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女人是由男人的肋骨變的。對男人來說,女人是自己遺落的一部份,少了女人便不算完整;對女人來說,男人是最初的主體,最終的歸屬,有了男人生命才有意義。所以世間男女終其一生都在找尋自己的另一部份,好讓自己「完整且有意義」。

從性格上來說,男女也是互補的。男人有了女人,早上出門上班前,不用聞聞看哪雙襪子比較不臭,因為每一雙都帶著洗衣精的香味;女人有了男人,再也不會出了自家巷口就找不著回家的路,因為據說男人一出生,就能指出太陽昇起的正確方向。所以男女結合能夠讓生活更加美好。

我絲毫不懷疑上述兩種說法,這麼說好了,我甚至認為同性戀這種現象,只是某個陰謀家所捏造出來愚弄大眾的謊言(雖然我叔叔已在上個月出櫃,並且在星期日的家族聚餐上,鄭重的介紹了他那擦了粉紅色指甲油的男友),我也一直認為,自己是為了找尋屬於我的女人而活著。

女孩的步伐很快,我遲疑著是否該出聲喚她。心裡頭患得患失的,深怕一但開口呼喚,一切就結束了。我默默的跟在後頭,鼻子裡嗅著女孩隨風飄散的髮香,失魂落魄的走著。讓不知情的靈媒看見,也許會以為我是女孩的背後靈也說不定。怎麼扯到靈媒?也罷,就讓我化成幽靈守護妳一輩子吧!搞什麼?一緊張就開始胡思亂想的毛病,始終改不了。不過,被這奇怪的思緒一鬧,我倒不這麼緊張了。我開始思考如何與女孩認識,第一印象是很重要的。

低頭看了看手中女孩遺落的書,我不禁笑了。真是的,我是為了什麼追下車的啊?這本書是與女孩認識最好的橋樑啊!得好好運用,想個完美的開場白。「小姐,這是妳掉的書嗎?很不錯的書唷,雖然我一個字也看不懂。」這不是自曝其短嗎?不行,再來。「小姐,這本書是妳掉的嗎?不是我自豪,我完全看得懂唷。」唉,真要命。哪本不好掉,偏偏掉了一本我看不懂的書。「小姐,說真的,撇開看不看得懂這部份,這可真是一本好書呢。」我看我可以去死了。

我就這麼一路用愚蠢的思想,猥褻著這本也許是世界名著的書。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我總覺得手中的書本,好像極力想掙脫我的掌握似的,越來越沉重。我的心也跟著越來越沉重。

女孩走進了一棟建築,我快步跟了上去。「圖書館?這下可好,到了你的大本營了。」我拍拍手中的書本。書本用極為不屑的眼神回應著,連話都懶得說。我深吸了一口氣,假裝不緊張的走了進去。

「承認吧,你不過是個只會開無聊玩笑的文盲。」我心底的消極面,在我踏上圖書館地板的那一刻,無賴似的說著。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