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滿,就應該出局

友善聯誼的、心情抒發的、生活交流的、文學討論的

版主: 小小編代貼

一、
  聽說台灣有好幾十萬欠錢不還的人叫做『卡奴』,他們最近哭了!哭的聲音彌天蓋地,彷彿是這個世界逼他們走上懸崖似的;而這逼迫的過程又不怎麼光采,全是些虛偽的謊言,與華麗的手段,因此他們有的學水滸傳聚義於梁山,有的學六四群眾走上了街頭,有的乾脆輕輕一跳,用僅餘的風骨,在人間留下一道不怎麼優美的弧度……
  本來嚥了氣的也就算了,偏偏嚥不下氣的,還把氣向這世界抒發,以一種『搶劫本來就沒有錯,誰叫我餓呢?』的邏輯,彷彿告訴我們『強姦也沒有錯,誰叫她漂亮呢?』,因此『享樂當然也沒有錯』囉!誰叫這世界這麼多誘惑,逼的他們只好理所當然地把飯吃進肚子裡,把大便還諸於天地,環保嘛!這意識挺好,只是何苦讓別人嚐味你的臭呢?
  遇到問題了!只好轉個彎,我不怪世人,只怪政府總行了吧!對他們叫嚷幾聲,他們總得派幾隻狗出來交涉幾句,反正都是智力不太發達的生物,來往之間應該不至於過分複雜,那麼就叫幾聲吧;汪!汪!而他們也果然回了幾聲;汪!汪!意思大概是我們很有誠意幫你們解決,那麼就學一學對岸幾十年前的做法吧!以多數來幫助少數,算是還給你們一個公道。
  於是我向母親探問,他們吃的飯要別人買單,那麼買單的錢裡面,有沒有可能有我繳的税?只見母親小心翼翼地點了點頭,說一切還未成定數,我們必須對這社會理智,有一點起碼的信任。
  靠!這句喉舌間的髒話,差點對準我慈愛的母親飆了出來。

二、
  這讓我想起那位質疑台灣文學大師沒有台灣文學概念的教育部長,最近提出了高中加考公民的想法。
  本來高中考什麼我是不過問啦,反正關我什麼事,就算是一人愚昧萬人遭殃,那也應該禍不及我,何妨冷眼旁觀一齣齣由杜老所主演的社會人倫恐怖悲喜劇;然而,直到我恍然發現這個號稱開化的社會,總有一群沒有開化的腦袋,連公領域與私領域都分不清楚,不僅常把公眾場所當作自宅,還把自宅的問題放大成社會問題,我便不覺地讚賞起說要加考公民的那位先進,其前瞻性的眼光,果然一眼就對準了這個社會早已潰爛的傷口。
  當然考不考公民還要從很多角度分析,我只是抒發一時的情緒。就像逛百貨公司時,看到名牌包包,眼睛一亮、血脈噴張、於是便刷卡把它買下來一樣。一時只覺心曠神怡、豪氣干雲,是不用負任何責任的,反正卡刷完東西就是我的,頂多典當了我的信用,反正信用在這年代值幾個錢呢?既然值不了幾個錢,那麼計較就顯得小氣了,做人格局應該寬大一點,因此一不做二不休,我刷、我刷、我刷刷刷,一不小心把那薄如信用的膠卡給刷爆了,順便也刷爆了那若有似無的財產。
  幸好有位詩人說過:『千金散盡還復來』。我聲請破產總行了吧,哈!正巧台灣沒有破產法,若要等立法通過可能比等高捷蓋好還難,那麼等重新投胎可能還比較方便一些。
  不想死的就把已死的神祖牌拿出來,死有輕於鴻毛重於泰山呵!這下可重於泰山了吧!你看那些官員們嚴肅而哀傷的嘴臉,紛紛在應該討論大事而不是私事的時候,為這些已死的、死不了的、跟不敢死的爭吵起來,說什麼為了公平原則,為了社會正義,天阿!這真是一種最典型的後現代的拼貼,連借錢不還都可以跟社會正義連結在一起。
  所以我說嘛,這土地不僅缺乏公民意識,還連什麼叫做社會正義都搞不清楚。

三、
  社會正義顧名思義應該是在一個社會裡頭,擔任起維持社會運轉的裁判力量,這背後含有啟蒙之後,個體自覺甦醒的時代精神,由於說起來過於複雜那我也就乾脆省略了,省得那些簡單的腦袋忽然抽筋、打結,最後血液洶湧於腦海,人也就回歸於上帝……簡單地說,所謂的社會正義就像是一種遊戲規則,其所保障的,正是分判勝負強弱的競技標準,在這標準底下,有人犯規也有人得分,得分的人應該得到得分以後的所有利益,而犯規的人,本來就有一個犯規的尺度,倘若逾越了這個尺度,在足球當中就叫做收到紅牌,在籃球當中叫做犯滿畢業,簡單地說就是失格,白話一點就是失去了身為參賽者的身分,用學術一點的話來講,就是你即將被邊緣化,用現實一點的語言描述,就是你已經被這個社會給淘汰了!
  一個運動員一但在比賽中失去了資格,就應該離場。一個生命如果在社會裡失去了資格,就形同於『掛掉』,因此在遊戲規則的選項裡頭,你必須度量自己有多少的資本,以及如何將這資本運用在最恰當的地方,才能以最低的代價,換取最高的報償。而這一切都取決於自己,因此那雙操盤的手,也就是所有勝負的關鍵;你當然可以細細經營,也可以孤注一擲,反正勝負與選擇本來就是互為因果,這原本應當是所謂的普世價值,沒想到卻被那些欠錢不還或還不起的人一哭,而整個顛倒過來,我這才見識到,什麼叫做『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的浩氣凜然,什麼叫做『一賴天下無難事』的處世之道,。
  於是一張張佛陀般慈悲的容顏說話了,他們說:『有能力者,當為這些弱勢的族群多付出一點。』我想這些以情感立論的人永遠也搞不懂『可以』與『應該』之間的差別,他們兩者不應該是一個等號,而應該是一個分號,也就是說,如果這兩者可以相安無事那當然最好,但是倘若當這兩者相互衝突的時候,身為現代社會的知識份子,我們所思想的考量重點,就應當只有事情的『應不應該』,而絕非是個人的『可不可以』。
  這是一個文明社會所必然具有的理智思考,只是我忽略了對於許多人來說,這是一個不理智的時代,當然也是一個不文明的世界。
  所以不文明有不文明的做法,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哭天搶地、巧取豪奪,哪怕是萬夫所指,也要有一夫當關的臉皮,說上幾句煽動民粹的話。反正只要敢吵,只要能夠不顧羞恥的犬吠幾聲,還怕不能夠呼朋引伴。把方圓百里的同類團聚起來?
  誰說犯滿,就應該出局?我難道不能悔不當初或惱羞成怒;反正這是一個自由表述的社會,我本來就有欠錢不還的自由。

四、
  原來這就是抹去一眶眼淚後的原型。
  反正得了憂鬱症就怪政府沒把周圍的環境整頓好,得了癌症就怪這世界有太多有毒的物質,怪來怪去,最後只得到一個結論;就是感覺自己太純潔美好了,因此不見容於這個污濁的社會,所以是這世界需要改變,我們應當從改變這世界做起。
  那也就沒什麼好說的了,反正物競天擇嘛!達爾文應當早就看破了人類的劣根性,因此他說該怎麼死,自然有生態鍊的決定,還輪不到你做主。而如果你連達爾文都不知道,那麼也就難怪你連自己有多少資產,以及怎麼利用都顯得愚昧了!本來智力結構也不能全然怪你,有一大部分是在娘胎中就已經決定的,因此,秉持著追根究底的精神,最應該責罵的,還是回頭檢視一下那個生你養你的原生天地……
  雖然我倒是真心地覺得誰都不必怪。本來『蠢』就是屬於私領域的事情,只要記得,下輩子投胎如果沒有當豬的話,把身為『人』的基本職能準備好,例如數學啦、公民意識等等,不要動不動就滿腔怒火地對著這社會潑糞,遊戲規則本身並沒有錯,是人出了問題,如果你還是對此執迷不悟,那麼,且讓我說具貼心的話--
  誰管你去死阿!

偏激到不忍卒睹,但還是想說些什麼不願意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一、有些卡奴的確是享樂後不負責任,但也有不少中年失業轉行的卡奴。難道要他們搶銀行嗎?請問您在下筆前有了解族群結構嗎?如果您是針對享樂部分的話,的確說得有理,只是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二、加考公民對在我看來是必要的,就算強行輸入法治觀念,也是培養公民的一種方式,這不就是教育嗎?不過現今的情況的確有商議必要,只是不同的案例,您也拼裝得太蒙太奇吧。

三、延續一的回應,請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四、講到父母親以及病症還有卡奴......會不會太不知所云?請原諒我試圖讀了兩次仍然不知如何是好的蠢。如依你所言,看來我得怪自己,以及問父母沒有把我生得太能夠適應物競天擇。

以上,一些意見,無意冒犯。人先自重而後人重。說理的文章不是不可,諷刺的文章不是不可,只是如果多一點尊重,會更有說服力。

發卡銀行。。。他們該自己負責吧
誰叫他們胡亂到處發卡?
多了堆壞帳,又要全民分擔?

話說,有多少錢過多少日子,既然知道時機歹歹,那更該早做準備,不要錢一到手就花光光。年薪1000萬的時候開賓士,年薪10萬的時候,自然就是賣了賓士吃蘿蔔乾,如果這時候還要借錢養賓士,那可怪不得旁人沒有同情心~

哈~讀文有感,莫怪~
感謝您對我的指教。
  批評當然求之不得,尤其是如此鏗鏘有力的評論,足以證明您的確細讀了知遠的陋作,但是批評是否站在學理上,而非只是一種直覺式的評論,則是知遠還想向您討教的部分。
  首先有幾個先在的觀念是必須釐清的,即是就社會學中公領域與私領域的區分,我想您對於這個部分似乎有些陌生。所謂公領域與私領域的概念,是針對每一個社會的成員而言,簡單地說,在私領域裡,每一個個體都還原為一個個人,具有個人的私慾與情感,然而一但在公領域裡頭,這些個人便化作了這個社會的公民,必須服從於結構這個社會的制度與原則,也就是說卡奴無論基於什麼理由欠下卡債,都是其私領域的問題,針對這一個部分,吾人沒有任何商榷的立場,但是今日他們卻將私領域的困擾,放大成整個公領域的問題,那麼基於知識份子的角度,就絕對有說幾分公道話的必要了。
  所以吾人之所以認同加考公民一事,即意在於此。所謂的公民即是將人民置放在公領域的立場上來說,強調個人在一個社會的結構裡,必須負擔哪些責任與規範,這是個人之所以被稱之為公民的基本概念,然而這種概念顯然在台灣的現行社會裡是相當缺乏的,因此造成了許多公私不分的狀況,這當然與台灣社會講究所謂的人情結構有關,但是請記住,在公領域裡,吾人是不必講究人情的。為何如此,細說起來太過繁複,此事關乎一整個民主自由的發展史,您如果有興趣,我可以為您開點書單。
  基於這種概念,吾人特地為您整理出本文中,其敘述主體的思想脈落。
  首先即卡奴的問題基本上是其私領域的問題,無論是因為沉溺於享樂,或者是因為中年失業,(崇尚名牌與欲食欲衣)同屬於其個人的私慾,然而在公領域裡,社會制度應當只照顧正常人,而不照顧時時等待被誘惑,亦或者被制度所篩選下來的群體。
  再者將私領域的問題放大成公領域的問題,這本來就是一種缺乏公民意識的展現,所以吾人倡導加考公民,即為了恢復所謂的公民意識。套用美國憲法的基本精神來說,便是維持一種公平的競爭制度,而遠非保障每一個個人的生存。
  如上所述,所謂的現代文明其原始概念與達爾文的進化論有關,相信每一個學界的先進應該都不會否定我的說法。其內在的聯繫簡單地說,就是你個人的死生是你個人的問題,應該透過你個人的選擇來決定,倘若你的知識不夠、你的學養不夠、你的能力不夠,以至於在這個競爭的社會裡頭被篩選、被淘汰,亦是你個人的問題,而個人的問題當然必須回到原本生養你的家庭中來從事討論,我這麼說,難道有什麼錯嗎?
  最後有一些建議是關於您的,批評最重要的原則是言之成理而持之有據,直覺式批評很大的缺失在於往往將許多約定俗成的,習以為常的大眾文化,當作批評的判斷,而往往失去了在學理上的依據,以及邏輯上的準確,因此學界在面對這種批評的時候,往往抱持著相當謹慎的態度;再者,說理的文章能融知性於感性當然是一種境界,知遠亦知這倉促寫就的文章,在藝術營構上的不足,但是,倘若就所述的道理來商榷時,勢必應當以一種純粹理性的態度來與之討論,而非參雜著個人情緒化的字眼,建議您在評論敘述主體的意識形態時,可以從意識的形成以及意識的模式下手,倘若您偏愛文學社會學式的評論方法,對於相關學理上的思潮與論著就要多所涉獵,才不會在言談間,因無意地洩漏了自身的不足,而招來多餘的訕笑。最後,文學批評中的大忌,便是以導師的姿態,來指導書寫者的敘述姿態,而您所謂的多幾分尊重,想必是指摘本文中,以敘述者的視角,對於文本主角(即卡奴)的闡釋,然而這當中包含有價值判斷的問題,實在與尊重與否無關,吾人相信這社會的絕大多數人都是值得尊重的,但是倘若有一個群體,連基本的文明概念都不知道,還以自身的私慾造成社會的混亂,那麼以知遠初淺的知識判斷來說,這實在已相當近乎於野蠻,因此,不得不冷冷地叨念幾句,盼能喚醒其文明的良知。
  以上,不知道我這麼說,夠不夠尊重,夠不夠客觀。
  相當同意您的說法,發卡銀行當然有推卸不了的責任,但是主要還是來自於這些大眾對於自身質性的無法超越,無論是欲食欲衣,或者是崇尚名牌,都來自於缺乏一種崇高的人格,與價值觀的嚴重傾斜,無論其源頭來自於哪一個部位,都是咎由自取,怨不得別人,因此,知遠兩個字奉送--活該
  感謝您的回應

關於卡奴、卡債衍生的問題‧‧‧

如果我說我親眼目睹這瀕臨50萬人中的其中一對,即將離婚或因此成了單親的家庭時的見證人,我不知道到底幾個人有這閒空看這些文章?或是討論該如何又如何?

環境的導因,本身的不知量入為出的觀念,追根究底後,真的社會學說可以立竿見影提出解決之道嗎,又能產生多少效果?一文錢能逼死英雄好漢的比例究竟多少?而當時,當時的始作俑者如今安在?時勢潮流所趨,社會環境的變遷,真正受此困擾者,又哪有此閒空。

很累。很累。還是生活要緊吧!(天音,喂,憐芳草你又在靠文字自我安慰的胡言亂語了)

我覺得高知遠大哥分析的很正確。

為何稱為卡奴?既戲稱為奴,必然為某些東西所綑綁,不外乎享樂、求生.....等等,總歸起來,也是欲望兩字──活下去。

以各種型態的活著,自然在這過程中需要付出些東西。
這社會本來就是殘酷的無以復加,內束的道德是規範自己的一層保護,但這不能成為活著的絕對因子。

想要有效率的生存,可以有很多方法。而選擇借貸以債養債的方式,
我只能說是權宜之計,並不能當作一個長遠的生活策略。

今天不論成為卡奴的原因為何?或多或少有些因素歸於自己,如果發生在我身上,我會想是自己落後了別人,被淘汰而出局是自己活該,想辦法站起來,不要讓自己成為別人的負擔。畢竟人有尊嚴。

競爭在人的世界是必要的,雖然帶來了許多後遺症......但還是有必要不斷的競爭,那些包裝亮麗的道德化是因應社會的需要而產生的,真正明白的人不需要口號,而是身體力行,而不是藉由考試去呈現一個人對於社會的認同感。況且我認為這是耗費社會成本的問題,與其在這方面加強,我覺得可以挪移到其他部分。


至於知遠大哥可能比較激烈的話語,我覺得只是未經修飾過的語詞。
 以我的立場而言,淘汰本來就是天經地義,但在這過程中,某些程度的悲憫是需要的,可不可以給他們一個機會?

很可惜,這是不可能的。數量成了一個問題,我們可以給一個人機會,但無法給成千上萬的人機會。雖然殘酷,但成王敗寇在某些範圍,是適用的。

換個角度想,一個人的淘汰,也是另一個人的勝利,成為別人的墊腳石,或許也是種激勵自己的幸福吧?


受教了。

高知遠w文友好:

此篇作品缺乏散文應有的結構,且富爭議性,不適合張貼在散文版。
敝版移至它版張貼較為適合,不便之處請見諒。

散文版召集人馮瑀珊敬上
  謝謝您的支持,關於考試的方式,只是為了突顯現代人公民意識的不足,當然可以從其他方面來補強.
  至於那些未經修飾過的語辭,實是因為臨時有感而匆促成筆,僅圖讓內心的思緒接續筆墨,因此一氣呵成,未經修改,讓您讀的辛苦,實在深感抱歉.
  然而其情緒雖然強烈,卻畢竟說了我想說的話,這世界到處有人逃避競爭,批判競爭,卻不知道現代化文明,在相當程度上,其實是以競爭的方式建構起來的,能夠在您的筆墨間,讀到一種知心的體諒,實是我的榮幸.
  再次感謝您的回覆
  

高知遠?
是我認識英挺帥氣的那個嗎?
:lol: :lol:

一‧不贊成「社會達爾文主義」
原本指的是大自然整個生態演化,卻能等同「限定在人類社會中,且經過人為制度統治管理的生存系統」?所謂「物競天擇」,這個「天」變成「一群擁有權力的人為組織與其所訂出的制度」了嗎?是否「種族優越主義」在此得到合理的支持了!

二‧一個國家合法的金融制度是「公領域」,所謂「卡奴」是經由其產生。「卡奴」純粹是私領域之事嗎?

三‧公民課的目的是「要每個國家公民在私人行為上遵守必要的公約」。「公民課」只關乎公領域嗎?

四‧「民主法制」國家,首重「人權」,而且是天賦人權。是希望人民生活過得好,雖有罪犯,可以「懲處」,而非「背棄」、甚至「剝奪其生命可能的希望與成就」。人民授權給政府,是為了讓政府可以放棄人民嗎?

五‧客觀而理性的思維與討論,是否該就既成現象而成理反推的肯定前因?或許,現象的產生往往有其結構性問題。整體結構性又豈是社會中某小群人可預測或影響的?

六‧若論及「責任」,這「責任構造與形成系統」都有該盡以及該負的責任。

七‧論及「生活」,就好比整個社會,理論與實際往往有所差距與差異。

八‧「卡奴」一詞的產生,正證明這社會的制約與化約能力。

有感!
這是文學論壇,政治、社會、人是非,還是少貼為妙,我想這應投各大報的民意論壇較妥。問好 莫怪
蔡建春 寫:這是文學論壇,政治、社會、人是非,還是少貼為妙,我想這應投各大報的民意論壇較妥。問好 莫怪
建春兄
政治和社會
都是文學的重要課題啊
一抽走,杜甫就沒有了耶
只要不是無的放矢
說這些有什麼關係呢

問好

  我被一陣陣洶湧於耳畔的話語的浪撲醒,在凌晨四點的時候。
 恍然驚覺我真是一個可愛的知識份子,對於事理總有著不可撓屈的信仰與執著,因此,原本擬不再對於這個議題多做討論的思考,卻被腦海中嗡嗡作響的聲音撕裂,於是只能無奈地端坐起來(如果諸位知道正是這種非說理不可的性格,曾一次次撕裂我與前女友本該膠合的感情,應當更能明白我的無奈之深),然而,既然在把腦海中的話語驅遣出來以前;已無安穩入睡的可能,那麼就請允許我對這樣的議題,以及這議題所引發的討論,再嘮叨地補充幾句吧!
  首先感謝冰之火對於文學介入社會政治的支持;雖然末學亦知道說理的藝術,應當在形式上展現為一種儀式,但儀式多半只能以一種會心的體諒來達到說理的功能,這有時反而妨礙了直揭瘡疤的敘事動機,那麼何妨在織句結章之間,一刀刀地劃過看似完好的體表,揭露那早已敗腐的病徵。
  再者回應沐魚的指教。
  在您的詞句之間,末學隱然感覺到一種同屬於知識份子的聲息,正是這聲息使我相信,彼此操弄的語彙還可以有進一步交流的平台,這平台的基礎稱之為理性,自啟蒙以後,真正可以稱之為『人』的群類都是如此溝通的;那麼請見諒我就從理性開始談起。
  雖然韋伯曾將理性區分為工具性與實踐性兩種,但我想真正熟悉理性的人都必然知道,所謂理性的思考應該是以邏輯作為其原始根基,而邏輯之母是數學,因此加減乘除之間,數字思維的定然性,使得真正理性的判斷從來就只有對錯之分,而沒有輕重之別。
  之所以強調這點,是因為許多我們習以為常的傳統與道德,甚至學術理論,都是違反理性與邏輯的。然而知識份子主張就事論事,因此有必要在事理的討論之前,先拉回理性的原點,將所討論的事物看作是一個客觀的物件,如此評斷才有可能更趨近於冷治而公然。也就是說,『卡奴』在這樣的討論裡,必然不是一個屬於人的群體,而是造成一種現象的客體,如此以客體來討論,我們才能免除人類情感的介入,所導致的偏見與失準。
  因此討論的基點確立了,討論的流程便可以明快一些。
  首先針對您所反對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吾人認為任何理論的提出必然有其洞見與不見,所以全然接受與斷然否定都不是適當的接受態度。以史賓塞的這個概念來說,其中心判准相當符合於資本主義體制底下,人與人之間相互合作又相互競爭的社會系統,然而誠如您所說的,它『有可能』為『種族優越主義』背書,但是人類的文明發展至今,『種族優越主義』其實已經逐漸無法存在了!人們早已懂得沒有一個種族是全然優越的,在現代文明的系統下,這種以群落為單位的思考早已替換為以個人為單位的衡量;也就是說沒有種族與種族比較間的優越與否,只有個人與個人競爭時的成敗勝負,也正因為個人與個人之間具有高低優劣之別,因此共產主義之斷不可行,便在於忽略了人於人之間的這一層勝負關係。
  再者您提到在國家合法的金融制度下,卡奴不純粹是私領域的問題,以及公民課的目的是『要每個國家公民在私人行為上遵守必要的公約』,因此公民課亦不只是『私領域』的事,對於前一個問題,只能說您的思考是宏觀的,卻不盡合理,而至於後一個問題,則相信是您在略讀了我的文字之後,所產生的誤讀。之所以說您的思考是宏觀卻不盡合理的關鍵在於,所謂的國家制度,基本上都是一種『零度』的法則,其考量絕大多數都是大寫的『人』而不是特別的人,就向似一個遊戲的規則一樣,規則本身沒有傾向性,只有參與的個體具有差異性,也可以說規則本身是不涉入的,只有在個體違規的時候,才會觸動一整個規則的連鎖機制,所以照學理而言,我們絕不會說個體違規的行為是公領域的問題,既然說是其行為,則必然與其私領域有關。再者,末學同意您所謂『公民課的目的是要每個國家公民在私人行為上遵守必要的公約』一說,但末學初始的意識即並非指稱公民課是一種公領域的行為,而是指稱藉由公民課的教育『可以讓人扼抑私領域的不當情緒與行為,進而培養公領域的意識與服從在公領域的行為公約。』,而既然稱之為公約,則必然產生以一個社會群體對個體的制約效果,也多虧了這樣的制約效果,社會才有維持秩序的可能,倘若制約消失了,那麼一個人欲橫流的社會便是可以預見的。
  所以您對於天賦人權的看法,末學認為也有進一步商榷的必要。我想您必然了解『人權』一辭其實是針對『君權』而來,與後世近乎人道立場的解讀,其實是南轅北轍的;雖然如此,我亦非主張政府應該放棄人民,而是主張政府不應該過度介入人民,而是應當保持一個中立的姿態,維持一個競爭制度的完整與公平,讓屬於人民的勝負還歸於人民自身去負責與裁量,如此才是一個理想而合乎邏輯的政治體系--
  以上是末學的一點淺見。
  針對您的第五點意見,請原諒知遠的才識學淺,反覆琢磨仍不知您所言何事以及所為何物,如您願意更明白地予以指導,或許我們還可以進行另一個方向的討論。然而整體而言,知遠認為您的意識是鮮明的,相當迫近於社會主義的思想,只是以當今社會的三大主義來說,資本與共產可以說是走向兩個極端,而社會主義雖然試圖以其折衷,避免兩大主義的缺失,卻也因為其折衷而構成了另一個層面的問題,您是知情人,相信我這麼說您一定能夠明白。
  最後再次感謝各位文友的指教。知遠話一說完,濃濃的睡意就將我包覆了!破曉的清藍,並沒有稍稍淡去此際逐漸濁重的思考,然而知遠還是勉力地說完了對於這次討論的一點想法,如今已無法再抵受那高床軟枕的召喚,因此語句如有不通之處還請各位文友多所見諒。

可能在公民課這門課上,我的領悟只及中學程度,而且早把它給考過便忘了,
但在社會上闖盪多年,我得到的實務可比理論強很多,
這人性的貪、嗔、痴,可不是一個教育制度可改變,
除非親自體驗,否則任何理論都只是求學生的一個分數排名罷了,

在資本主義掛帥的社會中,年輕人往往習慣於外表光鮮來評斷其功名,
而發卡銀行則提供了這種快速假象的捷徑,然後來賺取優渥的利潤,
它可惡嗎?答案是沒有,因為企業體是以合法營利為目的,它並不違法!
只不過這種借大錢卻只要還小錢讓人一輩子為奴的手法,欺侮人性至極,惹人爭議罷了,

而違法的倒是欠錢不還,現在則巴望政府出手相救的卡奴,
其實絕大部分的卡奴是有還款能力的(可別以為銀行發卡真的很浮濫,不相信你叫個老人去申請看看。)
畢竟年輕便是本錢,只不過必須辛苦幾年,而人性是怠隋的,
這人性啊!若不是真把他逼上絕路,有些人倒真無法悔改,
可能的話我也希望子女是這一波卡奴之一員,
因為在人生道上稍微跌了一跤,爬起後我相信他會走的更踏實,

至於那些佔少數的弱勢族群,自古皆然,沒有發卡銀行,一樣有地下錢莊,一樣逼死人,
只不過在傳媒藉卡債問題渲染下,看起來為數頗多的樣子,
而這就得靠社會福利機制及慈善機構來改善,跟企業主是沒關係的。

我倒想這些搞教育的人,何不把卡奴事件編入教材,
在數學課上弄上幾題應用題,讓學子算算18%年利率卡債利息,跟2%年利率的定存利息間差異,
因為問題就出現在台灣人解數學題能力跟實際應用上的懸殊反應,
沒人相信這種小學才考的數學題,年青人個個在應用上都交了白卷,
也因此才讓發卡銀行,甚至吸金公司,有可乘之機。

高兄好。

老實說,路上開計程車的阿伯,可能也一肚子學問。知不知識份子不必太注重。

至於文學「介入」政治和社會?在下認為政治和社會本來就是文學的「輸血」範圍,後者也相對地「輸血」給前者,那是事實。「介入」比較強烈,我喜歡用「文學題材包括政治和社會」。

我從來不用信用卡或現金卡,所以無法理解卡奴的心情。不過對那些純粹因為奢華貪婪而受害的卡奴(應該不等於全部卡奴),我實在無法認同。就這個部分的卡奴,我只能說「承擔是理所當然的」。我在路邊吃一碗陽春麵,不知道要吃幾萬碗才有她刷卡刷出來的包包。既然也享受過了,該付出的代價就承受吧。
高知遠w[color=red] 寫:『卡奴』在這樣的討論裡,必然不是一個屬於人的群體,而是造成一種現象的客體,如此以客體來討論,我們才能免除人類情感的介入,所導致的偏見與失準。[/color]
  
  人們早已懂得沒有一個種族是全然優越的,在現代文明的系統下,這種以群落為單位的思考早已替換為以個人為單位的衡量;也就是說沒有種族與種族比較間的優越與否,只有個人與個人競爭時的成敗勝負,也正因為個人與個人之間具有高低優劣之別,因此共產主義之斷不可行,便在於忽略了人於人之間的這一層勝負關係

  規則本身沒有傾向性,只有參與的個體具有差異性,也可以說規則本身是不涉入的,只有在個體違規的時候,才會觸動一整個規則的連鎖機制

  『人權』一辭其實是針對『君權』而來,與後世近乎人道立場的解讀,其實是南轅北轍的;雖然如此,我亦非主張政府應該放棄人民,而是主張政府不應該過度介入人民,而是應當保持一個中立的姿態,維持一個競爭制度的完整與公平,讓屬於人民的勝負還歸於人民自身去負責與裁量,如此才是一個理想而合乎邏輯的政治體系
  
  針對您的第五點意見,請原諒知遠的才識學淺,反覆琢磨仍不知您所言何事以及所為何物,

然而整體而言,知遠認為您的意識是鮮明的,相當迫近於社會主義的思想,
  
良性討論,何需客套!個人不喜歡「證道式的討論」,單純是有感而發,表達一己看法與意見。

一‧既是「現象的客體」,何需先論罪,再分析其由

二‧人們理性的「知道」,不代表權慾就不存在一群特定團體的蓄意追求中,這當也是理性的邏輯思考之一

三‧我說的第五點正可對照這段假設。事實上,由人為達成某一目的而訂的規則往往會有所傾向。此外,所謂參與者,若是被動或者不識此規則的參與者呢?

四‧的確,若單就課本所學,人權是反君權而來。但政治運作的良知良能應是什麼?難道「人權」就不能立義於沒有任何先驗條件的人權。

五‧原本的第五點應該說的更詳細:客觀而理性的思維與討論,是否該就既成現象之當然成理,進而反推,而片面肯定前因的成立,進而對現象中的某些結果負面批駁?

六‧其實我並不知自己偏向某主義,若真的有,個人是支持「自我管理」以求「自我實現」。

最後,完全理性的討論是一個必要過程,唯恐對個別主體的研究不足(所謂「現實」,不要只存在學理上可邏輯化的現實,這個「客觀現實」,極可能變成不符現實的傾斜服膺)。若一個涉及人類集體思想與行為以及影響後所產生的社會,必須以零度般的理性制度來論定,而不重視其效應。那何需再討論、再研修「制度」?(當然,這裡,可以循環理論論之)

原理可以辯論而成立,但是,誰的生命的可能性必須被設定與限定?

我不想!


沐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