效都是相同的。這輩子從小學、中學、大學、乃至留學、夯不啷噹計算下來,至少讀過了十幾所學校。而在每個階段、每所學校裡、總會有那麼幾位熱心同學,倡議帶頭籌劃著同學會的事情。

對於這種活動我向來並不熱心,但第一回十年一次的高中同學會,我卻帶著長女前去參加了。是日,天氣晴朗風和日麗。到達目的地剛走下計程車,第一眼就瞧見,多年不見的瀟樂同學。此君娃娃臉不變,身體還是那麼的線條流暢,帥哥一個令人羨慕。

消息傳說他去跑遠洋商船,想不到今天第一眼就看見他。兩人嘻哈納涼一頓,接著便像讀書時代一樣,手拉著手哈哈大笑的進入會場。這次會場設在同學家開的西餐廳,以前讀書時代,大家都受過他家的招待。他們的蛋包飯可遠近馳名,遠至水源地的國防醫學院學生都來這裡嚐新試味。

他們家的蛋包飯份量特大,有次舉辦大胃王比賽,我吃了三客就沒辦法了。可是體裁消瘦的瀟樂,卻以快速連K七盤獲得冠軍。不過自此之後,大夥光臨此店,從未見他再點過蛋包飯這道名品。據他家人告知,他在家裡,至少超過十年未再吃過蛋炒飯這玩意兒。

我們走近櫃檯報到,一位俏女郎向我們打招呼。入時的打扮濃濃的香水,一眼就讓我們認出,她就是綽號叫「老闆娘」的趙同學。十年的歲月淘洗,她的老闆娘韻味更足。但是,她額上的抬頭紋和眼角的魚尾紋,讓我們深深體會到,甚麼叫做歲月滄桑啦?

鬍萩哥沒有多大的改變,和從前一樣個子矮小,喜歡吃三分熟的牛排。坐在他身旁,經常可以看到他吃著血淋淋的牛排。他喜歡邊吃邊說話,女同學常被嚇得掩口落荒而逃。他人矮留著絡腮鬍子很不搭調,可是它卻成為他的註冊商標。

這傢伙見到我們直呼綽號,他說十年不見祇記得綽號而已。這也真是,只不過十年就已忘了人家的姓名。老校長、班導師和訓導主任連袂出席,就連庶務科的席媽媽,她也帶著媳婦一起來參加。

在這十年一別裏,變化最大的是女生們。從她們的穿章打扮上,大致可以看出她們日子過得如何啦?更有趣的是他們個個都已發福,體型變化之大,令人見之咋舌不已。有些人不從她的習慣動作,或者說話聲音去辨認,還以為她是走錯桌的別桌客人哩!

是日,男同學只有六成出席率。有的瀟灑依舊,有的變成中廣身材,並還帶著地中海禿的髮型。花花公子小龍染著一頭黃髮,戴著一付墨鏡遠望像個洋人,他老爸在經濟部得意,所以他也跟著雞犬升天了。

我們班上男生卅三名女生十二人,這趟同學會來了廿名男生和五名女生。除了班長班娘是原有一對外,所有女生全部外銷。男女獨身不嫁娶者各兩個,此外一位嫁給外國人,一位嫁給外交官,還有四男二女離婚。這個統計數字看來無啥稀奇,但在我們那年代,足以驚天地泣鬼神矣!

十二點整筵席展開,因為採自助式所以無拘無束。我是他們心目中的好學生,因此師長就交給我來應付。這餐因有學生家長贊助,大夥吃到日落西山興猶未盡,有人提議還想去續攤,但因女生們的反對只好作罷。

分手之時華燈已亮,互道珍重期待另個十年再見。然而,第二個十年聚會只有十數人出席而已。主辦的班長夫婦說,有人仙去有人行動不便無法出席。在這十年中之變化極大,校長、導師、以及好多師長與同學皆已仙逝。見面場景冷落唏噓,實在令人感傷不已!

印象極為深刻,第二次同學會那天正是光復節,晴空萬里,家家國旗飄揚。全國放假一天,到處洋溢著熱鬧的氣氛。同學會一結束,我立刻趕赴另個約會。辰光尚未超過五點鐘,女友打扮入時,穿著合身的旗袍,肩披薄絲外套嬝嬝而來。

弟妹們早已避開,母親也藉口有事外出。我立即迎上前去,看看她的臉色有點不對,所以我小心翼翼没先開口。將她安頓坐好,兩人沉默以對,空氣凝結,誰也不願意先開口。

稍頃,我先開口邀她外出散步,她卻語氣冰冷的說:「不必了!」。接著她就提出分手的要求,態度認真好像是玩真的。我怕誤會,於是重覆問她一次:「此話當真?」她默默點頭,這下我陷入長考足足十餘分鐘之久,心想:她的個性堅持固執,肯定有提出分手理由,為避免傷害雙方感情,我只好無奈的點頭表示同意。

我們是班對,但是感情上我是個後來者。其實與她走在一起是偶然,那是因為演獎比賽的促成。那年就讀高中,在學校我是風雲人物,人雖長得不怎麼樣,可是功課一把罩之外,課外活動也絕不含糊。尤其一口呱啦的「英國歷史」與演講辯論技巧,更是有口皆碑,放眼全校不做第二人想。

這學期我獲得國、英語演講的双料冠軍。將代表學校參加,台北市西區扶輪社舉辦的英語演講比賽。這時,她出現在我左右,主動為我服務,自擬稿、背誦、抽背、試講、樣樣照顧得無微不至。

或許幸運神對我特別眷顧,獲得冠軍之日,並蒙美國駐華使節夫人邀宴,共進午餐。學校派她陪我出席,出双入對,引來她男朋友的抗議。就此臨們一腳,她與那人分手,於是我們Fall in love啦!

在那段日子裏,我們是一對摯友,但也是不折不扣的競爭對手。兩人之間常為功課,短兵相接,競爭得如火如荼。她的理工全年級第一,我的文科她望塵莫及。我的志向安心眼前,她卻時刻為放洋而作準備。在在各走極端,可是兩人却走在一起,因此引來同學們的議論紛紛。

某日,我們一起去碧潭游泳。休息時間,她臥坐於躺椅上喝汽水,我獨自在溪畔抓魚蝦。之後,她戴頂草笠遮陽,走到溪畔看我抓魚。她的口中,突然冒出一句話說:「我想最後確認一下,你將來如何打算?想升學還是想就業?」

我心血來潮的回答:「將來嘛,埋名隱姓做個農夫,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悠哉游哉的過日子也不錯呀!」自以為志向高超,因而得意洋洋。萬沒想到,卻是因此而種下分手之基因。回途她一語不發的跟在後頭,兩週後就發生光復節分手之悲劇了!

畢業後我僥倖吊車尾,但她名落孫山外。我試著用電話聯絡她但找不到人,改用書信也連連「查無此人」被退回。死心之後,我没去學校報到。反到是去鎮公所兵役課,申請當年的提早入伍。

軍中空閑多,我申請一家美國語言學院,選讀函授課程。退伍後去美國補足學分,取得畢業證書。返台不久,即投入電子貿易工作,經常國內外奔波於商場。嗣後機會來臨,有幸參與「台灣經濟奇蹟」之行列,被外貿協會甄選為廠商代表,派往中南美洲市場,當個市場開拓先鋒團隊。

1988年,團隊抵達尼加拉瓜首府馬那瓜。在我駐外經貿單位之接風宴上,赫然見她竟是女主人。這晩她打扮得艷光照人,先生人高馬大、文質彬彬、我誠摯的祝福她有個好歸宿。但她只有給我一個,淡淡的回禮算是招呼。

舞會開始,按禮節我代表團體邀請女主人共舞。剛開始她還怩忸相對,繞場幾圈熱鬧氣已開,可是二人之間仍然沒有交集。翌日,團隊離開尼加拉瓜赴哥倫比亞,她没出現在送行行列中。飛機升空我坐窗口位置,穿過雲層馬那瓜逐漸消失,我只有對空說聲「Adios Amiga!」就算是對她的最後祝福吧!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