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結果發表後,引起很大的爭議。

幾個評審聚在一起,相互埋怨。

第一個評審說,分數其實是自己的學生打的,沒想到學生的眼光這麼差。

第二個評審說,資料是學生整理的,自己根本沒看到那些真正有料的作品。

第三個評審說,學生整理過來的檔案,根本是十年前舊賽事的參賽內容。

第四個評審說,大家都是受害者,因為再怎麼說,評審長都有最終決定權。

此話一出,一陣靜默;因為評審們想起,沒人見過評審長。

評審長不是這個業界的人,不過因為是主辦單位選的,評審們當然沒什麼意見。

但他們當初把成績匯整出去之後,評審長並沒有與他們討論。

競賽結果引發反彈後,也不見評審長發表什麼聲明。

詢問主辦單位,主辦單位的專案人員十分訝異。

評審長是各位推薦的呀;專案人員回答:你們忘了嗎?

怎麼可能!評審們大吼:我們根本不認識他!

雙方調出先前往來的電子郵件對質,赫然發現彼此收到的內容不完全相符。

混蛋;專案人員一臉不可置信:我們公司還匯了評審費給他耶。

評審們則表情茫然: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與此同時,幾個學生正開心地聚會。

第一個學生說,那些教授空有名聲不做正事,現在正好嚐嚐有名的後果。

第二個學生說,評審長的收入還不錯嘛,今後不如大家合作繼續搞這個好了。

第三個學生說,再用駭客手段造假身份騙人不大好吧?我們是創意人呀!

第四個學生說,在這種環境下想以實力爭取出頭的機會?未免太沒創意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