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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第十四回 大黑皮挑事未果 工衛東老賬新算[/CENTER]
[JUSTIFY]天漸漸地回暖了,拘留所裏卻還是濕涼肅殺的。感覺明顯的是判完刑的人多了起來,大概要等到開闢出新的根據地可以安置下這裏的人了,才能遞解去監獄。進來的人也少了一些,看來刮颱風的勢頭規模小了,風力減弱了些,警抓人抓到手發軟,關人關到監房滿,工作也是蠻累的,還要查還要審的,也需要休息休息,調整調整。因為上訴間不夠關了,沒判的已判的界限就只好打破了,雜居在一起。可是判刑卻依然那麼重,甲隆垂頭喪氣地回到監房,對著全監房的人第一句話:“中級法院搭界。”[/JUSTIFY]
[JUSTIFY]甲隆是個規規矩矩的老實人,長得秀氣,略有女人味,說話輕言輕語,三十歲多點,在商場上班,有老婆孩子。表面看上去甲隆是一個本本分分,規規矩矩的人,誰會想到他有一個危險的副業——幫人墮胎,沒有固定的場所,完全獨自一人上門服務,不是以贏利為目的,每回幹活並不約定多少得利;純粹是幫忙也未必,受助人多少得給些好處,其中有一個活就得了人家一條鳳凰煙。天知道他是怎麼掌握這門極其複雜的技術的,別人都說他是受到醫生指點,或者家人親戚中就有醫生,且是婦產科方面的,他一概否認,抑或是怕牽連到不該牽連的人。他說他是無師自通,人皆不信,沒聽說這事情也能自學成才的。起訴書上說他非法為人墮胎多達三十多起,阿忠就說他殺了三十多個人,應該得的罪名是殺人。[/JUSTIFY]
[JUSTIFY]“不能怪我,那些都是不該出生的人。”甲隆為自己辯解。[/JUSTIFY]
[JUSTIFY]阿忠又問這三十幾的數據由來,原來這位仁兄把墮胎當著一份事業來做了。[/JUSTIFY]
[JUSTIFY]“抓了我以後,又搜我在單位裏的衣物箱,我是認真做每件事的,有研究的,所以件件都有記錄,姓名、地址、年齡、時間、狀況都是有詳細登記的。”[/JUSTIFY]
[JUSTIFY]阿忠指出有兩個大出血是不是技術不過關。[/JUSTIFY]
[JUSTIFY]“哪里,當時都沒事,過了幾天才有的,我叫她們至少半個月要休息,誰叫她們不聽話熬不住亂來。”[/JUSTIFY]
[JUSTIFY]“那猥褻兩個婦女是怎麼回事呢?”[/JUSTIFY]
[JUSTIFY]“沒有,真的沒有,是硬裝上去的,沒辦法解釋,也不讓你解釋,連對方的證詞也是模模糊糊的,什麼叫猥褻,講不清了,要說猥褻,三十幾個都可以算的,隨便他們定義的。我是有老婆的,這是在做工作,不可以動感情有邪念的,是戴了手套的,再加上又都是朋友托朋友介紹來的,真做壞事情老早就出事情了,按照這種邏輯護士給小孩打針就算是犯虐待兒童罪了。”[/JUSTIFY]
[JUSTIFY]也許真的是沒有,也許是為了保護受害者,反正起訴書上沒有實指。甲隆認為自己最多判三年,非法行醫,後果不算嚴重,不料開庭回來報數流氓罪七年。[/JUSTIFY]
[JUSTIFY]大黑皮聽到甲隆要上訴,連忙鼓勁:“就要上訴,要跟法院對著幹,要跟法院掰掰手勁,要讓這群狼心狗肺的法官覺得覺得,我們也不是麵團隨便捏捏的,好欺負的。給他們增加點麻煩,叫他們都過不太平,叫他們開慶功會放炮仗手發抖,點火絆一跤,面孔炸開花。叫他們討老婆都是二鍋頭,生出的兒子沒屁眼。心狠手辣是要有報應的,叫他們喝慶功酒魚刺卡死、肉圓噎死、老酒嗆死……”[/JUSTIFY]
[JUSTIFY]坐在甲隆邊上的阿忠聽不下去了,也不怕冒犯船長大黑皮,打斷了他的話:“好了,好了,你不要挑甲隆上山了。”[/JUSTIFY]
[JUSTIFY]大黑皮聽罷暴跳如雷,音量放大:“我挑他上山?你要講講清爽,是甲隆本人要上訴的,我是順著他講的,我反著講那麼是我不好,我按照他的意思講,也有錯啦?你一定要把這句話說說清楚,不講清楚不放你過門,不講清楚跟你沒完。”[/JUSTIFY]
[JUSTIFY]大黑皮邊說還邊手腳比劃著,像是要幹上一場,雖說隔了很遠,依舊可以看清大黑皮手勢擺動的幅度是那麼大,那麼有力度,大有氣吞山河之勢。[/JUSTIFY]
[JUSTIFY]阿忠面對強敵並不甘示弱:“有什麼講清楚不講清楚的?看不懂啊,借風煽火,火上澆油,油上添火,上訴的下場誰人不知,誰人不曉?你幹嘛不上訴?”[/JUSTIFY]
[JUSTIFY]“我是寡婦死兒子——沒指望,所以不上訴,甲隆有委屈,甲隆有冤枉,上訴有啥不正常?再說又不是我大黑皮逼他上訴,是他本人的意願,大家評評看,這怎麼叫挑人上山?”[/JUSTIFY]
[JUSTIFY]大黑皮掃視眾人,沒想到底下沒一個人回應他,都默不作聲,大家都懂得大黑皮是沒按什麼好心,再說阿忠也不是什麼新戶頭好吃吃的,不招惹他一點沒事,招惹他也怕是個刺頭。青草綠地的踩下去腳多受用,地雷誰沒事去踩著玩?[/JUSTIFY]
[JUSTIFY]見沒人哄大亂,大黑皮氣鼓鼓的,不再言語。他恨阿忠,卻又對他無可奈何,不敢打不敢罵,不是沒有交鋒過,自己並不占上風。他心裏也納悶,小流氓見了我一個一個不是服服帖帖,就是禮讓三分,為什麼這個不算流氓的阿忠我就沒法對付呢?思考來思考去,產生一個想法:讀過書的人就是壞,就是要對他們搞階級鬥爭,怪不得要開批鬥會打倒臭老九,怪不得連老師都不管我們讀書,因為一讀書人就會變壞掉。為什麼學校要派工宣隊,因為老師是讀過書的,不算好人,要派工人來管。看起來不讀書真是一件好事情,大黑皮心中暗喜。不過這個阿忠實在是可恨之極,頂撞我,挑釁我,他這種人有什麼本事?就一張嘴皮子會翻,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一腳踢他幾個跟頭,不能就這麼算了,怎麼地都得想法子治治他。大黑皮想像著怎麼給阿忠一頓暴揍,以阿忠這樣的體格,根本沒有還手之力,被打得屁滾尿流,在地上哀號打滾……,想著,想著,不免得意,露出點不易察覺的笑意,可再摸摸身上不知是哪里少了一塊肉,疼得撕心裂肺……[/JUSTIFY]
[JUSTIFY]到了晚上,已臨近吹睡覺哨了,這裏不叫吹熄燈哨,因為室外的白熾燈永遠是慘兮兮的亮在屋頂上,完全改變了犯人們休息的習慣,以至於後來熄燈睡覺反而都不習慣了。大黑皮不死心又一次挑起白天的話題:“這麼長時間下來,我就想不明白,我怎麼就挑甲隆上山了?”[/JUSTIFY]
[JUSTIFY]阿忠以為白天爭過就算了,沒想到已過了大半天了,大黑皮還氣在心裏,一時沒有答話。甲隆趕緊接過話題:“沒,沒,沒有挑我上山,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上訴不上訴我自己決定,還要深思熟慮再做決定。我現在向你賠禮道歉,跟你作兩個揖,就算事情過掉了,行了吧。”[/JUSTIFY]
[JUSTIFY]甲隆想到爭執因他而起,還是由他來息事寧人,萬一打起來,自己還真不好辦,勸架的能力都未必有。大黑皮則四下看看,還是沒人跟進,非常失望,此時只要有一個人附和著說上一句幾句,有人搭腔,火就會被點起來,事情就會沒完沒了,先是辱罵,也不管阿忠還嘴不還嘴,再就動起手來。大黑皮早就想收拾阿忠,苦於沒有理由,這次是阿忠主動挑事,機會最好。可這裏面的大都是些老於世故的資深流氓,連迎合大黑皮的笑臉都沒人擠一個,判好了,就耐著性子熬吧,過了上訴期哪天走都是有可能的。現在參與打架鬥毆,銬在鐵杠子上是輕的,搞得不好還弄個關橡皮間,再弄得不好多加幾年刑,名堂都沒有。這裏是何等的清苦,吃不飽,氣重,不見陽光,早點離開拘留所這個鬼地方,才是最重要的,惹事生非,為的還不是自己,趕快鑽被子睡覺做美夢去吧。大黑皮獨自一人單挑阿忠是沒有這個勇氣的,他就是想不明白,對付別的流氓一般都會有人跟腔,戲就自然而然唱下去了,這一回集體啞火,不知為何,卻又無可奈何。他恨恨地睡了下去,想挑釁阿忠的設想又一次落空了,阿忠乾脆就沒搭腔,惟有眼睛半睜不閉,頭扭向一邊,大家一望而知這是不買賬的神情,眾人的感覺是雖然大黑皮主動出擊,可阿忠在氣場上不輸。其實阿忠本來就不想招惹大黑皮的,它不是一個要事情的人,只是怕自己的朋友成為付廠長第二,情急之中才跳出來制止大黑皮的煽風點火。[/JUSTIFY]
[JUSTIFY]甲隆當然知道不能上訴,當時也是一時氣憤,過了幾天上訴的事情就拋到九霄雲外去了,提都不提了。只跟阿忠聊得起勁,只要不是霸主,不是欺壓老實人的同室獄友,大都跟阿忠談得來,阿忠好幾個月關下來儼然成了半專業人士,分析每個人的案情頭頭是道,判斷大致會判幾年一般相差無幾,於是廣得人緣,也只有工衛東這個案子與料想的出入大些。甚至別的監房裏的人都會傳來起訴書讓阿忠估計,這也是大黑皮動不了阿忠的一個緣由。不過阿忠更喜歡和不是流氓成性的人交朋友,物以類聚。這個階段最談得來的就是甲隆,他時不時的刺甲隆幾句:[/JUSTIFY]
[JUSTIFY]“殺人犯,你應該是故意殺人罪。”[/JUSTIFY]
[JUSTIFY]“彼此,彼此。”甲隆回應。[/JUSTIFY]
[JUSTIFY]“我又沒殺人,就算小孩是我的,也不是我殺的,最多算是間接殺人。再說我是一個,你是幾十個,好好懺悔吧。”[/JUSTIFY]
[JUSTIFY]“這能全怪我嗎?是那些女人不想生,沒開過結婚證是沒法開到單位證明的,沒證明醫院又不可以動手術,是她們主動找到我,主動配合,又是請客又是送禮的,真還沒遇到一個不情不願不好意思的,都是送禮請求在先,拜謝不止在後。而你呢?”[/JUSTIFY]
[JUSTIFY]“說實話,一開始是那女孩主動送貨上門的,接著也有我邀約的,邀約的恐怕還要多一點,不過她懷孕確實是她主導的。”阿忠很坦誠。[/JUSTIFY]
[JUSTIFY]“我沒做錯什麼,我肯定是不認罪的,我技術是很過關的,不輸給醫院醫生,出問題的責任不在我,真到了醫院裏,不聽醫生的叮囑也是白搭,照樣會出事。再說我根本就沒有什麼不軌行為,法官判我七年實在是冤枉。”甲隆不上訴不等於服帖,心中一直忿忿不平。[/JUSTIFY]
[JUSTIFY]“畢竟是害命的事情,就當是為這還沒出生就死去的小孩贖罪吧,不然,天天想著自己冤枉,天天都鬱悶著,這日子還怎麼過?官司還怎麼吃?”[/JUSTIFY]
[JUSTIFY]“我不這麼想,決定拋棄他們生命的人又不是我,我只是協助辦理而已,她們不同意,她們不找上門,我哪會去做手術,就是連地點也都是她們自己安排的。醫生不也天天在替人墮胎,也算殺人?我何罪之有?要知道判小孩死刑的是他們的父母,我只是按客戶要求動手的。”別看甲隆外表平和,內心還是很執拗的。[/JUSTIFY]
[JUSTIFY]“各人看法不同,我認為自己是有罪的,至少一條性命間接葬送在了我的手裏,這個罪是要贖的。不瞞你說,我之所以確定這樣一個思路,是為了今後十多年的勞改生涯有個思想上的準備,至於對所謂的受害者的懺悔一點沒有,我倒覺得我自己是受害者,對方應該向我懺悔才對。況且從道義的角度上講,我並沒有吐露更多的細節,只有在她把我說得太離譜時,我才袒露一點點,我算蠻男人的,夠上路的。她真的應該跪倒在我的面前,表示感激,我如果完全實話實說,說哪女孩怎麼貪戀我,怎麼主動,怎麼情色,或許我還不至於如此不堪。”[/JUSTIFY]
[JUSTIFY]“坐牢就坐牢,被迫的,怎麼還要有個什麼準備思想?到了這等地步,還要顧及什麼男人的承擔,你到底長的是什麼腦子,實在不可理解。”甲隆搞不明白阿忠怎麼會有這麼奇怪的念頭。[/JUSTIFY]
[JUSTIFY]“你不會懂的,我需要一個心理上的平衡點。同時,畢竟是自己喜歡的,真要出醜,也是先丟自己的臉,我總還要幾分尊嚴。再說我能知道女孩現在怎麼想嗎?不知道她怎麼想就去說女孩先追的我,是多麼積極地投懷送抱,人家能承受嗎?我不還有點幻想嘛。”[/JUSTIFY]
[JUSTIFY]甲隆聽到阿忠這種說法搖搖頭:“還是回到現實中來吧,設想一下今後的人生道路。”[/JUSTIFY]
[JUSTIFY]“我對自己的前途感覺是很迷茫的,可是我畢竟是單調一個,你有一家子,兒子也還小,七年不算短,可怎麼辦?”[/JUSTIFY]
[JUSTIFY]“這個家原先都是我在當家,買菜做飯拖地板家務事也是我做得多,現在輪到我老婆鍛煉鍛煉她的獨立能力了,就靠她一個人工作、做家務、帶孩子忙裏忙外了。”[/JUSTIFY]
[JUSTIFY]“你不怕她跟人跑了?”[/JUSTIFY]
[JUSTIFY]“不會,我們感情是很好的,基礎是很牢固的。”甲隆頓了頓,又說道:“判決書上的話都是屁話,沒一點根據的,我老婆不會相信的。我不相信她連這點識別能力都沒有,到了監獄總要接見的,我跟她好好解釋解釋。”[/JUSTIFY]
[JUSTIFY]“真懷疑這解釋有沒有作用,說你有罪國家主席都逃不掉,百口莫辯,你老婆能相信你的說辭嗎?”[/JUSTIFY]
[JUSTIFY]“會的,會的,我想一定是會相信我的為人的。”[/JUSTIFY]
[JUSTIFY]“你告訴過她你的事情嗎?”[/JUSTIFY]
[JUSTIFY]“沒有。”[/JUSTIFY]
[JUSTIFY]“那你憑什麼要你老婆相信你,基本的一點事實是你幫人墮胎毋庸置疑,還是長期一貫之的,而你夫人對此卻一無所知。依我看你要有思想準備,你看工衛東開庭老婆根本不到場,這不明擺著拗斷嘛。他老婆還不知道他會被判幾年,已經開溜了,很現實的。”[/JUSTIFY]
[JUSTIFY]“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怎麼辦呢,只是苦了小孩。不過我相信我老婆是不會跟我離婚的,我們一向感情很好,我有這個自信。”[/JUSTIFY]
[JUSTIFY]吃官司最怕的就是老婆跟人家跑掉,試想一下,一判就是十年八年的,女人的青春還能有幾何?現在二十多歲的,成了三十多點的黃臉婆;如今三十多歲的,就成了半老太了。[/JUSTIFY]
[JUSTIFY]阿忠沒有再提及甲隆的家事,即使甲隆主動提及阿忠也是打打哈哈,已經關了這麼長時間,女人是不是有了變化真的很難說,特別是看過了滿是貶義陳列著累累罪狀的起訴書,女人會迷茫,會恐懼,會對過去朝夕相處的男人有了陌生感和不信任感,她很有可能感覺眼下這個男人是靠不住了,事實上短時期內也無法再依靠了,她如果還不夠堅強、還不夠獨立,有一個獨自負擔起來十分困難的小孩,還有一個嫉惡如仇的老娘,本來或許還遲疑的步伐,被外界使勁一催,便蕩開兩腳去尋找新的臂膀去了……。而裏面關著的人,因為不接觸社會,就仿佛地球的鐘擺停止擺動一般,所有對家庭社會的記憶還停留在進來前的那一刻,於是還在用停滯的觀點看待認知外界的一切。山中一日,世上千年,物是人非,獄外已是另一番天地,早已不是先前的生活狀況了。[/JUSTIFY]
[JUSTIFY]不知甲隆的妻子以後會不會前來探監?現在這敏感的話題還是不提為好。[/JUSTIFY]
[JUSTIFY]這兩天又來了一個木爾,讀過幾年書,有點文化知識,三個無聊之人沒事就在一起展望未來——展望勞改農場的未來。[/JUSTIFY]
[JUSTIFY]“我想去養一群鴨子,我從小就喜歡小動物。”甲隆說。[/JUSTIFY]
[JUSTIFY]“放牛牧羊也很不錯,電影裏草原的景色多美啊!坐在牛背上吹著笛子,好一幅田園風光。”木爾遐想著電影裏呈現出來的場景。[/JUSTIFY]
[JUSTIFY]“伺弄些花花草草是我的所愛,喜歡菊花,看過好幾場公園菊展。”阿忠家以前有個院子,盡是些花草。[/JUSTIFY]
[JUSTIFY]“颯颯西風滿院栽,還是花開後百花殺?”木爾開玩笑的問。[/JUSTIFY]
[JUSTIFY]“沒那雄心殺氣,不是花中偏愛菊,此花開後更無花。”[/JUSTIFY]
[JUSTIFY]三人中甲隆是年齡最大的,也是書讀得最少的,可他喜歡和這兩個小弟弟說話,哪怕聽不懂也愛聽。在成群的流氓堆裏,甲隆找不到共同語言,可有幾個小流氓總愛拿甲隆開心,說得最多的是金毛:“看過這麼多女人,叫我多判個幾年也不叫冤枉,我要是有你這樣的福氣,做夢也笑醒了。你是我的目標,大概再怎麼賣力也達不到了。”金毛咽一下口水,接著說:“不花錢,還有的賺,這種好事我怎麼就碰不上,就沒這麼好的運道,我要拜你為師,好好跟你學學。”[/JUSTIFY]
[JUSTIFY]每每別人談到這種不可與他人道的事情,甲隆就顯得十分尷尬,難以答話,只有保持沉默。而監房裏無所事事時,談的最起勁,也是最缺的食與色也。[/JUSTIFY]
[JUSTIFY]工衛東清楚的知道老婆是靠不住了,肯定要跑掉的,何況還沒孩子。“臭娘們,不要臉的,爛汙貨,垃圾料,去做二鍋頭,三鍋頭,把我用掉的錢全還給我,不然等我回去肯定找你算賬,剝你的皮,抽你的筋。”工衛東一如既往的火爆,他血管裏流淌的恐怕不是血液,而是汽油;他吸進去的是空氣,呼出來的是硝煙;他吃進去的是米飯,到了胃裏就化學反應成了炸藥。他想找女人算賬恐怕沒那麼容易,怕是要耽擱好長一段時間,因為他被判十年,這大大出乎大家的意料,他要上訴,大家自然是勸阻他,以例服人,工衛東是見到過付廠長的,他當然害怕自己也落得個不堪的下場。可他兄弟提起了上訴,他也就順從了兄弟的意願,決意上訴,再也沒人勸得了他。可喜可賀的是中級法院維持原判,監房裏關心工的人都松了口氣。中級法院的法官難道良心發現不再痛下狠手,看罷判決書再下判斷不遲。[/JUSTIFY]
[CENTER]中級人民法院[/CENTER]
[CENTER]刑事裁定書[/CENTER]
[JUSTIFY](84)中刑上字第**號[/JUSTIFY]
[JUSTIFY]上訴人:工衛南,系被告人工衛東之弟。[/JUSTIFY]
[JUSTIFY]原審被告人:工衛東,男,二十五歲,漢族,浙江金華人,原系本市**紡織廠工人,住本市四馬路支路二百五十弄二百五十號。現在押。[/JUSTIFY]
[JUSTIFY]辯護人:趙千金,市法律顧問處律師工作者。[/JUSTIFY]
[JUSTIFY]上訴人工衛南為工衛東流氓一案,不服區人民法院(84)法刑字第二百五十號判決,經工衛東同意,向本院提出上訴。[/JUSTIFY]
[JUSTIFY]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JUSTIFY]
[JUSTIFY]查明:被告人工衛東一九七九年十月某日,因故與生產隊長汪某發生爭吵,竟持菜刀欲對王某行兇,當王某逃避至屋頂後,工衛東還用磚塊擲擊王某。一九八三年四月,工衛東在廠內報復毆打證明其上班遲到的職工徐某。五月某日下午,又為淘米事,無故拳打職工周某,至周頭部、面部、咀唇等處,青紫腫脹,養傷三天;六月某日上午,因對生產組長婦女於某扣他打傷人的賠款不滿,竟當著眾人面,連續四次在食堂內對著於某飯菜碗內彈放煙灰煙絲,至於某無法用餐,還用下流語言對於某侮辱。同年六月某日和九月某日,工衛東懷疑女工謝某、方某、高某講他行為不軌,用極其下流語言對她們進行侮辱外,還揮手毆打謝某的耳光;用拳猛擊高某的鼻樑,至青腫、鼻孔出血,還用腳猛踢高某的胸部、下腹部等處。謝某、高某被打傷停工養傷六天。十二月,當工人周某在宿舍內正欲就寢時,工衛東強行驅逐周某到室外,周指責時,工還毆打周的頭部,腰部,並用手扼周的喉嚨。[/JUSTIFY]
[JUSTIFY]此外,被告人工衛東還與一九八三年六月和十二月先後兩次無故拒絕修車,並阻撓威脅他人修車,造成布機停轉,使生產造成損失。[/JUSTIFY]
[JUSTIFY]以上事實,經查證屬實。[/JUSTIFY]
[JUSTIFY]本庭認為:被告人工衛東曾因流氓活動,多次被教育及拘留處罰,但劣行不改,又多次尋釁滋事,行兇毆傷他人,嚴重妨害工廠管理秩序,流氓情節十分惡劣,危害特別嚴重。原審根據刑法及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關於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的決定》的有關條款之規定,對工衛東犯流氓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無不當。現上訴人要求對被告人工衛東從輕判處,本庭不予准許。特裁定如下:[/JUSTIFY]
[JUSTIFY]駁回上訴,維持原判。[/JUSTIFY]
[JUSTIFY]本裁定系終審裁定,不得再行上訴。[/JUSTIFY]
[JUSTIFY]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JUSTIFY]
[JUSTIFY]審判長 布見學[/JUSTIFY]
[JUSTIFY]代理審判員 多與仁[/JUSTIFY]
[JUSTIFY]代理審判員 胡圖重[/JUSTIFY]
[JUSTIFY]一九八四年*月*日[/JUSTIFY]
[JUSTIFY]書記員 舒待字[/JUSTIFY]
[JUSTIFY]有了這份判決就意味著工衛東將在監獄裏渡過漫漫的十年,從二十五歲到三十五歲,工已經徹底喪失了話語權,即使出獄也還要有兩年不得政治權利。照說最可怕的是失去自由的十年徒刑,可大家偏偏把十大年拋在腦後,因為在座的刑期都不短,司空見慣尋常事,於是不去計較議論,關切點卻在政治權利上,因為監房裏的人普遍不懂什麼叫政治權利,求教於阿忠,阿忠並不多懂多少:“大概是沒有選舉權,沒有出版權,不可以被選為領導等等吧。”[/JUSTIFY]
[JUSTIFY]“我們有過嗎?從來都沒有過,要這玩意幹什麼吃的,有用嗎?可不可以免費奉送,終生奉送?”[/JUSTIFY]
[JUSTIFY]“聽下來好像跟我們沒什麼關係,從來都不曾有過的東西也就不存在什麼剝奪不剝奪,搞不懂法官為什麼要玩虛的。”[/JUSTIFY]
[JUSTIFY]“如果同意終生被剝奪可以換個幾年自由,我相信沒有人會拒絕的。”[/JUSTIFY]
[JUSTIFY]“是不是不可以結婚?”金毛急了。[/JUSTIFY]
[JUSTIFY]“結婚肯定不會是政治權利,過去奴隸也是可以生小奴隸的,代代為奴,像《紅樓夢》裏就有許多丫環就是這樣的。結婚應該不會受限制,就看有沒有人肯嫁給你。”阿忠回答。[/JUSTIFY]
[JUSTIFY]大家都笑了起來,金毛慣竊被判八年,幾時才能結婚,現在掛念此事,豈不操心過早。[/JUSTIFY]
[JUSTIFY]慣竊的判決最低的是六年,最高的是十年,中間的七年八年的也不少,法官裁量起來很隨意,就看心情了。不進醫院不知病人多,不進拘留所不知小偷多,那麼多人都想著不勞而獲,老百姓就不會太平,而相對於搶劫的、強姦的,小偷的危害性要小一些,最不該重判的是小混混們互相鬥毆,能有多大罪過?為首的被搬掉了腦袋,有這個必要嗎?[/JUSTIFY]
[JUSTIFY]對於工衛東來講,判了十年沒什麼想不通的,誰不是這樣,處理過的,沒處理過的放在一起一鍋煮,按照工的說法公安局為了完成指標湊人頭,在玩吃了吐,吐了吃的把戲。橫向對比,卡西嫖娼一名,還是自己交代的,沒找到暗娼;把堆在廠門外的廢鋼鐵用黃魚車拖了一車拿去賣了廢品,判決書上都沒法說出其具體價值,看來根本不值幾個錢,不好意思估價,只是說第二天廠門衛發現了,指證卡西,卡西破口大罵廠門衛,罵人也是一條流氓罪狀。結果嫖娼、盜竊、罵人三罪合併,以流氓罪被判刑十年。[/JUSTIFY]
[JUSTIFY]卡西最不服的是盜竊:“放在廠外面的,露天堆放的,也不知放了幾年了,鏽得一塌糊塗,就換了幾包香煙,還是飛馬牌的,根本不值幾個錢,這也算偸啊?這只好算撿。再講撿的人多了,老頭老太拾荒的都做的,像清理垃圾樣的,到我這裏就變盜竊了,奇怪不奇怪?”[/JUSTIFY]
[JUSTIFY]卡西不懂法官的用意,如果簡單的判卡西盜竊罪,拘留是否夠格?在電影院門口找了個暗娼,除了口供,人證物證何在?當然嚴打期間,沒有人證物證照樣可以定罪,就算有罪能判三五年嗎?判了能站得住腳嗎?再說罵人,根本無法直接定罪。而用流氓罪這個罪名,就像一個乾坤袋,孫悟空都裝得進去,叫你沒了脾氣。[/JUSTIFY]
[JUSTIFY]十年,對一個人來講十年是一個什麼概念,青年即將步入中年,中年即將步入晚年,晚年即將被抬入太平間……[/JUSTIFY]
[JUSTIFY]人生能有幾何?折騰掉一個十年,恐怕一生都被葬送了。[/JUSTIFY]
[JUSTIFY]阿四案子中的第一被告被判了死刑,起因是兩個小混混為了在小吃店搶一個座位起了爭執,誰都不服,於是約定時間地點各叫死黨鬥毆一場,不下三十人的兩夥小流氓光天化日之下在馬路上群毆,動用了小刀、棍棒,不過雙方還是比較克制,沒人被打死,只是有幾個人受了點皮外傷而已。然而場面卻蔚為壯觀,結局自然也是轟轟烈烈,除了一個送了小命的,死緩、無期好幾個,被判個十幾年的都暗自慶,最低的也領刑七年。監房裏閑來無事,大家就拿阿四案厚厚的一判決書來統計總共加起來的刑期,死緩、無期以二十年徒刑計算,結果是這一場群架法官給的是五百多年。真佩服法官無比偉大的想像力和膽識超人的決策力。[/JUSTIFY]
[JUSTIFY]小國被判七年,是監房裏最輕的,已經輕到招人嫉恨的田地了,可他還不住的直喊冤:“我這個案子頭被告被打洞了,只是因為在電影院裏打架……”,一聽到電影院打架整個監房裏的人一下子都像炸了鍋般興奮起來。除了老三毛,只要十年文革時期就讀中小學的,人人都有看電影打群架的經歷,連最沒用的阿忠也知曉這岔子事:“記得看《閃閃的紅星》,也不知是炒了幾回的冷飯,學校還要組織去看,上面銀幕上潘冬子做家賊,一群人在搶商戶裏大米、動刀動槍的,下麵黑燈瞎火的兩個學校的學生無緣無故一語不合就打了起來,也分不清敵我,好幾十人糾結在一起,趁機打太平拳。一到學生場電影院的糾察就如臨大敵,記得那時看電影沒有不打架的。”[/JUSTIFY]
[JUSTIFY]“是的,是的。我們學校也是每逢看電影必打架,每次都有十幾個人被戴著紅箍的糾察給攆出影院。那時是不看電影沒事做,進了影院還上火。看來看去幾個樣板戲,裏面都不是正常人類,鐵梅的每一句話都不像是女人嘴裏說出來的,男的更奇怪沒一個有家庭的,英雄人物都是大招手,一個模子裏澆出來的。”小杜跟著說。[/JUSTIFY]
[JUSTIFY]“也有不打架的,看《多瑙河之波》,羅馬利亞電影,就安靜得一根針落在地上都聽得到。看兩個鐘頭電影就只為等一個打凱斯的鏡頭,十年了,攏共就只有這一個最叫人覺得刺激的幾秒鐘。為了看這部電影我排隊排了幾個鐘頭,我還算運道好的,票買到了,電影院門口有多少人在等退票等不到啊。”工衛東說。[/JUSTIFY]
[JUSTIFY]“再有只電影就是阿爾巴利亞的《伏擊戰》,行軍二十分鐘,再打四十分鐘,也蠻刺激的,打打殺殺的好看,沒空尋釁滋事。不過學校不會組織學生看譯製片的,自己花錢買票誰還會沒事找事。”阿忠以為:“現在電影院打架的事情畢竟少了,家裏電視可以看了;交誼舞可以跳了,不過有點風險,有幾個跳貼面舞的就被抓了進來,好像還有槍斃的;書也多了,書店門口想湊足一套《三國演義》連環畫等著互相調劑的總有好幾十個;如今還跑到電影院裏打架鬥毆只能算是文革餘韻了。”[/JUSTIFY]
[JUSTIFY]等大家一通熱鬧過去了,小國才接上剛才被打斷了的話:“頭被告是習慣隨身帶刀的,電影散場時在廁所間為了搶小便池位置和人爭了起來,誰都不買賬就動起了拳頭。起因我還是進來之後提審才曉得的。兩個人在廁所裏打起來我不知道,我只是侯在電影院外頭,等我看到頭被告拿把刀氣勢洶洶沖出來,我還分不清他在追啥人,對方是誰我到現在都不知道。”[/JUSTIFY]
[JUSTIFY]判決書上第一被告持刀行兇,卻並沒有寫對方有無受到傷害,顯然是刀並未捅到,只是傍晚的大街上,人群熙熙攘攘,歹徒揮舞著匕首橫衝直撞,場面確實不好看。小國見好友追了出去,自己總不能呆在那裏,本能反應就跟在後面跑。原先打架鬥狠只是動動拳頭,不料一方從兜裏掏出刀來,那邊應激反應掉頭就逃,生死攸關之時,個人被激發出來的能量是難以估量的,所以小國懷疑那人是不是神行太保轉世。還一再表示自己案中的頭被告曾經是跑步健將,運動會得過獎的,可還是沒追上對手,眼看著人家一溜煙跑得不見了蹤影,可見那人跑奧運會肯定是冠軍,人才別被埋沒了才好。[/JUSTIFY]
[JUSTIFY]小國跟在頭被告後面瞎跑一通,人都沒見著居然獲刑七年,就這麼簡單?不然,小國手裏握著一把長長的雨傘,想當年,克格勃用一把雨傘的傘尖作為兇器殺過人,雨傘毫無疑問是潛在的兇器,可以推定,舞動著長長一把鐵制骨架的雨傘飛快奔跑著的小國真的追上了對方將會使用手中的利器行兇。[/JUSTIFY]
[JUSTIFY]“老天爺啊,老天爺,為什麼安排這天下雨呢?”小國舉起雙手昂起頭責怪上天。[/JUSTIFY]
[JUSTIFY]綜合大家的分析,阿忠認為頭被告被判了死刑必然帶動影響了小國的刑期,沒有帶傘恐怕也不會低於五年,有了這把傘就更給公檢法增添了無窮的想像力,判決時話就好說多了。[/JUSTIFY]
[JUSTIFY]“你要感謝你的爹媽把你生養出個五短身材,因為腿短你才保住了一條小命。真追上了,哪怕動了人家一根手指頭,事情就不好說了,結局恐怕就不是你坐在這裏鬼叫冤枉了。”阿忠對小國說。[/JUSTIFY]
[JUSTIFY]“這是什麼話,我就想跟上去看看什麼事情,不見得真就去跟人打架。”[/JUSTIFY]
[JUSTIFY]“真追到了會不打,是袖手旁觀,還是拉架勸和?”阿忠搖頭不信。[/JUSTIFY]
[JUSTIFY]“我自己也不信,以我的脾氣性格多半是幫兇,我跟著沖過去就是為了看看是誰膽子這麼大,敢跟我們兄弟叫板。但是這畢竟是假設,是猜測,沒發生的,總不能以還沒出現的事情作為依據判我刑吧。”[/JUSTIFY]
[JUSTIFY]“法院只要認為你不是什麼好人就足夠了,假設你也上廁所不會不參與鬥毆;對方奔出來你又在打野眼沒注意;最後跟了頭被告後面也是白忙,這幾頭你全錯過了,運道啊,搭著一頭你就壞壞啦。人啊往壞裏想想就知足了。”[/JUSTIFY]
[JUSTIFY]照說事情是小國的好友引起的,他有理由埋怨第一被告,就像阿四動不動就把自己案中的頭被告叫著槍斃鬼,以阿四的說法他們還是一起光屁股長大的呢,而他對死者相當冷漠,沒有表現出絲毫一點的同情心。阿四說:“槍斃鬼是該死,事情又不是他引起的,是排骨精喬家柵吃碗面招來的,要他在最前面,活該他倒楣。”嚴打時, 打群架官司總歸要消滅一兩個人的,誰冒尖削誰的頭,這就是命。牢獄生涯確實會埋葬友情親情,現實的冷酷使得人的心理扭曲,內心冰冷似鐵。可小國卻十分同情頭被告,講到他的這位兄弟臉色就分外凝重,幾聲歎息,他覺得頭被告實在太冤了。他說他後腦勺有被擊打的疼痛,不知為什麼在他案子宣判的幾天後,他就有了這樣的感覺,可腦後挨槍子的並不是他,怎麼會有劇痛的跑到自己的身上來了。不過現在慢慢好起來了,痛的感覺越來越輕了。[/JUSTIFY]
[JUSTIFY]“好像槍打在我的頭上,一痛就會手摸上去,原來骷髏頭還生了在。特別是前兩天,頭突然間劇烈疼痛,大概是他的死期到了。算算是差不多,上訴只有三天,已經過掉了,沒必要浪費糧食了。不過想想還是想不通,頭被告被槍斃掉了,他們一家怎麼辦,老娘哭死,兩個兄弟痛苦一世,妹妹還不曉得嫁得出去嫁不出去,這家人家算是完結了。”[/JUSTIFY]
[JUSTIFY]“正常的,滿大街的佈告我都看了,第一個打洞的就是賣了兩把管制刀具的。搶劫被槍斃的,跟警打架被槍斃的,調戲婦女被槍斃的,多多少少。抓我的時候還讓我比照一下佈告,叫我自己掂量掂量屬於哪個檔次。還好現在已經刀鈍點了,客氣好多了,要按佈告標準,在座的一半以上打洞。”大黑皮說。[/JUSTIFY]
[JUSTIFY]嚴打真不知道殺了多少人,真不知道殺了多少沒有血債不該被殺的人,發明流氓罪的刑法專家一定是漢張湯轉世,來俊臣再生,只要認定你違法,別的罪名不適用,就一定可以將你套進流氓罪的罪名,而這條罪狀的刑罰是通往地獄的。正是:[/JUSTIFY]
[JUSTIFY]閻王已下無常令[/JUSTIFY]
[JUSTIFY]枉死城中鬼滿營[/JUSTI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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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FY]史達林:死掉一個人我們會悲痛,而死掉成千上萬的人我們只有一個抽象資料。[/JUSTIFY]
[JUSTIFY] —— 衰翁摘錄[/JUS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