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房內,兩人的激情比起外頭下的大雨,似乎過之而無不及。像極了一篇抑揚頓挫,寫得淋漓盡致的文章;如一首鋼琴曲子,無論節奏、旋律都十分地美好──高潮左右相隨──可那也是形容而已,事實總不比想像中完美。
已經很久了吧。自從梓妮蒙受陰霾侵擾之後,床上便不再和志強有所互動,最多也只是盡揮衣袖、摟摟抱抱。每當將要進入時,梓妮便推託著頭痛、身子不舒服──男人怎麼會不懂。志強也只好輕撫安慰著梓妮,半強迫半柔聲勸著。
不久前,梓妮在外頭遭人強暴未遂,雖然嫌犯已然落網,可心底陰霾一直揮散不去。甚至志強想要褪去她的衣衫也得花上好一陣子。而如此,愛沒有完成,留下的是男人的無奈、滿是歉意的女子。志強是個好男人,梓妮暗自明瞭,只是摟抱著他,心中除了陰霾死咬著不放外,還多了分愧疚。似乎是連帶記憶,志強的索求便會讓梓妮想起險些強暴她的莫名男子。
口口聲聲地說早已忘記,早已不在乎,可記憶還在啃噬著靈魂,梓妮還是抗拒著志強。運轉不停的引擎,在梓妮的淚水下便強迫停工。一次又一次,志強仍是陪著她,期望兩人情慾解放,只是過程往往比想像中困難許多。
「志強,我們可以只親親抱抱就好嗎?」梓妮搖頭柔聲說道:「我還是不行。」志強停下了所有誘惑的舉動,他並非沒試過強迫的手段,但他知道,梓妮會發瘋似的抗拒他,甚至不惜咬、傷害他。
「這樣下去不行的,」志強說道:「你得從這陰霾裡跳脫出來才行。」
在事情發生後不久,梓妮對志強提出分手的要求,或許是志強的態度讓她愧疚、或許是害怕碰觸她的男人。但志強一口拒絕,「如果因為這樣我就離開你,那麼在一起又是為了什麼?」每個夜裡,當志強褪去她的衣衫,只會讓她更為躊躇不定,逼至底限時所延伸的則是恐懼。於是,梓妮開始逃避志強的求歡。
「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這不是你的錯。」志強輕聲,雙唇接近了梓妮的鼻頭說道:「至少你的身邊有我陪著,看著我,我是你的志強啊。」梓妮只是不盡的落淚,推開了志強。她真的好難過,恨不得忘記曾發生在她身上的慘劇,恨不得立刻接受志強的進入──可她還是不能。
「我真的好怕,好怕你因為這樣離開我。」梓妮用棉被蓋住雙眼哭道:「可是我真的沒辦法走出來。」
志強撫摸著她的額頭,順著髮根摸下髮梢。「這不是你的錯,不應該把自己禁梏起來。」志強說道:「我知道你愛我,我也愛你。但是,你難道想這樣過一輩子嗎?」梓妮只是哭著,悶住嚎啕的哭聲,反而更點滴地撕裂志強的心。
痛苦記憶是一輩子的必然,但遲早會過去。下決心的志強拉開棉被,看著淚眼汪汪的梓妮,他開始訴說自己的過去。而那時,男人的眼眶也逐漸泛紅。那是段不堪回首的過去,即使他已釋懷。
二
人總是有過去的,還記得我之前告訴過你我是個小混混嗎?十七歲那一年,因為械鬥我被逮住了。當時趁著夜色,人們跑的跑、逃的逃,在場子裡殺得眼紅的我便成為唯一被逮到的傢伙。到了派出所,一個年輕的警員帶我到審問室。當時我只覺得這傢伙一副豬玀樣,他拿出一根煙給我,我正要拿的時候他重重摑了我一個耳光。『你滿十八了嗎?』他是這麼說的。我坐回椅子上,左手被銬著。他再次笑容滿面的遞了根煙給我。「對不起,我不抽煙。」我這麼說。
他側了臉看我。「不抽煙,」他罵道:「不抽煙你混什麼?」於是又給了我一記耳光。之後,他輕聲道歉,告訴我他這麼做是為了殺殺我的威風,滅滅我的銳氣。從他口中,我感覺得到他是個好警察,自願申請到少年組,就是為了趁我們還沒鑄下大錯之前將我們逮住。
他之後問我大哥是誰,想探底子。我一直不說,因為人們常說警察是有牌流氓,不能隨便相信。於是,他嘆了口氣,把筆錄傳給我,要我簽名。要我好好想想,別把自己的前程毀了。
「這樣的話我幫不了你,」他站起身,準備走出門外:「還好你才十七歲,不用擔心什麼刑責。」甫聽此言,一股莫名火起。我雙手扯起椅子,便往警察身上砸去。一次、兩次,失去理智的砸了他幾次。「你不能在這攻擊我,你會出事的。」他細聲說道,這句話到現在我還忘不了,記一輩子了。「還囉嗦!」我又給了一記重擊。
趁他倒在地上還沒能回氣,我看見他眼中流露出一種神色──那是憐惜的眼神。我討厭被人同情、被人憐惜,那讓我覺得自己很窩囊。於是我又往他頭上招呼。待我停下動作後,只看見躺平的他,頭下漫出紅色的血液,回神過來才知道釀下大禍了。我嚇壞攤倒在地,哭了出來,可是連哭都沒有淚水。只剩下悲鳴的聲音,像動物臨死前的掙扎。
等我逐漸清醒後,眼前是一個酒味甚濃的警察,他輕拍我的臉頰:「醒醒啊,你知道你作了什麼嗎?」我當然知道,但是我嚇暈了,只是一昧的搖頭。等回神一看,審問室裡幾乎站滿了人。被我打倒的警察不見了,只剩下地上那一道怵目驚心的血痕。
「幹你娘勒,還給我裝不知道。」幾個人一拳一腳,將我打得吐血。可我沒有喊叫,因為我只聽見自己心裡懊悔著──只聽見自己在哭著。
由門外走進一個身著便服的老頭兒,進來便罵道:「好了好了,你們是要把他打死喔。警察殺人也是有罪的。」
他要大家離開,清場後只剩下我們兩個。他蹲在地上看著那道血跡,然後看了看我。「你娘勒,看不出來你出手還真重。」他把我拉了起來,讓我坐好後問道:「年輕人,你知道自己做了什麼嗎?」
「我……我……對不起。」我當時只能這麼說。他拿出煙來要我抽,示意要我不要害怕。我含著那根煙,他拿起打火機幫我點火。看著地上那道血跡,已經開始暗沉,似乎再不久就要深入地層。我才意識到,自己真的錯過頭了。
「把煙咬好。」老頭笑道:「幹!砍人這麼有力,叼根煙都沒力啊。」我才發現嘴裡含的煙掉了下來,像是我的人生一般,一直往下沉淪。
「他怎麼樣了?」我看著他撿起來放在桌上的那根煙,「我錯了,我真的錯了。」這時候才感覺到有溫熱的淚水滑下我的臉頰。
「只要他沒死,相信就不會太麻煩。」他笑了笑說:「你現在才知道自己錯了喔。」
我一語不發沉默著。「當我們做著自以為有意義的事,通常都沒什麼意義。」他點起煙,遞到我的嘴邊:「就像我現在在這裡跟你說話,希望能盡全力把你導回正途。但是,看你這個死樣子,我就知道什麼狗屁意義都沒有。」他逕自大笑了起來,那是一種世故、看透一切的笑聲。
是啊!自以為作來有意義的事,卻都沒有什麼意義。為了爭地盤、爭女人跟人械鬥,為了幫大哥賺更多錢去砍人。但是,這對我有什麼意義呢,難道被人稱讚夠狠、夠屌就有意義嗎?我他媽的甚至連根煙都咬不住。看著嘴上的煙逐漸熔蝕,沒有意義的,我想著自己的過去。等燒到剩下煙屁股的時候,審問室裡只剩下我一人。滿是空虛的死寂裡,看著那道血跡,我哭出聲音來。
之後進入少年監獄,一待就是一年半。每天都思索著我的未來,回憶我不堪的過去。每個夜裡,我都會想起那個警察的眼神,那個警察在審問室裡講的話。沉靜的夜裡,我發著抖入睡,而後又被惡夢驚醒,反反覆覆。因為我不能接受我傷害了一個真心想關心我的人,也不能接受我其實什麼都不是的事實。
等了一年半後,我終於離開那個地方。獲得新生的第一個想法就是想知道那個警察怎麼了。於是我回到那個警局,在門口遇見那個老警察,他稍微寒喧了一會兒。問我出來後有什麼打算,問我怎麼會來這。我告訴他,我想見見被我打傷的警察。他想了想。
「喔!找小林喔,」他說道:「我也正要去找他,那跟我來吧。」
醫院裡,消毒水的味道讓我想起少年監獄的廁所。來往奔走的人們,那種眼神讓我好生不慣──總覺得他們似乎都在盯著我。似乎我的臉上黥了『壞孩子』三個大字,又像我身上滿溢著耐人尋味的氣焰。一路上老警察什麼話也沒說,我們兩人搭乘電梯來到七樓,他在病房前駐足停下:「小林就在這裡,進去吧。」我在原地躊躇著,緊張的把指關節弄得咯咯作響,原來我手心直冒汗!
我深吸了口氣。想起一年半前我不可一世的模樣,想起我一年半裡所受盡的心理煎熬。總算是夠了,也該是把這份記憶拭去。我告訴自己,當我踏出即將要走進的這扇門之後,我將會是新生的孩子。於是,我看了看老警察──他還是一臉的笑咪咪──我走進門裡。
病房裡寂靜地讓人好奇,本來以為就算沒有講話聲,也該有電視喇叭聲才是。而唯一個聲音,只有醫院裡空調吐出的冷空氣,像是要我離去的低沉嘶吼。
我看見了那個警察──我懷疑自己一年半是不是喪失了什麼記憶──跟印象中的他有些差距,他瘦了很多,看上去像是枯竭的植物。他身著醫院的藍色衣衫,口鼻上戴了個氧喉。許多管線像科幻片的場景──一根一根,插在他的衣服內裡。他還活著嗎?我問了問自己。旁邊坐著的是個少婦,大概也才二十多歲吧。我猜或許是她妹吧?
看見了我們兩個,那少婦坐了起來:「才叔,你又來看他啦。那這位是……」「喔喔!這位是小林帶的學生,之前出國一陣子,剛回來台灣。」我不知道怎麼回答,總不好說我就是那個讓他躺在這裡的肇事者,很感謝老警察才叔幫我化解了這分尷尬。
「明怡,現在家裡還過得去嗎?」才叔坐上她遞來的椅子,而我搖手婉拒。「其實也沒什麼過不過得去啦,沒小孩子,每天上上班賺點錢,加上保險金和同事們幫忙,倒還過得去。」我一聽明怡如是說道,沒小孩子,那她不就是小林的妻子。
「那小林的狀況勒,醫生怎麼說?」才叔問道。明怡捏著雙手說:「就是這樣啦。醫生說除非有奇蹟出現,那麼一輩子就是這樣啦。」明怡走到床邊,在小林的耳邊輕喊著:「有沒有聽到,才叔跟你帶的學生都來看你了。」我仔細地看著,他比起一年半前憔悴得多;記得他當時的眼神,可現在似乎也只有空洞可以形容。他已經躺了一年半,或許往後半輩子都要這樣過了。
本以為走出門外時能覺得坦然,沒想到卻更為沉重。一根稻草能壓死一隻駱駝,一片多餘的羽毛能讓鳥兒在空中失衡。我發現自己一路走來都是離譜,進了幫派是離譜、動手讓警察變成植物人是離譜、被關進去又出來,還不忘去探探自己害的人也是離譜。我可以裝作一切都過去了,把記憶空擺在那兒。只要碰觸到,我可以假裝忘記。可那疙瘩常會隱隱作痛,糾纏著我,即便喝醉酒也忘不了──反而更痛,更鮮明。或許,我只能面對吧。
往後的每個禮拜日,我都會帶點東西過去,帶束花、水果去探望。希望能降低自己的罪惡感。和明怡聊聊天,幫小林翻翻身,按摩他殘存的肌肉。週日明怡幾乎都在,而偶爾加班她不在時,私下的我會握住小林的手,要他趕快好起來,要他解放我。信不信由你,每回我都期待著週日的到來。醫院就像是我的教堂,唯有到那裡,我才能感覺自己被愛著,心底的疤不再煎熬。
一年、兩年、三年,一晃眼就是好幾年過去了。對著仍舊躺在床上的小林,由對他的心裡獨白,變成了兩人的無形對談──似乎可以在心裡與他對話。每回他都要我不要再來了,他原諒我了。而我都這麼說的:還沒呢,難道跳脫警察與犯人之間,我們就不能是朋友嗎?我也感覺到他一直告訴我,要我對明怡隱瞞這段警察與犯人的矛盾關係。當然我一直刻意在隱瞞,只是明瞭這樣的事實終究有揭幕的一天。我等著那一天,也害怕那一天。
那天還是會到。又一個週日,我帶著些水果,帶了兩本雜誌去探望小林。在我幫小林按摩時,明怡告訴我他們將要搬回南部的鄉下,因為家鄉有工作,希望明怡回來,家裡人也可以就近照顧小林。畢竟醫院裡如此蝕人的花費也是挺折磨人的。既然已成事實,倒不如面對事實。明怡要我有空下南部探探他,車費她可以幫我擔。『順便來南部玩一玩,就當度個假嘛。』她是這麼說的。
我看著她,她雙瞳透射出不捨的情意。像姊弟一般,在這待了好幾年,由從前的每回功課到現在工作上,她和小林都是我傾訴的對象。他們將要離開這裡,我不會特別感到悲哀,只是難過會自己爬上來。我避過她的眼神,坐在床邊靜靜地,我開始坦承我和小林的故事。也許是我的態度吧,明怡從頭到尾聽著我說,沒有插過嘴。我告訴她我就是害他得終身躺在床上的人。我很抱歉,也知道這幾年的友好、幫助並不能為自己贖罪。我甚至沒有哭,只在臉上留下一抹尷尬的微笑。
「或許你不相信吧,」明怡說道:「不過,我之前已經猜到了。」她要我寬心,因為這是小林選擇的,雖然不堪回首,但至少我肯面對現實走上正途。她說小林應該也很高興,至少我錯了還能爬起來。她摟著我,讓我的眼淚落在胸口。
「回憶都是很殘酷的。承擔別人的很重,承擔自己的很輕。」我感覺到她的十指緊捏著我,那是關心還是仇恨呢?「因為輕,所以我們幾乎都忘了,忘了學習釋懷。記憶像根針,時時刻刻刺痛著我們。」她說道。
我拼命的道歉,連身子都顫抖個不停。「你面對了,」明怡說道:「你選擇面對而不是逃避,不用再記掛著過去,那就這樣吧。至少我可以陪你。」忘了當天我哭了多久,如有經驗者說的:把話說出來,哭一哭就沒事了。過去的沉痛,無論再怎麼不堪,始終都會過去。
一個小時會過去、一天會過去、一年也會過去,揹著過去向未來行進很沉重,但我們丟不下,只好選擇讓自己輕盈。烏龜不會嫌棄自己的殼是否笨重,因為那是牠與生俱來的負擔。寄居蟹不會嫌自己的殼醜陋,因為目的是用來保護自己。留下記憶,是為了凝聚往後的人生經驗,而不是要我們記得常把傷口撕開。
三
「你能了解我的意思嗎?」志強親吻梓妮的額頭說道:「過去的,終究要讓它過去。」沉痛如昔,如無人海灘,唯有浪潮聲起伏不定。而今坦然面對,如湖泊一般,時有漣漪,卻也易於平復。「你一個人,花了多久時間跳脫出來?」
「其實,我有人陪伴著我,明怡、小林、才叔都是。只是我一直將自己困著。所以我希望你讓我陪你,我不要你把自己困住。」志強笑道:「我一個人,花了七年。」
「你覺得我該怎麼做?」梓妮說道。「把記憶分成一塊塊的碎片,每天都試著去品嚐其中苦澀、令人反感的味道。」志強說道:「痛苦的經歷是必然的,但唯有追逐這份痛楚,一次又一次,將會使你麻木而後跳脫、釋懷。」不知覺地想起過去幾年的每個週日,縱使初期沉痛,最終卻也終於解脫了。與自己的痛苦作朋友,而不是一眛的逃避。
梓妮聽著他的故事,沒哭也沒什麼舉動。只有面對傷痛,才能從傷痛中復原。突然間,她擁上了志強,抱著他心底透出一份安定。火紅的楓葉也有葬地的一天,而枯爛的,將是為了滋育新生。七年,梓妮想著,我有著親愛的人陪伴,希望不要讓他等太久。睡在他的懷裡,是種踏實的幸福。也許立時無法從傷痛中脫出,但他們兩個都知道,終究會過去的……終究……
房內,兩人的激情比起外頭下的大雨,似乎過之而無不及。像極了一篇抑揚頓挫,寫得淋漓盡致的文章;如一首鋼琴曲子,無論節奏、旋律都十分地美好──高潮左右相隨──可那也是形容而已,事實總不比想像中完美。
已經很久了吧。自從梓妮蒙受陰霾侵擾之後,床上便不再和志強有所互動,最多也只是盡揮衣袖、摟摟抱抱。每當將要進入時,梓妮便推託著頭痛、身子不舒服──男人怎麼會不懂。志強也只好輕撫安慰著梓妮,半強迫半柔聲勸著。
不久前,梓妮在外頭遭人強暴未遂,雖然嫌犯已然落網,可心底陰霾一直揮散不去。甚至志強想要褪去她的衣衫也得花上好一陣子。而如此,愛沒有完成,留下的是男人的無奈、滿是歉意的女子。志強是個好男人,梓妮暗自明瞭,只是摟抱著他,心中除了陰霾死咬著不放外,還多了分愧疚。似乎是連帶記憶,志強的索求便會讓梓妮想起險些強暴她的莫名男子。
口口聲聲地說早已忘記,早已不在乎,可記憶還在啃噬著靈魂,梓妮還是抗拒著志強。運轉不停的引擎,在梓妮的淚水下便強迫停工。一次又一次,志強仍是陪著她,期望兩人情慾解放,只是過程往往比想像中困難許多。
「志強,我們可以只親親抱抱就好嗎?」梓妮搖頭柔聲說道:「我還是不行。」志強停下了所有誘惑的舉動,他並非沒試過強迫的手段,但他知道,梓妮會發瘋似的抗拒他,甚至不惜咬、傷害他。
「這樣下去不行的,」志強說道:「你得從這陰霾裡跳脫出來才行。」
在事情發生後不久,梓妮對志強提出分手的要求,或許是志強的態度讓她愧疚、或許是害怕碰觸她的男人。但志強一口拒絕,「如果因為這樣我就離開你,那麼在一起又是為了什麼?」每個夜裡,當志強褪去她的衣衫,只會讓她更為躊躇不定,逼至底限時所延伸的則是恐懼。於是,梓妮開始逃避志強的求歡。
「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這不是你的錯。」志強輕聲,雙唇接近了梓妮的鼻頭說道:「至少你的身邊有我陪著,看著我,我是你的志強啊。」梓妮只是不盡的落淚,推開了志強。她真的好難過,恨不得忘記曾發生在她身上的慘劇,恨不得立刻接受志強的進入──可她還是不能。
「我真的好怕,好怕你因為這樣離開我。」梓妮用棉被蓋住雙眼哭道:「可是我真的沒辦法走出來。」
志強撫摸著她的額頭,順著髮根摸下髮梢。「這不是你的錯,不應該把自己禁梏起來。」志強說道:「我知道你愛我,我也愛你。但是,你難道想這樣過一輩子嗎?」梓妮只是哭著,悶住嚎啕的哭聲,反而更點滴地撕裂志強的心。
痛苦記憶是一輩子的必然,但遲早會過去。下決心的志強拉開棉被,看著淚眼汪汪的梓妮,他開始訴說自己的過去。而那時,男人的眼眶也逐漸泛紅。那是段不堪回首的過去,即使他已釋懷。
二
人總是有過去的,還記得我之前告訴過你我是個小混混嗎?十七歲那一年,因為械鬥我被逮住了。當時趁著夜色,人們跑的跑、逃的逃,在場子裡殺得眼紅的我便成為唯一被逮到的傢伙。到了派出所,一個年輕的警員帶我到審問室。當時我只覺得這傢伙一副豬玀樣,他拿出一根煙給我,我正要拿的時候他重重摑了我一個耳光。『你滿十八了嗎?』他是這麼說的。我坐回椅子上,左手被銬著。他再次笑容滿面的遞了根煙給我。「對不起,我不抽煙。」我這麼說。
他側了臉看我。「不抽煙,」他罵道:「不抽煙你混什麼?」於是又給了我一記耳光。之後,他輕聲道歉,告訴我他這麼做是為了殺殺我的威風,滅滅我的銳氣。從他口中,我感覺得到他是個好警察,自願申請到少年組,就是為了趁我們還沒鑄下大錯之前將我們逮住。
他之後問我大哥是誰,想探底子。我一直不說,因為人們常說警察是有牌流氓,不能隨便相信。於是,他嘆了口氣,把筆錄傳給我,要我簽名。要我好好想想,別把自己的前程毀了。
「這樣的話我幫不了你,」他站起身,準備走出門外:「還好你才十七歲,不用擔心什麼刑責。」甫聽此言,一股莫名火起。我雙手扯起椅子,便往警察身上砸去。一次、兩次,失去理智的砸了他幾次。「你不能在這攻擊我,你會出事的。」他細聲說道,這句話到現在我還忘不了,記一輩子了。「還囉嗦!」我又給了一記重擊。
趁他倒在地上還沒能回氣,我看見他眼中流露出一種神色──那是憐惜的眼神。我討厭被人同情、被人憐惜,那讓我覺得自己很窩囊。於是我又往他頭上招呼。待我停下動作後,只看見躺平的他,頭下漫出紅色的血液,回神過來才知道釀下大禍了。我嚇壞攤倒在地,哭了出來,可是連哭都沒有淚水。只剩下悲鳴的聲音,像動物臨死前的掙扎。
等我逐漸清醒後,眼前是一個酒味甚濃的警察,他輕拍我的臉頰:「醒醒啊,你知道你作了什麼嗎?」我當然知道,但是我嚇暈了,只是一昧的搖頭。等回神一看,審問室裡幾乎站滿了人。被我打倒的警察不見了,只剩下地上那一道怵目驚心的血痕。
「幹你娘勒,還給我裝不知道。」幾個人一拳一腳,將我打得吐血。可我沒有喊叫,因為我只聽見自己心裡懊悔著──只聽見自己在哭著。
由門外走進一個身著便服的老頭兒,進來便罵道:「好了好了,你們是要把他打死喔。警察殺人也是有罪的。」
他要大家離開,清場後只剩下我們兩個。他蹲在地上看著那道血跡,然後看了看我。「你娘勒,看不出來你出手還真重。」他把我拉了起來,讓我坐好後問道:「年輕人,你知道自己做了什麼嗎?」
「我……我……對不起。」我當時只能這麼說。他拿出煙來要我抽,示意要我不要害怕。我含著那根煙,他拿起打火機幫我點火。看著地上那道血跡,已經開始暗沉,似乎再不久就要深入地層。我才意識到,自己真的錯過頭了。
「把煙咬好。」老頭笑道:「幹!砍人這麼有力,叼根煙都沒力啊。」我才發現嘴裡含的煙掉了下來,像是我的人生一般,一直往下沉淪。
「他怎麼樣了?」我看著他撿起來放在桌上的那根煙,「我錯了,我真的錯了。」這時候才感覺到有溫熱的淚水滑下我的臉頰。
「只要他沒死,相信就不會太麻煩。」他笑了笑說:「你現在才知道自己錯了喔。」
我一語不發沉默著。「當我們做著自以為有意義的事,通常都沒什麼意義。」他點起煙,遞到我的嘴邊:「就像我現在在這裡跟你說話,希望能盡全力把你導回正途。但是,看你這個死樣子,我就知道什麼狗屁意義都沒有。」他逕自大笑了起來,那是一種世故、看透一切的笑聲。
是啊!自以為作來有意義的事,卻都沒有什麼意義。為了爭地盤、爭女人跟人械鬥,為了幫大哥賺更多錢去砍人。但是,這對我有什麼意義呢,難道被人稱讚夠狠、夠屌就有意義嗎?我他媽的甚至連根煙都咬不住。看著嘴上的煙逐漸熔蝕,沒有意義的,我想著自己的過去。等燒到剩下煙屁股的時候,審問室裡只剩下我一人。滿是空虛的死寂裡,看著那道血跡,我哭出聲音來。
之後進入少年監獄,一待就是一年半。每天都思索著我的未來,回憶我不堪的過去。每個夜裡,我都會想起那個警察的眼神,那個警察在審問室裡講的話。沉靜的夜裡,我發著抖入睡,而後又被惡夢驚醒,反反覆覆。因為我不能接受我傷害了一個真心想關心我的人,也不能接受我其實什麼都不是的事實。
等了一年半後,我終於離開那個地方。獲得新生的第一個想法就是想知道那個警察怎麼了。於是我回到那個警局,在門口遇見那個老警察,他稍微寒喧了一會兒。問我出來後有什麼打算,問我怎麼會來這。我告訴他,我想見見被我打傷的警察。他想了想。
「喔!找小林喔,」他說道:「我也正要去找他,那跟我來吧。」
醫院裡,消毒水的味道讓我想起少年監獄的廁所。來往奔走的人們,那種眼神讓我好生不慣──總覺得他們似乎都在盯著我。似乎我的臉上黥了『壞孩子』三個大字,又像我身上滿溢著耐人尋味的氣焰。一路上老警察什麼話也沒說,我們兩人搭乘電梯來到七樓,他在病房前駐足停下:「小林就在這裡,進去吧。」我在原地躊躇著,緊張的把指關節弄得咯咯作響,原來我手心直冒汗!
我深吸了口氣。想起一年半前我不可一世的模樣,想起我一年半裡所受盡的心理煎熬。總算是夠了,也該是把這份記憶拭去。我告訴自己,當我踏出即將要走進的這扇門之後,我將會是新生的孩子。於是,我看了看老警察──他還是一臉的笑咪咪──我走進門裡。
病房裡寂靜地讓人好奇,本來以為就算沒有講話聲,也該有電視喇叭聲才是。而唯一個聲音,只有醫院裡空調吐出的冷空氣,像是要我離去的低沉嘶吼。
我看見了那個警察──我懷疑自己一年半是不是喪失了什麼記憶──跟印象中的他有些差距,他瘦了很多,看上去像是枯竭的植物。他身著醫院的藍色衣衫,口鼻上戴了個氧喉。許多管線像科幻片的場景──一根一根,插在他的衣服內裡。他還活著嗎?我問了問自己。旁邊坐著的是個少婦,大概也才二十多歲吧。我猜或許是她妹吧?
看見了我們兩個,那少婦坐了起來:「才叔,你又來看他啦。那這位是……」「喔喔!這位是小林帶的學生,之前出國一陣子,剛回來台灣。」我不知道怎麼回答,總不好說我就是那個讓他躺在這裡的肇事者,很感謝老警察才叔幫我化解了這分尷尬。
「明怡,現在家裡還過得去嗎?」才叔坐上她遞來的椅子,而我搖手婉拒。「其實也沒什麼過不過得去啦,沒小孩子,每天上上班賺點錢,加上保險金和同事們幫忙,倒還過得去。」我一聽明怡如是說道,沒小孩子,那她不就是小林的妻子。
「那小林的狀況勒,醫生怎麼說?」才叔問道。明怡捏著雙手說:「就是這樣啦。醫生說除非有奇蹟出現,那麼一輩子就是這樣啦。」明怡走到床邊,在小林的耳邊輕喊著:「有沒有聽到,才叔跟你帶的學生都來看你了。」我仔細地看著,他比起一年半前憔悴得多;記得他當時的眼神,可現在似乎也只有空洞可以形容。他已經躺了一年半,或許往後半輩子都要這樣過了。
本以為走出門外時能覺得坦然,沒想到卻更為沉重。一根稻草能壓死一隻駱駝,一片多餘的羽毛能讓鳥兒在空中失衡。我發現自己一路走來都是離譜,進了幫派是離譜、動手讓警察變成植物人是離譜、被關進去又出來,還不忘去探探自己害的人也是離譜。我可以裝作一切都過去了,把記憶空擺在那兒。只要碰觸到,我可以假裝忘記。可那疙瘩常會隱隱作痛,糾纏著我,即便喝醉酒也忘不了──反而更痛,更鮮明。或許,我只能面對吧。
往後的每個禮拜日,我都會帶點東西過去,帶束花、水果去探望。希望能降低自己的罪惡感。和明怡聊聊天,幫小林翻翻身,按摩他殘存的肌肉。週日明怡幾乎都在,而偶爾加班她不在時,私下的我會握住小林的手,要他趕快好起來,要他解放我。信不信由你,每回我都期待著週日的到來。醫院就像是我的教堂,唯有到那裡,我才能感覺自己被愛著,心底的疤不再煎熬。
一年、兩年、三年,一晃眼就是好幾年過去了。對著仍舊躺在床上的小林,由對他的心裡獨白,變成了兩人的無形對談──似乎可以在心裡與他對話。每回他都要我不要再來了,他原諒我了。而我都這麼說的:還沒呢,難道跳脫警察與犯人之間,我們就不能是朋友嗎?我也感覺到他一直告訴我,要我對明怡隱瞞這段警察與犯人的矛盾關係。當然我一直刻意在隱瞞,只是明瞭這樣的事實終究有揭幕的一天。我等著那一天,也害怕那一天。
那天還是會到。又一個週日,我帶著些水果,帶了兩本雜誌去探望小林。在我幫小林按摩時,明怡告訴我他們將要搬回南部的鄉下,因為家鄉有工作,希望明怡回來,家裡人也可以就近照顧小林。畢竟醫院裡如此蝕人的花費也是挺折磨人的。既然已成事實,倒不如面對事實。明怡要我有空下南部探探他,車費她可以幫我擔。『順便來南部玩一玩,就當度個假嘛。』她是這麼說的。
我看著她,她雙瞳透射出不捨的情意。像姊弟一般,在這待了好幾年,由從前的每回功課到現在工作上,她和小林都是我傾訴的對象。他們將要離開這裡,我不會特別感到悲哀,只是難過會自己爬上來。我避過她的眼神,坐在床邊靜靜地,我開始坦承我和小林的故事。也許是我的態度吧,明怡從頭到尾聽著我說,沒有插過嘴。我告訴她我就是害他得終身躺在床上的人。我很抱歉,也知道這幾年的友好、幫助並不能為自己贖罪。我甚至沒有哭,只在臉上留下一抹尷尬的微笑。
「或許你不相信吧,」明怡說道:「不過,我之前已經猜到了。」她要我寬心,因為這是小林選擇的,雖然不堪回首,但至少我肯面對現實走上正途。她說小林應該也很高興,至少我錯了還能爬起來。她摟著我,讓我的眼淚落在胸口。
「回憶都是很殘酷的。承擔別人的很重,承擔自己的很輕。」我感覺到她的十指緊捏著我,那是關心還是仇恨呢?「因為輕,所以我們幾乎都忘了,忘了學習釋懷。記憶像根針,時時刻刻刺痛著我們。」她說道。
我拼命的道歉,連身子都顫抖個不停。「你面對了,」明怡說道:「你選擇面對而不是逃避,不用再記掛著過去,那就這樣吧。至少我可以陪你。」忘了當天我哭了多久,如有經驗者說的:把話說出來,哭一哭就沒事了。過去的沉痛,無論再怎麼不堪,始終都會過去。
一個小時會過去、一天會過去、一年也會過去,揹著過去向未來行進很沉重,但我們丟不下,只好選擇讓自己輕盈。烏龜不會嫌棄自己的殼是否笨重,因為那是牠與生俱來的負擔。寄居蟹不會嫌自己的殼醜陋,因為目的是用來保護自己。留下記憶,是為了凝聚往後的人生經驗,而不是要我們記得常把傷口撕開。
三
「你能了解我的意思嗎?」志強親吻梓妮的額頭說道:「過去的,終究要讓它過去。」沉痛如昔,如無人海灘,唯有浪潮聲起伏不定。而今坦然面對,如湖泊一般,時有漣漪,卻也易於平復。「你一個人,花了多久時間跳脫出來?」
「其實,我有人陪伴著我,明怡、小林、才叔都是。只是我一直將自己困著。所以我希望你讓我陪你,我不要你把自己困住。」志強笑道:「我一個人,花了七年。」
「你覺得我該怎麼做?」梓妮說道。「把記憶分成一塊塊的碎片,每天都試著去品嚐其中苦澀、令人反感的味道。」志強說道:「痛苦的經歷是必然的,但唯有追逐這份痛楚,一次又一次,將會使你麻木而後跳脫、釋懷。」不知覺地想起過去幾年的每個週日,縱使初期沉痛,最終卻也終於解脫了。與自己的痛苦作朋友,而不是一眛的逃避。
梓妮聽著他的故事,沒哭也沒什麼舉動。只有面對傷痛,才能從傷痛中復原。突然間,她擁上了志強,抱著他心底透出一份安定。火紅的楓葉也有葬地的一天,而枯爛的,將是為了滋育新生。七年,梓妮想著,我有著親愛的人陪伴,希望不要讓他等太久。睡在他的懷裡,是種踏實的幸福。也許立時無法從傷痛中脫出,但他們兩個都知道,終究會過去的……終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