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協議和組織看得讓人目不暇給,但實質上只有四個字"自由貿易"。
簡單來講,始作俑者是美國。
二戰後美國逐漸成為全世界最大的消費國,
但各國都利用關稅來保護本國產業,使得美國成為世界最大入超國。
美國也多次興起保護主義,但因美國憲法立基於自由,所以都不了了之。
(其實美國在1971年宣佈的美元與黃金脫鉤,就是一種暗康的自我保護。)
桌面上不能採行保護主義,美國就想了個方法:成立自由貿易區。
1992年美國、加拿大和與墨西哥簽署「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組成的「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
然後在1994年將成立于1947年的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的秘書處改為世界貿易組織(WTO)。
簡單講,就是高舉自由貿易區的旗幟來打破各國的關稅保護,達到保護美國自己產業的目的。
國與國之間的自由貿易,乍看來沒什麼不對,公平嘛!
但問題的關鍵在於自由貿易卻無法自由遷徙,造成落後的國家永遠養著一堆貧窮落後的人民,先進國家永遠富有和領先。
所以看似公平的貿易行為,在無法自由遷徙的情形下,實則是一種新的奴隸制度。
歐盟就是個例子:
歐盟透過單一貨幣達到完全的共同經濟體,但人民卻無法跨越國界自由遷徙,
結果造成富國(德、法)越來越富有,弱國(希臘、葡萄牙)越來越窮困。
國與國之間的自由貿易必須搭配自由遷徙,才可稱為真正的公平貿易,否則永遠只是一場「大人與小孩的自由格鬥」。
(美國一直要求別國與它公平貿易,但不知它肯不肯將印美鈔的大權交給台灣,再來跟台灣講公平貿易!)
對貧窮落後的國家地區而言,加入自由貿易與否,只是賴活與好死的選擇。
對台灣而言,農業一向是最弱的一環產業,唉......
政府只一天到晚說不加入這些自由貿易組織會死的很難看,
卻不知如不趕緊將產業升級,到頭來只是成為"新世界的奴隸"而已。
(政府拼命制定的經濟政策,最後都淪為炒地皮收場,可憐的又是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