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二十八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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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跳舞鯨魚ocoh星心亞AzureSianlight

二十八歲


她收拾好桌面,穿上大衣,走出辦公室。今天週五,她正考慮著明天是否和淑華她們一起去聯誼。
「明蓁,一起去吧!妳都二十八了,不能再拖,女人啊,和男人不一樣,越老是越不值錢…」
臨走前,淑嬅這麼跟她說道。
像針一樣,字字句句都扎在心肉上,不痛,卻感到異樣的彆扭。她承認,一個人生活讓她疲憊,常在夜裡、假日,寂寞得僅能把自己埋在沙發裡、囚禁在電視的聲光中。
孤單,像極了她背後的影子,歲月,宛如她眼前的烈日;越是耀眼輝煌,影子越是黑黝、越長。她並不願意耽溺,卻還因為等待而無力自拔。
「女人啊,和男人不一樣,越老是越不值錢…」
大腦裡的撥放器在剛剛應該是毀損了,她停不下這句話的重複。
「如果真能用錢來衡量就好了?也許就不會這麼苦惱?」
女人的生命裡,如果去掉身為女人這件事情,大概只剩下愛情。所以她眞無法想像她能被金錢所滿足,甚至把她的歲月寄託在男人的價值上。
她情願等待。
然而,她也發現寂寞悄悄的腐蝕肉做的心,還來不及感到痛,就已經發現空虛快佔滿她的精神。
她駕著剛分期付款買的車子,緩緩地滑出校門;如同許多獨自度過的週五夜晚一樣,她先徘徊在百視達裡的愛情文藝區,試圖挑選一部影片,讓她輕鬆且愉快的度過週末來臨前的夜晚,最後手指將停在Bridge Jonse’s Diary;接著驅車來到專賣義式料理的Deep blue Adriatic Sea,外帶一份焗千層麵,她極不願意為自己下廚,一個人的餐桌只是件諷哂單身的玩笑,因此她寧願將晚餐買回住所,換上寬鬆舒適的衣物,倒滿一杯紅酒,將音響開大,舒舒服服地斜倚在沙發椅上,邊吃著晚餐、邊飲啜著酒、邊欣賞愛情喜劇片。
在沒有能力擺脫孤單的事實之前,她所能做的事情,大概就是這樣讓自己享受般的度過每個可能獨處時間。因此,就連現在她駕著車,汽車音響也要宛如咆嘯地撥放著廣播節目。她,想要聽見有人談話的聲音。
車子駛進公寓大樓的地下停車場,她取出東西,鎖上汽車,習慣的乘著電梯來到一樓穿堂,打開信箱的蓋子。她發現一張明信片靜靜地躺在冰冷的不鏽鋼鐵盒裡。
明信片上的風景是紐約的夜景,她略為一愣便拾起明信片,翻過背後;略嫌潦草的字跡,中英混雜的文句,在她看來都如此的熟悉,嘴角不自覺地鉤起梨窩。
在一個人的電梯車廂裡,她左手拎著晚餐和影片,右手輕輕拈著遠方寄來的明信片,她細聲的唸出明信片上的字句。
「小蓁……」
是的,這是之華寄來的明信片,她肯定。這張不起眼的卡片,讓她再次確定之華還活著,雖然四年前他出國的時候,她就曾以為之華已然死去,因為她再也見不到之華,每每都只能藉著之華寄來的信件或是明信片,她才確定他還生活在這世界的某個地方。
她喜歡之華,甚至可以用愛戀來形容;大學時代,她和之華同是同學,一起相處慣了,她明白之華所有的習慣和癖好,而之華也清楚她所有的好惡;可她非那種能把感情隱藏的女子,在畢業前一個月,她撥了電話給之華,向他說明一切、同他告白,但之華拒絕了。
之華告訴她,因為兩個人對彼此太過了解,他反而無法將她視為戀人,好好的愛她;她雖然無法接受之華的理由,但她尊重之華的選擇,她也不願意和之華連朋友都當不上,更何況她心底還留個念頭,哪天之華會懂得愛她。
於是,一年過去、兩年過去,之華出了國,而她當了國中老師,雙方的關係沒有變得更差,但也沒有變得更好,唯一的變化是,兩人不再通電話了,縱使拿起話筒,聽到對方的聲音,她也不曉得怎麼開口,而她明白之華也是如此。直到之華出國,她才驚覺發現她已經難以回頭,甚至把之華身處的異國視成永遠無法歸來的黃泉之地,因為,那一年,那一天,之華在海關前告訴她,別再等我。
所幸,之華還寫信來,把她當成老朋友,貼上郵票或是傳過光纖一封封的寄信來,而她也不死心地一封封的回,甚至還主動的捎上節慶賀卡、生日禮物。
這般望穿秋水的盼望,使她一經蹉跎便過了青春的年歲,然後養成每天查看信箱的習慣,臥室的抽屜裡則總是塞滿各式信紙,好讓她回覆之華的來信。
之華信裡總是像學生時代,寫著她的小名,在她看來彷彿就像在熟暱地喚她一樣;裡頭的文句,也如同在告訴老朋友日常的近況,那麼的淡實、平摯。
這張明信片如出一轍地,之華娓娓的說著紐約之旅、紐約印象;當電梯停在20樓時,她也正好輕聲誦完明信片。
沒有改變,期待了這麼多年,之華的態度依然如一。思及此,她忽地潮潤著眼眶,她並非討厭之華這麼樣的對她,事實上她認為之華已經相當寬容她這幾年的任性,否則當年他拒絕的時候,可以躲開她,斷絕與她一切的聯繫,犯不著忍受她近似偏執的心意。
爲的是什麼?她不禁如此迷惑起來。
冷不防的,淑嬅下午對她說的那句話,又再度浮現腦際。
「女人啊,和男人不一樣,越老是越不值錢…」

晚上,同預期般,她將千層麵用微波爐溫過後,倒杯紅酒,把軀體填入沙發中,放起租來的片子。唯一不同的是,她給淑嬅去了通電話。

※※※
今天,因為淑嬅告訴她聯誼的地點在清境農場,她猜想得去青青草原健行、餵食綿羊,所以她將及肩長髮束成馬尾,頭帶adidas棒球帽,略施薄粉,身著純白棉織長袖polo衫、米色窄筒Levi’s牛仔褲、以及象牙白的New Balance慢跑鞋,如果不說出年齡,她看起來活脫是二十啷噹歲的學生;相較之下,淑嬅則仔細的上了妝,穿著日前剛買的無袖粉紅套頭上衣、褐色花草圖樣窄裙與黑色短跟鞋,而另外同行的辦公室同事美音、湘君,打扮也和淑嬅一般,慎重其事的妝點。
她和淑嬅等人一見到面,她愣了許久,嘴裡不免向淑嬅埋怨。淑嬅好心的安慰了幾句,但她還是產生一種格格不入的疏離。
而且,不知是昨夜就寢太晚,還是山路過於蜿蜒,抑或是其他因素,她坐在車子裡,不適的感覺籠罩全身,甚至有時大腦還暈眩得無法思考,因此她乾脆保持著沉默,一勁兒的望向遠方,壓根兒不理會身旁駕駛座上的淑嬅,老練的頻頻轉動方向盤,一邊流暢的將車子駛在狹小的山道,一邊還跟後座的美音、湘君搭腔笑鬧。
幾番顛簸,她開始後悔來參加這次的聯誼。
她們在國民旅社旁的停車場停下車來,時序已近晌午,淑嬅和對方約在附近的薰衣草餐廳見面。
一行四人剛爬上樓梯,只見對方已經在餐聽玄關處等待;同樣的,男方也是四人,一人削短髮,濃眉大眼,體格建壯宛如運動員,身著牛仔外套、深色襯衫、牛仔緊身長褲以及運動鞋,眉宇間流露著性格的氣味;一人也是短髮,雙頰削瘦、嘴唇薄刃,體裁中等,身著水洗牛仔褲、咖啡色格子襯衫與運動鞋,臉上則戴著黑框變色眼鏡;一人則是留長髮,輪廓分明,穿黑色短衣內套白色長袖T恤衫,配深藍色牛仔褲,腳上則是Nike剛推出的復古鞋款;最後一人則明顯與前三位不同,頭髮雖不長,但有些凌亂,似乎像是常常抓頭髮所造成,佩帶一副金邊眼鏡,臉部線條柔和,中等身材,身穿淺藍色混紡襯衫和棉製卡其休閒褲,腳穿休閒式氣墊鞋,予人一種安靜不起眼的錯覺。
她的不快還沒散去,但打量過四位男子,將眼光停在最後一位上時,她彷彿安下心來;似乎就像是說好了一般,對方也有人穿得與眾不同。
八人在餐廳坐下後,才點完餐,淑嬅劈頭便對運動員樣的男子佯嗔道:
「你們打扮都這麼年輕,是否要顯得我們比較老啊?」
顯然,他就是淑嬅認識的友人。這次聯誼便是淑嬅籌畫的,淑嬅和她同年,也和她同期進到這所學校任教,約在三年前淑嬅和大學時代交往的男友分手後,淑嬅一直沒有其他交往對象,後來應許是急了,始終不停的聯誼、相親,期間也找她去過幾次,但都被她拒絕,直到這次。
那名男子發出爽朗般的笑聲,然後用有力的聲音答道:「現在流行姐弟戀,這麼一來不剛好嗎?」
緊接著是以淑嬅和那名性格男子為中心的一陣笑語。她笑不出來,身體還沒完全的復原,而且也沒心情同他們一起說笑,不過她也留意到那名戴金邊眼鏡的男子,似乎也不愛說笑,只讓嘴角浮起淺淺的彎。
淑嬅雖然看出她的異狀,細聲同她交耳,但一來她不想破壞氣氛,而在桌下輕拍淑嬅的手表示不用擔心,二來淑嬅同是主辦人需要負責熱絡關係,無暇它顧,所以淑嬅也沒再進一步追問,其他人則似乎以為她生性如此,也沒有做出任何疑問的舉動。
她鬆了口氣,暗忖這般也好,不需要刻意去裝模作樣地寒喧。
上餐前,在那名男子與淑嬅的主導下,開始輪流的自我介紹。
首先自我介紹的,是對面四名男士,短髮性格男名字是吳飛凡,自介的內容和他的外型一模一樣,直爽不做作;黑框眼鏡男則叫做江民書,說話極快,語氣間摻雜幾許嘲諷的意味;長髮男名喚嚴柏司,說話亦快,喜歡間雜流行用語在語句中,前後句子間不容易連貫;藍衫男名字是劉豐平,說話簡短,溫和有禮,略嫌樸實無趣。
輪到女方時,淑嬅、美音和湘君都熱絡的自介著,而輪到她時,她極簡短的說明後,便保持沉默,淑嬅見樣,立即出面熱場,投向她的眼神摻著幾許不悅,她假裝沒留意見。
望著四位男士,她的興致又再次消減,心理浮現不少疑竇,這樣的人算得上是科技新貴嗎?怎麼和她想像中的完全不同,她不得不懷疑淑嬅被人欺騙了。
可,還不到攤牌的時候。她決定靜觀其變。
至於美音和湘君似乎毫不在意,在互相自介完後,便和對方熱絡的交談起來;她實在難以接受,一心以為才差距兩歲,竟然在心態上有天壤之別,這是老化的徵兆嗎?她又冒出一個問號。
腦袋似乎更脹了些,因此她除了必要的應酬語和微笑外,更顯得沉默了。但,似乎不只有她這樣,她留意到那個淺藍色襯衫的男子也不多話。
終於,莫約一個鐘頭後,她們結束了用餐,她也鬆了口氣,因為這樣的場合,快要讓她窒息。
但並未意味著這趟行程就此結束,男士們提議去青青草原散步,獲得淑嬅等的附和,一群人走出餐廳,各自搭上開來的車,往青青草原的方向行去;假日的清靜,車多、人多,在走走停停的狀態下,好不容易來到目的地。
澄澈如洗的碧空,偶有流雲自彼方的山巒攀越而來,如茵大片草地上,一簇一簇的開滿潔白的法國菊或是鵝黃色的蒲公英花,四周傳來羊群的囓食和相互呼喚的聲音;八個人走在步道上,或說、或笑,氣氛甚為熱烈,除了她以外。
來到這樣的環境,她那不適的感覺已逐漸褪去,但她仍不願加入這樣的談話中,一個人若有所思的走著,不知不覺間已落後其他人一小段距離了。
既然來了,還在意嗎?仍然是放不開吧?
她很明白這是自己的問題。對於相親或聯誼這樣的事情,她還稱不上做好準備,突然間,她忌妒起淑嬅等人來。
而她也想到,還沒給之華回信呢。出門前記得帶了信紙,就放在身上背的包包裡。

※※※

她們停下腳步,淑嬅走了過來,告訴她大伙兒要去看羊毛秀;她搖搖頭,表示身體有點不舒服,想在這裡休息一會兒,不去看了,等節目結束後,大家在青青草原的出口處會合吧。淑嬅表示同意,會轉告給其他人知道,但她可以讀出淑嬅語氣裡的冷肅,她不禁感到歉然。
淑嬅若無其事的走回去,向大家解釋後,便離開她前行。而她則往小徑旁的草皮踅去,揀了棵台灣二葉松的林蔭席地坐下;然後從包包裡取出信紙和筆來,在箋上寫下之華兩字後,便宛如獨語般不歇息的寫出字字句句來。
回信,已經成了她的一種習慣,尤其當收到之華的信息時,不回些什麼給他,就像無法把之華對她說的話所產生的作用,及因為之華的信讓她醞釀出來的情緒,原原本本的傳遞給之華了解,而無法完成溝通的過程一般,她會因此而感到遺憾和無可自抑的悲傷。
為了紓解這樣的情懷,也為了留住她和之華間最後的牽絆,她不但要回信,而且必須要回信;她這麼相信著。
不自覺間,她隱約感到有人影擋在身前,她稍微抬起頭來,才發現原來是那位戴著金邊眼鏡,身著淡藍色襯衫、棉製卡其休閒褲的男子,雙手各持一杯咖啡站在她的前面。
「咖啡?剛在下面的行動咖啡店買的,不知你喜歡什麼,所以都買了一樣的……。」
「喔,謝謝你!」
她停下筆,左手接過咖啡,便順手擱在一旁草地上,然後又俯首,繼續思索應該要怎麼寫下去。
「方便嗎?」
她再度抬起頭來,手中的筆不免遲頓;只見對方示意要坐在她身旁。她不置可否的點點頭,男子便極自然的坐下。
「在寫信?」
她頭也不抬的說了聲:「是的,有事待會兒再說吧!」
許久之後,她在信末署名,簽上日期,小心的將信紙折好,放入預備的信封中,再收進包包裡,然後才拿起一旁的咖啡啜飲,並抬頭望向男子。只見男子正偏頭望向它方,似乎察覺到她結束工作後,才將目光轉回,這樣禮貌的舉動獲得她的好感,很顯然的方才她在寫信時,男子正迴避偷窺隱私。
因此她首先開口:「謝謝你!」
「不客氣!這是美國咖啡,合不合胃口?」
她點點頭。
「你的名字是?」她忘了對方的姓名。
「劉豐平,劉備的劉、豐富的豐、平安的平。」
「葉明蓁,葉葉梧桐墜的葉、海上生明月的明、其葉蓁蓁的蓁。」
「我知道,中午你說過了!」
「真抱歉,我這人對記名字並不在行。」
「無妨!」豐平似乎並無不悅。「這年頭寫信的人似乎不多?」
她本來想回我就是僅剩的那一個,但轉念即罷,僅笑了笑。
但豐平似乎不死心。「為什麼寫信呢?」
她覺得豐平有些失禮,不免對他方才的禮貌打了折扣,然卻不自覺的回道:「紅箋小字,說盡平生意。鴻雁在雲魚在水,惆悵此情難寄。」
她這麼回答便有些後悔,私心以為帶有些捉弄的意味,怕困窘了豐平,因此並不期待他會聽得懂。
「斜陽獨倚西樓,遙山恰對簾鉤。人面不知何處,綠波依舊東流。」
但她卻聽到豐平這麼接下去,她著實吃驚,隱約間心頭浮現幾許興奮。
「你……」一時間,她竟說不出話來,她沒想到竟然有人可以對得上下闕詞。
「晏殊,清平樂,是不是?」豐平的眼眸裡吐露出愉快的芒輝。
「是的,我還以為……」
「你還以為我不懂吧?」豐平又接下她的話。
她點點頭。
「我是唸電子的,但我的前任女友是國文系的高材生,因為她我學了不少。」
她恍然大悟。「原來是這樣!」
「妳寫信,是為了思念吧?」
聽見這句話,她朝豐平笑了笑,頰邊的梨窩似乎更深了些,一副諱莫如深的樣子。
「我也寫信,而且喜歡寫信,所以才冒昧問妳為什麼寫信!」豐平解釋道。
「那麼你又為何寫信?」她也感到好奇。
「妳不覺得有些話,面對面的時候反而說不出來,而且常常在對話和對話的時候,把雙方的意思模糊掉了,導致彼此都失去原來的本意……」
她沒有應腔,任豐平繼續說下去。
「透過書信的時候,反而更能把自己內心所想的念頭,赤裸裸的展現出來,就從一開頭的問候一樣;就像妳要寫信給我,開頭總會先著豐平,在我讀來,不管我和你是不是很熟悉,但這樣的語氣,就好像我們認識很久了一般,可以很親暱的稱呼對方。豐平,就代表了這樣的涵義,這麼一來,我便可以繼續讀妳的信,把心門毫無防備的敞開,接受妳所要告訴我的話,同樣的當我回信的時候,也是如此,那麼便可以減少語言之間所夾帶的謊言……」
很奇怪的邏輯,但她指不出哪裡有問題,甚至還有些認同;的確,她在讀之華寄來的信時,就充滿了這樣的感覺,一句小蓁,就好像回到過去的時代一樣,她便毫不猶豫的全盤接受之華說的每句話。
「所以我喜歡寫信,不過現在因為有e-mail,傳統書信聯絡的方式便少很多,可我還是喜歡傳統的方法,那樣的方法有人的味道。」
「你……,不像科技人呢!……」聽了豐平的看法,她這樣說道。
「是嗎?哪點不像?」
「其實,從見到你們幾位開始,我一直不認為你們是在那種科技公司上班,現在聽你這麼說,我更難以相信。」
「是因為穿著嗎?」
「都有吧!」她不好意思的低下頭去。「像你還會知道晏殊的詞,一般說來,除非真的很有興趣的,或是唸中文主修詩詞的人,知道個大江東去,或是明月幾時有,就很了不起了;而且,你還喜歡寫信,認為寫信有人的味道,你們不應該是追求最新的科技嗎?」
「嗯,的確是,普通人,而且還是普通學理工的人,是不會像我這樣的,妳就當我是這群人裡的特殊突變種吧?」豐平微笑的說。「話說回來,我也不曉得為什麼他們今天會這麼穿,結果讓我看起還很奇怪,平常在公司,除非去開會,否則大家都是襯衫、牛仔褲、休閒鞋或布鞋,鬍子會忘了刮,頭髮會忘了梳,像今天這樣真的很罕見,也許是要出來見女孩子吧?」
「這樣啊!」她發現,對豐平的好感多了幾分。
「其實今天看到妳,我很開心呢!」
「因為有人和你一樣?」
「是啊!要不我還真的不知如何是好」豐平下意識的搔搔頭髮。
「其實,當我看到你的時候,我也感到安心,總算有人跟我一樣,做不同的打扮,否則還真不知如何是好!」她也報以微笑。
突然地,豐平專注地看著她,她則被覷的手足無措,半晌他才開口說:「我還以為妳很內向沉默的,現在看起來好像不是這麼一回事。」
她鬆了口氣。「我也以為你話不多,沒想到話匣子一開,就批哩啪拉的說個不停……,看來我也錯看了你!」
「其實,我在人多的場合都會這樣,因為我會不曉得怎麼去和大家對話,插入或是引起一個話題,如果要勉強說些什麼,反而會導致心態上的壓力,到時候會更窘迫不知如何是好,所以乾脆保持沉默;相反的,如果私下兩人面對面,我便可以比較放鬆,也較能放開的自由和人交談。」
「和誰私底下都行嗎?」
「不,也是看人……」豐平再度搔搔頭。顯然,豐平感到不好意思時,會下意識的作出這樣的動作,就像是口頭禪一樣,她認為相當有趣,心裡想著:「還保有純真的心呢!」
「並不是每個人都有辦法,有些人在語氣會相當強勢,或者閃爍不定、虛假難辨,又或是在對話中夾帶目的,這麼一來,我便無法繼續溝通下去;此外,一個人所散發出來的氣質,也會影響我是否能和他交談,只要直覺上令我感到不舒服的,我都沒辦法好好談下去……」
「我想,每個人都會這樣吧?我也是啊,討厭的人,無論如何我都沒辦法和她說些什麼!」
「不盡然喔!有些人天生有說話的才能,不管和誰在一起,他都能自在的和他說話,像吳飛凡就是這樣,有他在的地方,不用擔心會冷場呢!」
「吳飛凡?」她露出疑惑的神情。
「喔,那個短頭髮,像運動員的那位……」豐平提醒的說。
「我記起來了。嗯,的確,他像是這樣的人。」

※※※

她似乎遇到相同味道的人了,從之華以來,她好久沒有遇過一位異性可以讓她相處的這麼安心、自然。一番對話,讓她不那麼厭惡這次的聯誼,而有種幸好這次有來的錯覺。於是,她又脫口問道。
「你為什麼會來這次的聯誼?」
豐平沉默一會兒,然後反問道:「那麼,妳又為什麼會來?」
「我……,因為……」她啞口;突然間,她不曉得怎麼回答這個問題。對啊!她從來沒思索過這樣的問題,昨天晚上因為收到之華的明信片後,很快的便做出要來聯誼的決定,來了之後卻又三心兩意,甚至感到後悔。到底為什麼而來?純粹交友,或是尋找結婚對象?那麼背後的真正動機到底有是什麼?顯然地,她並沒有認真思索過這樣的問題。
豐平不待她回答,便自顧自地說:「我今年二十八歲……」
「和我同年?」她在心裡訝異。
「根據大眾的說法,男人是越老越值錢,女人則是越老越不值錢,其實我不認同;我認為不管是男人女人,都是越老越不值錢,因為越老會越洞悉人生的無常,而越失去對愛情的熱情和執著,最後甚至會放任愛情死去,如果沒有趁年輕把握愛情,那麼日後則只能在後悔中度過……」
「真的是這樣?」她暗自懷疑。
「二十八歲是一個尷尬的年紀,它不像三十歲已經面臨普世價值觀中的臨界值,越過那條界線,就正式宣告與年輕分離,也不像是二十五歲,代表的是年輕的頂峰,充滿自信、活力和熱情!二十八歲正是一手抓著年輕的尾巴,一手擋著青年的門,噓氣揮汗地聲稱我還年經的時候,仍保留奮不顧身的心情,因此我想趁這個時候把握機會追求愛情,而不想到了三十歲以後,在因為過度焦急或是過度謹慎的狀況下,錯失享受愛情的機會,直接走進墳墓之中,因此飛凡開口邀我的時候,我就來了,更何況我們的工作環境中,並沒有多少機會。」豐平一口氣說完這些後,又對她笑了笑。
對於豐平的看法,她有些迷惑,而且看起來似是而非,但她無法表示意見,因為起碼豐平知道自己想要什麼,而她自己則像是處在迷霧裡,還在探索前方的路,所以當有人點盞燈的時候,便糊裡糊塗的跟著人家的腳步。
「二十八歲啊……」她低喃道。
「對不起?」
「我說我也是二十八歲!」
「那我們就是同年囉?」
「嗯,你很棒呢!很清楚要的是什麼,不像我,二十八歲還搞不懂自己的想法,今天答應來參加,也是胡亂下的決定!」
「真是這樣嗎?那幸好是你胡亂下決定,所以我才能遇……」
正當豐平回話時,她的手機鈴響了,鈴聲似乎變大,使她沒聽清楚豐平說些什麼。她迅速的從包包中拿出手機接聽。
是淑嬅打來的,告訴她羊毛秀結束了,大家已經在出口等。
收下手機後,她不死心的問:「你剛剛說什麼?」
「不,沒什麼,是不是他們打的?」
她點點頭。「我們該過去和她們集合了。」
「好啊!」豐平說完,轉身便要走下山坡。
她腦中倏地閃過一個念頭,從包包中拿出空白的信紙和筆來,然後喚住豐平。
「還有事嗎?」豐平轉過頭來。
「幫我一把!」她伸出手來,示意豐平拉她起來,豐平握住她的手,一使勁便拉她站起,她順勢給豐平手心塞上那張信紙,上面寫著她的電子郵件信箱。她走過豐平身邊。
「這……」豐平訝異極了。
「你喜歡寫信對吧?有空寄個mail來。」她回過頭對豐平嫣然一笑,便自顧自地朝步道走去。
「等等!」豐平追了上來。
她的心情彷彿變好了。她做了一個決定,心裡告訴自己不該再被動的等待了,之華仍然是之華,寫信依舊要寫信,但別繼續像享受般沉溺在孤單的感傷裡,得為自己的二十八歲試著捉住些什麼……。

--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均屬巧合,另曾發表於台灣新聞報副刊--

過於執著可能阻礙了心思的寬度
幸而文中主角最後也在原來的天空下
發現了另一片更適切的天空
而要為自己的二十八歲試著捉些什麼了

固執地守候一份只屬於自己感覺裡的愛戀。綁住的是自己的歲月。
多少男女就是守失在這種自我空間中。

文中輕巧而深刻地鉤出葉明蓁那種執著於回信的過程的那份心情和感覺。

人往往會作繭自縛,總要經過一段時間後,才會在不經意間突然頓悟,

原來過去的堅持绝對不是一種幽默!

感謝兩位版大看文!

treec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