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晴】
我花很多時間重新認識千伶鎮,這段期間,誕馨耐心地陪伴我走過無數小街,帶領我重新認識童年的故鄉。
我曾與大家一起看日出、追逐夕陽,探索未來的歸宿,雖然大家已經各奔西東。
「順安,你還記得這條路嗎?」
「有印象,以前好像常在這裡玩。」
我與誕馨走在街道上的坡路,回憶早已淡忘的往事。
「嗯。」
「大家都出去讀大學了。沒關係,明年我也會上大學。」
我偽裝自己,掩飾自己的無知與脆弱。我薄弱,所以佯裝自己,裝得銅牆鐵壁。
「順安,以前在這邊,我曾經太調皮而跌倒,哭了好一段時間。」
「那時泓昱在嗎?真想不到姐姐也會這樣,我還以為只有我會發生這種事情。」
「你們都在,泓昱嘲笑我,只有你過來拉我起來。」
「原來是這樣,以後我跌倒,誕馨記得也要拉我起來!」
「別說笑了。」
誕馨的笑臉讓我感到欣慰。我感謝她,因為她是最照顧我的好人。我們當彼此是朋友,彼此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
「你又不跌倒,我該怎麼拉你起來?」
「沒關係,以後總會有機會的!」
中午的日光照耀了我,它沒有沖淡了我對過往的緬懷,反而加深了我與大家的聯繫。我忘了很多事情,我只能藉著他們口中的故事找回過去。
我們帶了午餐回家,與泓昱一起共享午餐。我們在歡笑中渡過人生,也在彼此肯定的點頭找到歸屬。
「午餐!午餐!吃什麼?」
「吃自己吧。」
泓昱又打又跳,像隻過動的蒼蠅,弄得我心神不寧。我喜歡被泓昱騷擾,這樣我才能鍛鍊腕力。
「是咖哩飯啊?這不是依跟你最喜歡吃的餐點嗎!」
「嗯,是的。」
泓昱故意留下線索讓我思索。他聰明、缺乏心機,他說得話我都相信。
「順安,剛剛我接了一通電話,晚點會有老朋友過來找你!」
「啊啊,那種事情都好,反正就那兩三個人。」
誕馨倒了三杯紅茶過來,姿態優雅,看起來像服務生。我心目中的老婆就是這樣,我希望依可以陪我走進禮堂。
我沒有什麼朋友,多數朋友已經失聯,有幾人是女孩子。我為人被動,喜歡自己一人,我與朋友的邀約多是對方主動邀請。
「哈哈,等下我們去打電動吧,看我與姊姊打爆你!」
「你別被我打爆就不錯了。」
「唉,如果只靠嘴砲的話,你確實贏了!」
「知道就好。」
泓昱好像學了軟骨功,不論我拳頭怎麼飛過去,他都閃得掉。剛才有那麼一瞬間,我以為他是一條會蠕動的蟲子。如果我有他一半的功力,我肯定可以攀岩走壁!
我吃完午餐,慵懶地看著午間新聞。新聞很無聊,多是地方時事,最近在報導抓蟲大賽。我喜歡看觀光,誕馨喜歡看園藝,泓昱喜歡看稀奇古怪的趣聞,轉台都是泓昱在轉。
一個男生偷拍我後背。這人是我小時候的死黨,他把我的家當成他的家,天天擅闖私宅。他走路沒有什麼聲音,我曾被他嚇到好幾次。
「噓別說話,你記性向來不好──好好想一下我是誰吧。」
他留了少見的單馬尾長髮,是個俊俏的大帥哥。他不太受女生歡迎,因為他長得太帥,許多女生都以為他有女朋友。小學的時候,我天天跟他去探險,我們去過森林與河堤,有時還找泓昱一起去爬山。誕馨覺得他比我穩重,也我懂事,這是事實,每當我遇到麻煩的時候,都是他當和事佬。
「太東河,好久不見。」
「是啊,我出去走走吧!」
我表情載滿了欣喜。我們很久沒見面了,至少有一年沒見。我媽不給我辦手機,直到高中畢業我才辦了一隻手機。
「你好,太東河。」
「你好啊!誕馨,泓昱!」
誕馨主動招呼,太東河點頭表示禮貌。我跟太東河來到屋外,感受下午的悠閒。
「依──怎麼樣了?」
「她完全不認識我,你呢?見過她了嗎?」
「我沒去見她,詳細情形我都聽誕馨說了。」
太東河做事深思熟慮,他不會輕易亂下決定。他大概是覺得跟依見面於事無補,所以沒主動出擊。我知道太東河對依有好感,可是依對他卻沒好感。
「依究竟怎麼了,大家都不想說。你可以告訴我嗎?」
「你確定要聽?」
「我要。」
「一場車禍讓依昏迷了兩天,她醒來後被爺爺與奶奶帶回家鄉養病。依不記得他們,也不記得自己。看了幾次病後,醫生確診失憶。依性格轉變,變得有點冷酷。」
「這是哪齣戲。」
「事情始終要接受,順安。」
「當然,我會。」
「那太好了。」
「嗯。」
太東河在家外的涼椅上發呆,他以前就是這樣,我喜歡站著,他喜歡坐著。他很擅常思考,每次沉思他都會坐下來,並看著遙遠的天際。
他在幫我想法子嗎?
「太東河,為什麼你喜歡看天空的風景,特別是日落?」
「你不覺得這很美好嗎?清閒又舒服,日暮的餘光是那麼的朦朧,多美啊!」
「你真有浪漫情懷,不像我,可以打發時間就好。」
「哈哈!你真的很無趣耶。」
「對啦,我就是這個樣子,無聊透頂。為了打發時間,什麼都玩。」
「例如呢?你不就喜歡藏東西、埋玩具,快說來聽聽!」
「你太小看我了,我還有很多收藏品!我可以放櫃子,放書桌,我還可以收集一堆貓狗娃娃,然後是……」
「順安,你以前到底有多少喜好,你怎麼都忘光光了?」
「是啊,我的確都忘得差不多了。」
「還記得嗎?以前我們常常埋時空膠囊,繪製藏寶圖。我們在燁森爬樹,整天賴在神木旁不走。我們在學校操場玩捉迷藏。我們在河堤旁的草皮上躺著,在坡道旁的田野上踐踏草皮。」
以前的事情都是過去式。人隨著時光淡忘與改變,最後成為生病的大人,就像我當律師的媽媽一樣,為了事業與鈔票弄壞她的人生與婚姻,還信奉了奇怪的宗教。
也許有一天,我也會變得跟媽媽一樣──
「太東河,我有個計劃。」
「哈!這點你倒是沒變。」
「我要去以前去過的地方,找回生活的記憶。」
「好啊!順便找回依的記憶。」
「沒錯!這是好主意。」
我與太東河的情誼與信任不曾改變,我們握住彼此雙手表達共識。
「是什麼好玩的計畫,快帶我出去玩!我要白吃白喝。」
「你吃自己吧。」
頑皮的泓昱忽然跳了出來。他抱住我,接著就逃到太東河的右手旁。
「太東河!哥哥要扁我,保護!」
太東河露出傻笑,不曉得該說什麼。
「決定了,我們明天帶便當出去郊遊!」
我舉高左手宣示勝利,太東河繼續傻笑。
「喂喂,別擅自決定呀。」
泓昱到處亂竄表達抗議,比學校裡面的蟋蟀還要惱人。
「我無所謂,人多一點比較好玩。」
「是啊。聽到沒有!」
「不行,要去燁森玩啦!」
泓昱對著我比鬼臉,拍屁股,讓我好想柔他的腦袋。
「我剛剛聽到了你們在說什麼,我替大家準備便當吧。」
誕馨姿態優雅,她是世界上最賢淑淑女。
「嗯,勞麻煩妳了!」
太東河將目光移到了誕馨身上,還點頭表示感謝。
我們四人曾開玩笑要組樂團,我吉他手、泓昱鼓手、太東河鍵盤手,誕馨主唱,聽起來非常有趣。國中時期,我學了吉他,太東河在高中熱音社當了鼓手,泓昱跑去玩體育,誕馨學了聲樂。我們沒有組樂團,純粹當成興趣。
「誕馨,妳來嗎?」
「太東河,我要顧花店,你們三人出去就好。」
誕馨對著太東河微笑,看起來很美好,但我覺得誕馨面對我的笑臉比較可愛,我不知道這是為什麼。
「咦,太沒意思了!」
泓昱抓住誕馨的雙手賴皮,這個畫面真是有趣。
大家散會了。我曾以為快樂的時光都會留下,卻不知道一眨眼就過了七年,依失去了記憶,我也忘了這個小鎮。
傍晚,我來到國小的操場慢跑,跑了四圈,我便感到筋疲力盡。我有邀請泓昱出來跑步,但泓昱跟同班同學有約。我曉得泓昱重視朋友,所以支持他的決定,我希望他可以好好享受跟朋友在一起的光陰。
大家在年輕時揮灑汗水,我在青春時虛度歲月。人們成群結隊在打籃運動,這裡只有我一人獨自慢跑,愉快的歡笑讓我感到寂寞。我喜歡寂寞,我喜歡一個人的時光,特別是以前在燁森裡的時光,無拘無束。
「你怎麼自己一個人躺在這?不會感冒嗎?」
「噢,沒想太多,我只是到處走走而已。」
聲音從我旁邊傳來,是個女孩子的聲音。我抬頭看著她,我對這個人有印象,我們曾經見過,朋友完在一起,奇怪的是,我想不起她的名字。
多年不見,她已經是亭亭玉立的女孩了,我喜歡她的頭髮,看起來很飄逸。
「嘿,美女!我們以前是不是見過面,很眼熟喔。」
「哈哈,當然啊!你應該是順安吧!」
我被這女孩子嚇到了,直接跳了起來,我現在的表情一定很奇怪。
「我有印象,以前有見過妳──當時好像在小學是吧?妳很皮,喜歡整我!」
「你想起來啦?還記得我名字嗎?」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抱歉,我忘了。好像是叫家鄉麼?」
「什麼啦,我叫鄉瓊!你國小畢業說每年要回來找我玩,可是你都沒回來!」
許多畫面掠過我的腦海,我感到一陣暈厥,很不舒服。
我國一暑假時曾回來找她,但我忘鄉瓊的家怎麼走。鄉瓊畢業了,我找不到她,時間一久,我也就忘了她,現在想起來有點慚愧。
我花了一點時間跟鄉瓊解釋原因,等到鄉瓊相信已經是十分鐘後的事情了。我們交換了家裡的電話,一起躺在草地上閒聊、看星星。
鄉瓊高中畢業,在小學裡面擔任校內補習班助理,協助簡單的行政事務,工作聽起來還不錯。
「鄉瓊,反正妳有工作,現在我讓妳請客,以後換我請客。」
「你才不會請客。」
「哈,又被妳猜到了,果然是壞蛋,跟我一樣。」
「你泡妞的方式好遜!」
「是很遜,不過很有效!」
鄉瓊追著我跑,不停地拍打我,好像在欺負小動物一樣。
我沒有獨自珍藏今天的奇遇,回到家後,我把鄉瓊的事情告訴了大家。
夜空星光閃閃,每顆星星都是我的好朋友。我喜歡珍藏記憶,每天都是我最珍貴的寶貝,我將痛苦拋到腦後,讓它們化成昨天的光輝這不只是一個夢,還是一個美好的夢。
我花很多時間重新認識千伶鎮,這段期間,誕馨耐心地陪伴我走過無數小街,帶領我重新認識童年的故鄉。
我曾與大家一起看日出、追逐夕陽,探索未來的歸宿,雖然大家已經各奔西東。
「順安,你還記得這條路嗎?」
「有印象,以前好像常在這裡玩。」
我與誕馨走在街道上的坡路,回憶早已淡忘的往事。
「嗯。」
「大家都出去讀大學了。沒關係,明年我也會上大學。」
我偽裝自己,掩飾自己的無知與脆弱。我薄弱,所以佯裝自己,裝得銅牆鐵壁。
「順安,以前在這邊,我曾經太調皮而跌倒,哭了好一段時間。」
「那時泓昱在嗎?真想不到姐姐也會這樣,我還以為只有我會發生這種事情。」
「你們都在,泓昱嘲笑我,只有你過來拉我起來。」
「原來是這樣,以後我跌倒,誕馨記得也要拉我起來!」
「別說笑了。」
誕馨的笑臉讓我感到欣慰。我感謝她,因為她是最照顧我的好人。我們當彼此是朋友,彼此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
「你又不跌倒,我該怎麼拉你起來?」
「沒關係,以後總會有機會的!」
中午的日光照耀了我,它沒有沖淡了我對過往的緬懷,反而加深了我與大家的聯繫。我忘了很多事情,我只能藉著他們口中的故事找回過去。
我們帶了午餐回家,與泓昱一起共享午餐。我們在歡笑中渡過人生,也在彼此肯定的點頭找到歸屬。
「午餐!午餐!吃什麼?」
「吃自己吧。」
泓昱又打又跳,像隻過動的蒼蠅,弄得我心神不寧。我喜歡被泓昱騷擾,這樣我才能鍛鍊腕力。
「是咖哩飯啊?這不是依跟你最喜歡吃的餐點嗎!」
「嗯,是的。」
泓昱故意留下線索讓我思索。他聰明、缺乏心機,他說得話我都相信。
「順安,剛剛我接了一通電話,晚點會有老朋友過來找你!」
「啊啊,那種事情都好,反正就那兩三個人。」
誕馨倒了三杯紅茶過來,姿態優雅,看起來像服務生。我心目中的老婆就是這樣,我希望依可以陪我走進禮堂。
我沒有什麼朋友,多數朋友已經失聯,有幾人是女孩子。我為人被動,喜歡自己一人,我與朋友的邀約多是對方主動邀請。
「哈哈,等下我們去打電動吧,看我與姊姊打爆你!」
「你別被我打爆就不錯了。」
「唉,如果只靠嘴砲的話,你確實贏了!」
「知道就好。」
泓昱好像學了軟骨功,不論我拳頭怎麼飛過去,他都閃得掉。剛才有那麼一瞬間,我以為他是一條會蠕動的蟲子。如果我有他一半的功力,我肯定可以攀岩走壁!
我吃完午餐,慵懶地看著午間新聞。新聞很無聊,多是地方時事,最近在報導抓蟲大賽。我喜歡看觀光,誕馨喜歡看園藝,泓昱喜歡看稀奇古怪的趣聞,轉台都是泓昱在轉。
一個男生偷拍我後背。這人是我小時候的死黨,他把我的家當成他的家,天天擅闖私宅。他走路沒有什麼聲音,我曾被他嚇到好幾次。
「噓別說話,你記性向來不好──好好想一下我是誰吧。」
他留了少見的單馬尾長髮,是個俊俏的大帥哥。他不太受女生歡迎,因為他長得太帥,許多女生都以為他有女朋友。小學的時候,我天天跟他去探險,我們去過森林與河堤,有時還找泓昱一起去爬山。誕馨覺得他比我穩重,也我懂事,這是事實,每當我遇到麻煩的時候,都是他當和事佬。
「太東河,好久不見。」
「是啊,我出去走走吧!」
我表情載滿了欣喜。我們很久沒見面了,至少有一年沒見。我媽不給我辦手機,直到高中畢業我才辦了一隻手機。
「你好,太東河。」
「你好啊!誕馨,泓昱!」
誕馨主動招呼,太東河點頭表示禮貌。我跟太東河來到屋外,感受下午的悠閒。
「依──怎麼樣了?」
「她完全不認識我,你呢?見過她了嗎?」
「我沒去見她,詳細情形我都聽誕馨說了。」
太東河做事深思熟慮,他不會輕易亂下決定。他大概是覺得跟依見面於事無補,所以沒主動出擊。我知道太東河對依有好感,可是依對他卻沒好感。
「依究竟怎麼了,大家都不想說。你可以告訴我嗎?」
「你確定要聽?」
「我要。」
「一場車禍讓依昏迷了兩天,她醒來後被爺爺與奶奶帶回家鄉養病。依不記得他們,也不記得自己。看了幾次病後,醫生確診失憶。依性格轉變,變得有點冷酷。」
「這是哪齣戲。」
「事情始終要接受,順安。」
「當然,我會。」
「那太好了。」
「嗯。」
太東河在家外的涼椅上發呆,他以前就是這樣,我喜歡站著,他喜歡坐著。他很擅常思考,每次沉思他都會坐下來,並看著遙遠的天際。
他在幫我想法子嗎?
「太東河,為什麼你喜歡看天空的風景,特別是日落?」
「你不覺得這很美好嗎?清閒又舒服,日暮的餘光是那麼的朦朧,多美啊!」
「你真有浪漫情懷,不像我,可以打發時間就好。」
「哈哈!你真的很無趣耶。」
「對啦,我就是這個樣子,無聊透頂。為了打發時間,什麼都玩。」
「例如呢?你不就喜歡藏東西、埋玩具,快說來聽聽!」
「你太小看我了,我還有很多收藏品!我可以放櫃子,放書桌,我還可以收集一堆貓狗娃娃,然後是……」
「順安,你以前到底有多少喜好,你怎麼都忘光光了?」
「是啊,我的確都忘得差不多了。」
「還記得嗎?以前我們常常埋時空膠囊,繪製藏寶圖。我們在燁森爬樹,整天賴在神木旁不走。我們在學校操場玩捉迷藏。我們在河堤旁的草皮上躺著,在坡道旁的田野上踐踏草皮。」
以前的事情都是過去式。人隨著時光淡忘與改變,最後成為生病的大人,就像我當律師的媽媽一樣,為了事業與鈔票弄壞她的人生與婚姻,還信奉了奇怪的宗教。
也許有一天,我也會變得跟媽媽一樣──
「太東河,我有個計劃。」
「哈!這點你倒是沒變。」
「我要去以前去過的地方,找回生活的記憶。」
「好啊!順便找回依的記憶。」
「沒錯!這是好主意。」
我與太東河的情誼與信任不曾改變,我們握住彼此雙手表達共識。
「是什麼好玩的計畫,快帶我出去玩!我要白吃白喝。」
「你吃自己吧。」
頑皮的泓昱忽然跳了出來。他抱住我,接著就逃到太東河的右手旁。
「太東河!哥哥要扁我,保護!」
太東河露出傻笑,不曉得該說什麼。
「決定了,我們明天帶便當出去郊遊!」
我舉高左手宣示勝利,太東河繼續傻笑。
「喂喂,別擅自決定呀。」
泓昱到處亂竄表達抗議,比學校裡面的蟋蟀還要惱人。
「我無所謂,人多一點比較好玩。」
「是啊。聽到沒有!」
「不行,要去燁森玩啦!」
泓昱對著我比鬼臉,拍屁股,讓我好想柔他的腦袋。
「我剛剛聽到了你們在說什麼,我替大家準備便當吧。」
誕馨姿態優雅,她是世界上最賢淑淑女。
「嗯,勞麻煩妳了!」
太東河將目光移到了誕馨身上,還點頭表示感謝。
我們四人曾開玩笑要組樂團,我吉他手、泓昱鼓手、太東河鍵盤手,誕馨主唱,聽起來非常有趣。國中時期,我學了吉他,太東河在高中熱音社當了鼓手,泓昱跑去玩體育,誕馨學了聲樂。我們沒有組樂團,純粹當成興趣。
「誕馨,妳來嗎?」
「太東河,我要顧花店,你們三人出去就好。」
誕馨對著太東河微笑,看起來很美好,但我覺得誕馨面對我的笑臉比較可愛,我不知道這是為什麼。
「咦,太沒意思了!」
泓昱抓住誕馨的雙手賴皮,這個畫面真是有趣。
大家散會了。我曾以為快樂的時光都會留下,卻不知道一眨眼就過了七年,依失去了記憶,我也忘了這個小鎮。
傍晚,我來到國小的操場慢跑,跑了四圈,我便感到筋疲力盡。我有邀請泓昱出來跑步,但泓昱跟同班同學有約。我曉得泓昱重視朋友,所以支持他的決定,我希望他可以好好享受跟朋友在一起的光陰。
大家在年輕時揮灑汗水,我在青春時虛度歲月。人們成群結隊在打籃運動,這裡只有我一人獨自慢跑,愉快的歡笑讓我感到寂寞。我喜歡寂寞,我喜歡一個人的時光,特別是以前在燁森裡的時光,無拘無束。
「你怎麼自己一個人躺在這?不會感冒嗎?」
「噢,沒想太多,我只是到處走走而已。」
聲音從我旁邊傳來,是個女孩子的聲音。我抬頭看著她,我對這個人有印象,我們曾經見過,朋友完在一起,奇怪的是,我想不起她的名字。
多年不見,她已經是亭亭玉立的女孩了,我喜歡她的頭髮,看起來很飄逸。
「嘿,美女!我們以前是不是見過面,很眼熟喔。」
「哈哈,當然啊!你應該是順安吧!」
我被這女孩子嚇到了,直接跳了起來,我現在的表情一定很奇怪。
「我有印象,以前有見過妳──當時好像在小學是吧?妳很皮,喜歡整我!」
「你想起來啦?還記得我名字嗎?」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抱歉,我忘了。好像是叫家鄉麼?」
「什麼啦,我叫鄉瓊!你國小畢業說每年要回來找我玩,可是你都沒回來!」
許多畫面掠過我的腦海,我感到一陣暈厥,很不舒服。
我國一暑假時曾回來找她,但我忘鄉瓊的家怎麼走。鄉瓊畢業了,我找不到她,時間一久,我也就忘了她,現在想起來有點慚愧。
我花了一點時間跟鄉瓊解釋原因,等到鄉瓊相信已經是十分鐘後的事情了。我們交換了家裡的電話,一起躺在草地上閒聊、看星星。
鄉瓊高中畢業,在小學裡面擔任校內補習班助理,協助簡單的行政事務,工作聽起來還不錯。
「鄉瓊,反正妳有工作,現在我讓妳請客,以後換我請客。」
「你才不會請客。」
「哈,又被妳猜到了,果然是壞蛋,跟我一樣。」
「你泡妞的方式好遜!」
「是很遜,不過很有效!」
鄉瓊追著我跑,不停地拍打我,好像在欺負小動物一樣。
我沒有獨自珍藏今天的奇遇,回到家後,我把鄉瓊的事情告訴了大家。
夜空星光閃閃,每顆星星都是我的好朋友。我喜歡珍藏記憶,每天都是我最珍貴的寶貝,我將痛苦拋到腦後,讓它們化成昨天的光輝這不只是一個夢,還是一個美好的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