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天(3)

每日以投稿兩篇為限,連載小說每日請勿超過三章節

版主: 跳舞鯨魚ocoh星心亞AzureSianlight

第三天

花的離開,有一部分是因為零,她是我第二個情人。

零是一個,為了捍衛愛情而相當剽悍的情人。

近幾年裡,前前後後,我一直有幾位固定的情人。她們彼此知道自己的存在,偶有醋意,但從不曾發生衝突。她們都擁有獨立自主的性格,很享受自己生活的方式,愛情對她們而言只是調味,而不是最重要的主食。

女人愛女人很不合常理,第一次談到愛時,零瞇起眼睫,語帶質疑地問。

我說,當妳用經驗去思考時,妳會違背妳的直覺,妳曾拋棄一切的愛過嗎?聽到我的回答,她神情緩和,意外溫柔的表情像棉雲一樣,甜甜地笑開。我才明白,質疑只是零試探的手段。

零是一個另類藝術雜誌的副編輯,她的品味很獨特,眼光也很犀利。她幾乎是一眼就看透了我,瞭解我對愛的本質,不是佔有,是分享,是挖掘。我性格容易受誘惑,但不會陷入迷惘;我愛人,但不會讓愛變成礙。同樣地,當情人因為愛而想獨佔我時,這段愛情也會跟著結束。因為我愛的前提是,我們不能彼此違背。

隨著認識零越深,我越發覺,零某種彆扭、不坦率地可愛,是這麼深深吸引我。

任何一個事物的剪影,都是一項獨門藝術,她抽了一口大麻,神情陶醉地說。

那時,我以為我迷惘了,她吞吐出的煙霧,似乎也構成一個剪影,就像是一隻貓一躍──而上的背。後來我知道,原來在我心中,零就是一隻如霧般,難以捉摸的貓。

零與我年紀相仿,而花則小我十歲,還未成年。花喜歡甜,零喜歡澀,而我,不論何種口味,我都能享受其中。我們之間擁有很大的差別,各自塑立強烈的風格,卻不衝突。常常有人勸我,愛不能貪心,一次妳只能選擇一樣。我說,把愛當選擇題的人,她只能填答案。愛,對我而言,沒有任何問題,也沒有任何懷疑。

與零做愛,像是一場神秘的靈修。事前,我們必須充分享用大麻或幾顆迷幻藥,偶爾我們也碰些毒品,但很輕微。我們並不固定只有兩人做愛,我另外幾個情人也會參與。花不常來,因為她雖然喜歡快樂,卻討厭迷失自我,她覺得那種飄渺暈眩感會無法主宰自己。此時,零總會挑釁地說:果然還是個孩子,妳不知道,懂得迷失才懂得主宰嗎?不是刻意讓自己維持清醒,才叫做主宰,現在的妳,比我們任何一個都還不懂得自由。很多人都是所謂「清醒」情況下,渾渾噩噩的活著。語畢,零還意有所指的覷了她一眼。

我以為花會像我求救,躲在我的羽翼下,因為情人間的競爭很殘忍。可是,她只是選擇離開那裡。我瞧見她側臉有一絲落寞的神情,她是這麼隱忍著悲傷。

其實只要熟悉零深一點,妳便明白,她是在妒忌花。但她聰明的知道,不管花具備什麼多少優勢的條件,只要我們彼此違背,那這場愛,花就會是輸家。

花曾問我,「違背」有這麼重要嗎?愛人不是應該要彼此包容,彼此補足嗎?愛人不是要接受對方偶爾的任性嗎?我只能搖搖頭,心疼地答:這是普遍人對愛的認識,應付一個人過多的任性,會使我無法愛更多的人。在我心理,一個人無法給予我愛欲的成長,同樣我也無法一個人這麼深的承諾。

當下,花只是不能理解的凝睇著我,隨後轉過身,沈沈睡去。我貼近她的身後,抱著她柔軟的身軀,暗暗思忖著,真是年齡的差距嗎?如果可以,我不想折磨花,我希望她靜靜享受愛情。

但現在回憶起過去,也許是我天真了。

花一直嚮往熱鬧繽紛的愛,像果糖一樣,她開始編織各式各種口味的謊,一絲一絲包裹我。

因為,她只希望我愛她。

「而花小則我十歲」/則小

每個人對愛的渴求度不同
對愛的透析度也不盡相同
佔有與分享因此不易平衡

我深信每種愛的交疊,都是有獨特的生命經驗與理由。
衝突、矛盾是最致命的一項。
.

  稍微看了您幾篇120天的小說;同性戀的話題,似乎還是只考慮到同性戀的問題。

  感謝您幫我評文,所以我不好意思把話說的太直。然而我只想說:孩子阿,對事情請不要太過一相情願,事情並不是那麼簡單。反對妳的人、攻擊妳的人、斥喝妳的人,並不是只因為道德規範、社會條約,還有許許多多、人與人之間的互信,彼此間的信賴。道德並不是給一個人用的,道德是給社會裡所有人用的,毫不愧疚的違逆了道德,妳要其他人要如何信賴妳、相信妳,相信妳不會因為自己的慾望而背叛了他人?也許這不是場公平的競爭,但人一開始站在這世界上,世界就已經不是公平的了。在這不公平之下,為了能稍微地平等互惠,每個人都盡力的妥協、盡可能的犧牲,才終於取得了一點點成果,一點點不至於見利忘信、不至於為了一口飯拿刀刺向朋友背後的情感。追求自由、追求平等,好像都是理所應當的事,但孩子阿!妳可知道自由、是由多少心血構成的保護層保護得來的一個空間,平等,是在秤的兩邊擺上多麼沈重的的妥協才求得這麼一絲的平衡?孩子阿,自由與平等,都不是一句玩笑話,也不是一句任性的要求別人就有辦法給妳的。在妳埋怨的同時,這個社會已經包容妳了許多,沒有人願意苛責妳,也請妳不要太過苛責這個世界。

  另外愛這樣東西,只有在還沒開始的時候才能做這樣明確的選擇;等到手牽在一起了,才會考慮到沒辦法牽手的原因。真正愛一個人,並不是愛自己的理念,更多的是要愛對方的世界,進而投入、進而融入,最終溶成一體。理念太過清楚,始終保持自己的人,這樣的人終究不是在談一場戀愛;最多,只能說是在玩一場遊戲。如果妳去翻一翻張曼娟的緣起不滅散文集,妳就會知道她早在當初、就註定要單身一輩子的原因。

  投入寫作雖好,但寫一段話、猶如台下十年工,不騰出時間來反覆思考,即便是寫作,也會像看電視一般,被知識、壓垮了智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