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了,失聯十年的她竟然在bbs的連線故事版貼文章被我看到,我看著螢幕裡她的名字,乾涸多時的左眼不禁流下熱燙的淚。

十年前,她是我的同班同學兼鄰居。不過我在她的認知裡,只是班上一名沒有存在感的小卒。這並不是說她心高氣傲,看不起周圍的人,而是因為在她的世界裡,只有那枝伴她寫作的鋼筆和一整個遼闊的幻想領域。她在班上總是不說話,成績也是平平,然而,沒有人知道每期在校刊裡連載的那篇轟動全校的異色小說,就是她在自習課裡一個字一個字慢慢琢磨出來的作品。我對她的一切瞭若指掌,她的血型,她喜愛的顏色,她討厭的菜色,她就寢的時間,甚至她暗戀的男孩……,我都知之甚詳。我買了一本精美的日記,巨細靡遺地記錄著她生活的所有軌跡。每天,我早起在陽台等待,看她背著書包出門後,我才打開門衝下樓,跟在她後頭搭校車。我們一起到學校,一起上課,一起考試,一起吃飯和睡午覺,我呼吸著和她一樣的空氣,我吹著和她相同的冷氣。如同同居的小夫妻,日子平凡且甜蜜。

這樣的日子過了三年。她就像個獨行俠,而我是忠心陪伴她的影子,唯一的影子。

畢業那天,我打算送她我精心準備的禮物:那本寫了三年的日記,和我親手做的風鈴。

我拿著禮物走到她的身旁,她正趴在桌上啜泣。我在她一旁呆立許久,在嘈雜熱鬧的畢業氛圍裡,沒有人在意我和她。就像我說的,我們是一對平凡再不過的小夫妻,一對遺式獨立的愛侶。

我站在她身後十分多鐘她都沒有發現。無所謂,對於一個忠心的影子,她是不是注意到我,其實無所謂。

一個男孩走過她的身邊,問她,「妳為什麼哭?」

我的心情激動起來。

我怒了。我不是真的什麼都無所謂,對於那男孩和他的提問,我相當在乎。

那男孩是她暗戀了三年的對象,也是我唯一的敵人,一個,可能破壞我們平凡和諧的生活的敵人。

她趴在桌上,頭也沒抬,聲音輕顫地說:「離開這張桌子,我不知道還能不能寫出東西?」

我又心疼,又難過,站在她身邊不知怎麼安慰她才好。那男孩笑了笑,拍拍她因為啜泣而震動的肩膀,「妳有才華,到哪裡都可以寫的。」

她的肩膀漸漸停止顫動,她緩緩抬起頭,對他說:「謝謝。」

她抬眼,見到是暗戀許久的他,不禁羞紅了臉。

這是我第一次靠她這麼近,卻也是第一次對她產生「愛」以外的感覺。

嫉妒。

我回到家,把我要送她的禮物丟到床上。

「賤女人!」我恨恨地對著那兩個禮物大吼。賤女人!妳知不知道全世界最在乎妳的就是我?妳這輩子除了我以外不會碰到第二個像我這麼關心妳的人了,妳竟然還不好好珍惜?校刊社社長又怎麼樣?以為每個月都錄取妳的文章就可以討好妳嗎?狗屁!虛有其表的偽君子!我在日記裡歌頌妳的詩句,連聶魯達看了都要汗顏。妳竟然還對那斯文敗類說謝謝,我操!

我把禮物拆開,那個我做了半年多的風鈴。因為知道她喜歡海,我特地到海邊去撿拾了好幾個月的貝殼,每個貝殼都是我精挑細選,樣式顏色都是獨一無二,像是她在我心中的地位,那般獨特,散發著異色的光輝。「I love you baby.」每串上一個貝殼,我就充滿愛意地念一句。我深深相信,當她收到這載滿祝福的風鈴時,一定會感受到我暖暖的情意。

但我沒想到,風鈴還沒送給她,竟然出現一個程咬金。

「I hate you baby.」我喃喃地說,哭得眼球乾澀。不知過了多久,我發現我竟然睡倒在床邊。迷迷糊糊中,我想起國中看的一本書。我心想,或許做個小加工,她就會對我死心榻地。我到漆黑的儲藏室翻出這本塵封許久的「戀愛黑魔法」,嘴角浮起了笑意。

我費盡心思改造了那個風鈴,這著書上說保證讓愛人回心轉意的魔法仔細的加工。加工過程很辛苦,就連流血了我都沒有痛覺。我一心想著要和她比翼雙飛,這點小小苦頭又得了什麼。為了製作這個禮物,我連學校的考前自習課都沒去,父母發現我荒唐的行徑,竟然還把我禁足!不過好險,她們沒有發現我藏在床底下那做了好久的禮物,不然可就前功盡棄了。

等到我好不容易可以出門,已經是半個月後。那天夜裡,我趁爸媽都睡了,把禮物和日記塞在書包裡,偷偷開門溜了出去。

那是凌晨三點,我偷偷潛入學校,花了一番力氣躲過警衛的眼線,把那張她的桌子偷了出來。因為背著書包不是很好搬桌子,我只好將書包塞進去抽屜再一塊搬。我將桌子搬上腳踏車後座,踩了好久好久才把桌子載到她家樓下。我在她家樓下等著,一直到有人離開公寓,我才得以把桌子搬上樓。我好不容易才把桌子搬到她家門口,坐在桌子上稍事歇息。我的心情很興奮,差點想按電鈴見她一面,但又怕太唐突嚇著她,便打消這個念頭。我把書包從抽屜裡拿出來,取出包裝精美的手工風鈴和禮物,將她們放入抽屜中。在那張桌子的角落,用斷水的原子筆輕輕寫上「I love you baby.」我幻想她收到禮物的表情,必定是又驚喜又感動。想著想著,我的左臉竟然流下溼熱的眼淚。

我從口袋掏出香菸,坐在桌子上緩緩抽完。Baby,收到禮物時不要太感到受寵若驚,要不是妳,我怎麼知道我可以愛一個人這麼瘋狂?Baby,我愛妳,不管是日記、風鈴還是這張桌子,只要能感動妳,我為妳作再多都微不足道。Baby,只要妳知道我愛妳,就夠。

我抽完菸,揉掉空掉的軟菸盒和打火機。這是我最後一根菸,Baby,只要能看見妳的笑靨,就夠我快樂地騰雲駕霧。我嘴角漾起幸福的微笑,踏著輕快的步伐回家。

或許幸福太沉重了,我回家後竟然生了一場大病。爸媽為了要讓我養病,強制要我住院,醫生說這是種很難控制的病,一定要長期住院觀察才行。就這樣,我在醫院住了六年。我每天吃幾十顆藥丸,打針,接受電療,漸漸的,我變得不像以前那麼多愁善感,很多我以為不可能忘記的記憶也漸漸模糊,直到有天,我幾乎忘了自己的名字,醫生才對我宣佈:「你可以出院了。」

我歡欣鼓舞地隨著爸媽辦理出院手續,當計程車停在一棟陌生的公寓門口,爸媽才跟我說我們已經搬家一陣子了。搬家?我聽了心裡又急又氣。搬家的話不就看不到我的baby?不要!我不要搬家!

然而我沒有鬧情緒。這六年來我學乖了,我再也不會明目張膽忤逆父母再被罰禁足。我乖乖地順從他們住進幫我佈置的新房間,一個偌大的房間,除了白色的柔軟床鋪外,什麼也沒有。我跟爸爸抗議,爸爸說這是為了要讓我好好養病。「那我的那些書呢?」我問。「丟掉了。」爸爸說。我氣得差點哭出來。爸爸說只要我表現好,要什麼以後會買給我。我點點頭,做出乖寶寶的模樣。

爸爸怕我亂跑,還安排一個褓母看顧我。褓母是個中年歐巴桑,聽說住在我老家附近,我聽了很興奮,連忙打探她的消息。

「沒聽過這個名字耶。不過那裡很多房子都改建了,畢竟六年了嘛!變化很大。」歐巴桑說。

我聽了有點洩氣,帶著乞憐的語氣對她說:「能不能,給我紙和筆,就好?」

她看我可憐的模樣,為我張羅了紙筆,「給你可以,但不要讓你爸媽知道。」

「沒問題。」

有了紙筆,好像又與她產生了聯繫的橋樑一般。每天,我書寫著對她的思念,交代我們別後那六年的空白。

「不知道,妳喜不喜歡我親手做的禮物呢?如果妳正在想念我,我可以很篤定告訴妳,其實我也是。」

我在家乖了四年,床底下疊滿沒有寄出去的信件。我每天枕著甜蜜的思念入眠,氣色越來越好。爸爸看我復原得很好,便說要送我一個禮物。

我想了想,說:「我要一台可以上網的電腦。」

於是我得到了。

拿到電腦當天,我在搜尋網站上打下她的名字。不到一秒,出現了上千個搜尋結果,她的名字不是很特別,所以社會版、藝文版都看到她的名字,繁體簡體的中文網頁都看得到她的足跡,想必是同名同姓的人吧?我打算縮小查詢範圍,輸入她的名字,空格,打上「大學」兩個字。出乎意外的,她沒有考上任何大學。

我很訝異這樣的結果。她在高中成績平平,但不至於會落榜。更何況過了這麼多年她竟然沒有重考?她真的放棄想念的中文系了嗎?那可是她高中時總是念念不忘的第一志願。不可能!除非她移民,不然不可能會放棄在台灣念中文系的心願。

如我所料,她並沒有放棄她的理想。因為我在bbs的連線故事版看到她的名字。她的帳號是「baby」,如同我一直以來對她的暱稱。我為了她,特地申請了新帳號:「iloveyoubaby」,期待有天能和她說到話。

我等了好幾天,在她生日那天,突然看到她上線。我興奮地丟了水球給她。

「好久不見:)」

「你是誰?」她問。

我飛快地打字:「我是妳的高中同學,某某啊,妳忘了嗎?」

「不記得。」

也難怪她會忘記,畢竟十年了。

「妳喜歡那個風鈴嗎?」

「?」

我又傳了一顆水球給她:「妳真的忘了我?那張桌子、日記、風鈴,都是我送的。」

她恍然大悟,「你還在卡片裡寫,『風鈴響起,我就會來看妳﹔風鈴是我的心跳,愛妳不渝。』對吧?」

沒想到她記得那麼熟,我高興地快要哭出來,「對對對,那就是我。」

「我記得你。」

我看著螢幕上閃爍的這四個字,覺得十年的等待總算沒有白費。當我想再對她說些話,發現她已經離線。

我掛在故事版,動也不動地等她回來。沒多久,故事版新增了一篇新小說,題目是「I hate you」。

是她貼的。

故事內容是說有個精神異常的男學生每天都跟蹤心儀的女同學回家的故事,我看著看著覺得劇情好熟悉。結局的最後,男學生被送進精神病院,女同學則和心上人雙宿雙飛過著幸福的日子。故事的最後一行,寫著「I hate you,不要再來打擾我的生活。」我看了,情緒一發不可收拾。

這婊子分明是在諷刺我,我生氣地想要傳水球給她卻沒有辦法。於是我用guest再登錄,發現她還在線上,哼,和我猜想得一樣,她把我加入黑名單了。後來我又申請了一個新帳號「ihateyoubaby」,把她的文章一篇篇翻出來,極盡所能地羞辱詆毀她。

她寫新聞評論,我就在底下噓她是「狗屎」﹔她寫愛情小說,我就在底下噓她是「花痴」﹔她寫鬼故事,我就在底下噓她是「嚇點在哪?」她貼文越多我回應越惡劣。即使版友對我的行為不爽,即使被處罰浸水桶,我也無所謂。

因為只有這樣,我們的世界才有聯繫。

有網友問起我是否和她有私怨,我得意的說「你猜對了,就是私怨。」因為她是板上有名的寫手,開始有人猜測起我和她的關係。有人覺得我們是分手的男女朋友,有人猜測我們是事業上的死對頭。不管他們怎麼猜,只要我可以在她的世界,什麼身分都無所謂。

從我發現她後,她一貼出新文章,我便在底下回文嗆她,即使是跨站轉來的她的文章也一樣。只要我看到她的id,我就開罵。罵得越凶,我們之間的關係就越深刻。她貼我罵的日子過了半年,我生日的前一天,她傳來一封站內mail,我興高彩采烈地開啟,裡面只有一句話:「你鬧夠了沒?」

她終於回信了,她終於注意到我了。我看著那句話在黑色的螢幕上,格外漾著幸福的光芒。我慎重其事地搓搓雙手,仔細地回她一封信。

作者 ihateyoubaby (but i love you)
標題 Re: 夠了沒有?
時間 Thu Aug 4 23:04:04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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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生氣。我只是想引起妳注意。明天我生日,我請妳吃飯,就當作賠罪好嗎?

我等了一個晚上,她沒有回信。我想她在鬧脾氣吧?我等著等著,竟然睡著了。醒來的時候,我收到她的mail。

這次還是只有一句話,不過是溫暖的。

作者 baby (but……)
標題 Re: Re:夠了沒有?
時間 Fri Aug 5 04:04:04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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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快樂。


夠了,這就夠了。這句話夠帶給我十年的溫暖。不過,她給我的驚喜,並不止這句話。

隔天,我收到她寄來的包裹。

還沒拆之前我就確定是她寄來的,因為我還認得她的筆跡。「好美。」我撫摸著包裹上的我的名字,她娟秀的字跡一點都沒有變。

就像十年前一樣。

我撕開牛皮紙袋,赫然看見熟悉的包裝紙。

已經泛黃的包裝紙,禮盒的角落有焦黑的痕跡。我扯掉剩下的牛皮紙,一張卡片掉了出來:

「風鈴響起,我就會來看妳﹔風鈴是我的心跳,愛妳不渝。」

是我親手寫的卡片。

我搖搖包裝完好的禮盒,裡頭發出叮叮的聲響。

是我的風鈴。

這賤貨,竟然把我苦心做的風鈴退回來還我!我粗暴地拆開禮盒,拎出十年不見的風鈴。

風鈴的貝殼沾著乾涸許久的咖啡色黏液,但造型依舊獨特,看得出精心挑選的誠意。

我將風鈴掛在窗邊,叮叮叮,好悅耳。

貝殼的中間,我的右眼珠,閃著異樣的光芒。


『風鈴響起,我就會來看妳﹔風鈴是我的心跳,愛妳不渝。』

叮叮叮……

叮叮叮……

是她來看我了。

「我記得你。」


「這孩子還是死了。」

「我以為搬家就可以讓他忘記縱火的那件事,沒想到……。」

「沒想到……那女孩還是沒放過他。」

「這也難怪。聯考前夕被在家門口縱火,全家人都死了,難過怨氣那麼重。」

「咦,這包裹哪裡來的?」

「……」


《戀愛黑魔法》:【告白必勝禮 篇】
用利器一口氣挖下右眼,附在親手做的禮物裡,送給對方。對方將會受到魔法般的感動,將你牢記在心一輩子。



叮叮叮……

叮叮叮……

是妳嗎?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