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娛樂選擇不多,鄉間野台戲因而盛行,某團往往因某角的受歡迎而打出名號,也因為許多「粉司」深喜某當家花旦或小生而使得該團被邀請的機會大增。有時重要節日(大部分是中元普渡配合廟會活動的神豬競賽活動),連著三四台相距咫尺各自搭台尬戲的熱鬧滾滾場面叫人永難忘懷。觀眾千里迢迢趕來看戲,各戲班子必須使出渾身解數以穩住場子,免得台前人氣退燒面子難看。
如前所述,名號響亮的當然觀眾也多,名旦名生一出場就引來掌聲如雷,黑壓壓一片等同票房保證,可那些缺少號召力的也不致沒輒。通常武場是最吸引人的,只要適時安排幾個武行前翻後翻車輪翻跳躍一番,把舞台地板跳得砰砰作響馬上把人潮吸引過來。那一邊等對手翻完接著上菜,也來翻滾打殺,連連前後空翻驚險得幾乎要摔下台,鑼鼓喧天中,演文戲的可吃鱉了,唱工再好也不敵武戲的架勢十足。於是一排妖豔妝扮的仕女以女色美貌也相當吸引一批「難得見到漂亮女人」的鄉下年輕族群。
因為中元普渡場面浩大,號召力也強、更是廣告打響名號最好機會,各戲班子面對的往往是連演兩場將近四個鐘頭的馬拉松硬仗,人潮洶湧、人聲鼎沸中不人仰馬翻也難。武戲不能持續太久,文戲不討好之下,穿古裝唱流行歌曲也卯上了。到最後拼場拼得眼紅,清涼時裝裝束的年不年輕美不美女一字排開,在明晃晃的大型油燈照耀下都是年輕美貌色藝雙全的可人兒。自然,萬頭鑽動的人潮又快速的移動著。好色的不止男生,婦女也不放棄大飽眼福的機會。
孩子緊緊抓住父親的手和衣角,一路迷迷糊糊的跟著人群移動,也不知走過幾個莊頭(那時好像很遠的地方其實並不遠,只是道路彎曲狹小住家少,又是步行使然)才到指定地點的荒郊野外,沒帶吃沒帶喝的熬一整個晚上,只靠強烈的新鮮好奇感支撐著其實並不好受。戲臺附近自然不缺以腳踏車當攤車的小販,賣些吃的喝的烤的或一些鄉下人少見的玩意兒,但是鄉下人也窮、也捨不得消費,難得解饞解渴也只有少少的一次兩次機會。所以曲終人散離去時,大多是半睜半閉著眼一腳高一腳低被拖著走,怎麼回到家都不知道。有時幸運被父親扛在肩上、揹在背上更是一路香甜的睡著。
在那種情況下,孩子迷途的大有人在,大多小孩什麼村還報得出來以外,父母親的姓名也語焉不詳,家解就曾經落單又跟錯人群,要不是碰到好心人收留又問出姑丈的名號(住街上做點小生意,又是雞販子,小有知名度)那麼可能成為一樁挽不回的憾事了。
至於一般設在廟對面有屋頂有柱子,舞台下面有休息室的正式戲臺,也是不怕風吹雨打稍具規模的演出場所,自然父母也比較放心讓孩子單獨來看戲。其實講看戲是大人的事,如我最高興的還在於可以有五塊錢到攤販區小小的「享受」一下買零食的滋味。大概最多是一片碾魷魚絲、一枝棉花糖、一串約五粒浸染紅色糖糕的山渣子(糖葫蘆)即宣告用罄。然後還要走一個鐘頭的路,赤腳踩在仍未退燒滾燙的沙土地上還被太陽烤著回家。記得曾經向母親抱怨過「五圓像人沒什麼用勢,一下就使掉了…」許多年後還成為笑柄。
幾年前曾經回到那裡,廟和廟埕和戲臺都還在,祭祀活動仍在、榕樹下不見擺攤人,因為戲臺上已經沒有戲班子在演出忠孝節義或其他的戲碼。倒是偶爾在土地公廟前有農人農事畢的酬神戲,就在三米道路旁的田裡搭個簡陋的台子將就演出,台前觀眾寥若晨星,演員手拿麥克風彆扭的隻手比劃著,前台後台不分,卸下戲服者隨意走動乃常事,一人分飾五六角也別奇怪,至於小生花旦還可以用彩筆描個粗似的樣子出來,而武場就永遠的消失了。
與戲班子同時消失的,是我的童年,以及許多記憶中的居所、環境、有形無形諸事諸物,以及當時的親戚、長輩,包括親愛的父母親。雖然隨著時間的推移,爾後歲月裡我得到的更遠遠超過當年有限的記憶,但可有哪一種是可以取代的?至今為止~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