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狼》
第一章:說說我家
時空是二零一零年,熟悉的八月天已經離開。來到九月,天氣依然炎熱得可怕,幾乎感覺不到八月、九月之間的差異,甚至以為自己活在八月裡,但日曆卻如實告訴:今天是九月十日。
忘了很多的以往,包括過去那些九月的天氣大概,還有她的去向、他的所在。
一個小時前,從櫃子裡拿出一塊破爛的膠框鏡子,鮮紅色,框架邊沿佈滿花痕,披著歲月的痕跡。拿出鏡子,是想知道自己這個時候的樣子,忘了上一次照鏡是何時,忘了自己的真實模樣,打算借鏡子來反映容貌。照了整整五分鐘,不得不放下鏡子,再也容忍不了,看不下去,我發現……自己蒼老得可怕,有摔破鏡子的衝動。
難怪……在街上碰到不認識的小孩時,他們會以「伯伯」來稱呼我,他們都誤以為我是個古稀老人。
掃瞄自己的身體一遍,發現身材未有隨著衰老而發胖,我本來就長得瘦小,身高一百七十公分,體重不足五十四公斤。我不著重外表,從不刻意打理自己的造型,一直保持中長度的蓬鬆頭髮,在鏡子裡的自己是個頭髮斑白的老人,我沒有染黑髮色的習慣,認為這只是浪費金錢的把戲,效果並不持久,需要經常重複漂染。可幸的是,看起來,我的頭髮並不稀疏,沒有所謂的「男人之痛」,大概這是良好的遺傳因子帶來的好處。我的衣著同樣隨便、率性,白色直間短袖恤衫,過時的卡其色短褲,一雙藍色拖鞋。
身處一個面積不足三百平方英尺的小單位內,一家三口曾經一起居住在這個簡單、狹小的兩房一廳裡,有老婆、孩子,還有我,我們有過快樂的日子、難忘的回憶……
嘿嘿……竟然在自嘲。
我記得,我們一家很窮,買不起自己的房子,於是以每月三千多塊錢租住這個地方,這裡設施簡陋,沒有升降機、沒有精緻大堂、沒有盡忠職守的專業管理員、沒有完善的照明系統,住在樓下的不是妓女便是癮君子,是個別人眼中糟透了的鬼地方,但偏偏成為我們的家。
趁著頭腦清晰的時候,想儘量描述多一點,關於自己的、關於家的種種。
這個家位於八樓,本來是個面積達一千平方英尺的大房子,業主將其一分為三,分為三個小單位,重新裝修妥當,每個單位可供一至兩個人居住,正所謂「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廁所、廚房、冷氣俱全,環境尚算不錯。
記憶中的三年前,一家三口搬到這個小單位居住,在入伙的不久後,老婆突然離開,沒有留下一句話,沒有寫下一隻字。那離開使我震驚,我肯定她說過不介意一起捱窮,肯定她說過我和孩子是她的一切,肯定她說過永不離開,肯定她說過一定要看著兒子長大,肯定她是個這樣的女人,因為她的承諾永遠刻劃在我的腦海裡,揮之不去。
終於,老婆還是離家出走,人是消失了,但印象難忘,留下來的殘像和陰影,久久也揮不去。印象中,她沒有漂亮五官、精緻臉龐,那張死氣沉沉的臉使人聯想不到希望或曙光。頭頂沒有一根頭髮,所以不論在正面或側面,憔悴面容依然清晰可見,除了我,該沒有人會愛上如此醜陋的一個女人。從我們的認識到離開,她不曾亮麗,愛上的不是她的外表和軀殼,說真的,愛上的是她那顆寂寞的心,我們同樣寂寞,孤單的獨守異地,緣分使我們碰上,正是這些原因,我以為我們會抱擁對方一輩子,共度餘生,卻事與願違。
家裡沒有電話,口袋裡也沒有手機,因為我真的很窮,財政狀況十分悲觀。除了租金和基本支出外,剩下來的錢都用在孩子身上,由於缺乏現代化的聯絡方法,平日幾乎沒有朋友可以找到我。這個晚上卻是個例外,有一位久違了的來客難得到訪。
「咚咚、咚咚……」敲門的聲音傳進屋內,很想假裝不在家,卻辦不到,持續的敲門聲實在吵耳,估計自己還是會按捺不住的開門。
躺在睡床,獨個兒回想過去,閉上眼睛,想像自己回到十多年前,那個年少的我,渴望愛情、寂寞難耐。假如她沒有碰上我,後來就只有我去捱窮,一個人承受生活上的各種痛苦和不幸,她會過得幸福一點,孩子也不用來到混濁不堪的世界……
很想回到過去,可惜這是一種奢華的夢想,清楚自己回不了過去,老婆亦然、孩子亦然,我們一起的經歷很多,實實在在的、不能抹去的種種。
諷刺的是,我記不起那些經歷、那些種種,確實想不起來,重複使用剛才的說話去說服和麻醉自己,告訴自己──很愛老婆、很愛孩子,很珍惜有他們存在的記憶,以為早晚能夠將記憶重新找回來。
花過無數個晚上尋找記憶,嘗試從不同角度思考,採用各式各樣的方法聯想,意圖尋回的一切卻變得越來越模糊,包括老婆和孩子的事情。她的名字……我已經記不起來,只剩下那醜陋外表的印象。
至於孩子,他叫藍,名字是她取的,他已經十多歲。記憶中,有些時候,藍會和我待在一起,他堅強獨立,很少在家,經常在外面過夜。我不曾過問他的事情,我們不溝通、不坦白、不吵架、不對話,這些都是我們父子間的相處方式。我認為自己可以給他的已經不多,倒不如讓他不受束縛,盡情享受難得的自由,生存在世,最渴求的是最基本的自由。
藍像我,個性獨立,同時孤獨,雖然話不多,但我了解他。他享受獨處的空間,卻討厭被遺下的感覺,存在兩種互相矛盾的感受,我深深體會得到,因為兩父子擁有幾乎相同的個性。
從不喜歡小孩,只是老婆說過至少要為我誕下一個孩子,延續家族血脈。當時,我表示沒所謂,讓她自行決定,她喜歡小孩,更喜歡屬於自己的小孩,但生孩子的真正原因,她說是為了我,想製造出專屬於我們的愛情紀念品,她害怕自己終有一天會離開我,所以誕下孩子當作代替品。
這個晚上,狹窄的單位內只剩下一個人,享受著獨處的世界;另一邊,藍或許也在品嘗寂寞的煎熬,沒有媽的孩子,難快樂。
我的名字是狼,四十歲的男人,錢包沒錢、人生灰暗、工作不出息、家不是家。
第一章:說說我家
時空是二零一零年,熟悉的八月天已經離開。來到九月,天氣依然炎熱得可怕,幾乎感覺不到八月、九月之間的差異,甚至以為自己活在八月裡,但日曆卻如實告訴:今天是九月十日。
忘了很多的以往,包括過去那些九月的天氣大概,還有她的去向、他的所在。
一個小時前,從櫃子裡拿出一塊破爛的膠框鏡子,鮮紅色,框架邊沿佈滿花痕,披著歲月的痕跡。拿出鏡子,是想知道自己這個時候的樣子,忘了上一次照鏡是何時,忘了自己的真實模樣,打算借鏡子來反映容貌。照了整整五分鐘,不得不放下鏡子,再也容忍不了,看不下去,我發現……自己蒼老得可怕,有摔破鏡子的衝動。
難怪……在街上碰到不認識的小孩時,他們會以「伯伯」來稱呼我,他們都誤以為我是個古稀老人。
掃瞄自己的身體一遍,發現身材未有隨著衰老而發胖,我本來就長得瘦小,身高一百七十公分,體重不足五十四公斤。我不著重外表,從不刻意打理自己的造型,一直保持中長度的蓬鬆頭髮,在鏡子裡的自己是個頭髮斑白的老人,我沒有染黑髮色的習慣,認為這只是浪費金錢的把戲,效果並不持久,需要經常重複漂染。可幸的是,看起來,我的頭髮並不稀疏,沒有所謂的「男人之痛」,大概這是良好的遺傳因子帶來的好處。我的衣著同樣隨便、率性,白色直間短袖恤衫,過時的卡其色短褲,一雙藍色拖鞋。
身處一個面積不足三百平方英尺的小單位內,一家三口曾經一起居住在這個簡單、狹小的兩房一廳裡,有老婆、孩子,還有我,我們有過快樂的日子、難忘的回憶……
嘿嘿……竟然在自嘲。
我記得,我們一家很窮,買不起自己的房子,於是以每月三千多塊錢租住這個地方,這裡設施簡陋,沒有升降機、沒有精緻大堂、沒有盡忠職守的專業管理員、沒有完善的照明系統,住在樓下的不是妓女便是癮君子,是個別人眼中糟透了的鬼地方,但偏偏成為我們的家。
趁著頭腦清晰的時候,想儘量描述多一點,關於自己的、關於家的種種。
這個家位於八樓,本來是個面積達一千平方英尺的大房子,業主將其一分為三,分為三個小單位,重新裝修妥當,每個單位可供一至兩個人居住,正所謂「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廁所、廚房、冷氣俱全,環境尚算不錯。
記憶中的三年前,一家三口搬到這個小單位居住,在入伙的不久後,老婆突然離開,沒有留下一句話,沒有寫下一隻字。那離開使我震驚,我肯定她說過不介意一起捱窮,肯定她說過我和孩子是她的一切,肯定她說過永不離開,肯定她說過一定要看著兒子長大,肯定她是個這樣的女人,因為她的承諾永遠刻劃在我的腦海裡,揮之不去。
終於,老婆還是離家出走,人是消失了,但印象難忘,留下來的殘像和陰影,久久也揮不去。印象中,她沒有漂亮五官、精緻臉龐,那張死氣沉沉的臉使人聯想不到希望或曙光。頭頂沒有一根頭髮,所以不論在正面或側面,憔悴面容依然清晰可見,除了我,該沒有人會愛上如此醜陋的一個女人。從我們的認識到離開,她不曾亮麗,愛上的不是她的外表和軀殼,說真的,愛上的是她那顆寂寞的心,我們同樣寂寞,孤單的獨守異地,緣分使我們碰上,正是這些原因,我以為我們會抱擁對方一輩子,共度餘生,卻事與願違。
家裡沒有電話,口袋裡也沒有手機,因為我真的很窮,財政狀況十分悲觀。除了租金和基本支出外,剩下來的錢都用在孩子身上,由於缺乏現代化的聯絡方法,平日幾乎沒有朋友可以找到我。這個晚上卻是個例外,有一位久違了的來客難得到訪。
「咚咚、咚咚……」敲門的聲音傳進屋內,很想假裝不在家,卻辦不到,持續的敲門聲實在吵耳,估計自己還是會按捺不住的開門。
躺在睡床,獨個兒回想過去,閉上眼睛,想像自己回到十多年前,那個年少的我,渴望愛情、寂寞難耐。假如她沒有碰上我,後來就只有我去捱窮,一個人承受生活上的各種痛苦和不幸,她會過得幸福一點,孩子也不用來到混濁不堪的世界……
很想回到過去,可惜這是一種奢華的夢想,清楚自己回不了過去,老婆亦然、孩子亦然,我們一起的經歷很多,實實在在的、不能抹去的種種。
諷刺的是,我記不起那些經歷、那些種種,確實想不起來,重複使用剛才的說話去說服和麻醉自己,告訴自己──很愛老婆、很愛孩子,很珍惜有他們存在的記憶,以為早晚能夠將記憶重新找回來。
花過無數個晚上尋找記憶,嘗試從不同角度思考,採用各式各樣的方法聯想,意圖尋回的一切卻變得越來越模糊,包括老婆和孩子的事情。她的名字……我已經記不起來,只剩下那醜陋外表的印象。
至於孩子,他叫藍,名字是她取的,他已經十多歲。記憶中,有些時候,藍會和我待在一起,他堅強獨立,很少在家,經常在外面過夜。我不曾過問他的事情,我們不溝通、不坦白、不吵架、不對話,這些都是我們父子間的相處方式。我認為自己可以給他的已經不多,倒不如讓他不受束縛,盡情享受難得的自由,生存在世,最渴求的是最基本的自由。
藍像我,個性獨立,同時孤獨,雖然話不多,但我了解他。他享受獨處的空間,卻討厭被遺下的感覺,存在兩種互相矛盾的感受,我深深體會得到,因為兩父子擁有幾乎相同的個性。
從不喜歡小孩,只是老婆說過至少要為我誕下一個孩子,延續家族血脈。當時,我表示沒所謂,讓她自行決定,她喜歡小孩,更喜歡屬於自己的小孩,但生孩子的真正原因,她說是為了我,想製造出專屬於我們的愛情紀念品,她害怕自己終有一天會離開我,所以誕下孩子當作代替品。
這個晚上,狹窄的單位內只剩下一個人,享受著獨處的世界;另一邊,藍或許也在品嘗寂寞的煎熬,沒有媽的孩子,難快樂。
我的名字是狼,四十歲的男人,錢包沒錢、人生灰暗、工作不出息、家不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