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蘇家立 » 週四 9月 16, 2010 7:15 am
芝言 寫:[
妄言僭越,這首詩還不夠有詩的力道,但在整體表達而言,最後一句很突出,情感也很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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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批評。
但是個人覺得這首「刺」的意思很完整。
七個字暗喻法律也者不過也是法官謀生的工具,恕難與聖經一般以神聖待。
八個字指出法官這一行業在三百六十行而言,只是工作性質不一樣而已,己不正,憑什麼審判他人?
第二段講執法人員背棄自己的職務,那就等同讓壞人暢所欲為,而法官形同盲聾痴,竟然分辨不出實情是如何,
更難過的是,審判只是他們的「工作」,既然是工作,品質如何便可以漠不關心。
「吃素」也等於推託狡辯,等於說:「我們都吃素了,絕對是善良的,怎麼可能漠視羊咩被侵犯?」
「詩」經過一番解釋,立意清楚是清楚,想必味道更淡了,唉![/quote]
說不上批評,只是建議。詩有時候無須解釋太多,要留些想像空間,我之前回覆您的所謂「力道」,就是指這個。
解釋太多反而讀起來沒有詩的想像韻味,但矛盾的是,有些「事實」的東西又不能模棱兩可,一定得立場明確才行。
也許是我用的詞語讓您誤會了,抱歉。
回覆您所說的吃素一說,嗯,都有僧人明著吃素,私下葷腥色皆來了,吃素只是表象,擁有樸素的心靈比起做表面功夫難上許多。
也因此做各種行業,都要有所謂職業道德與良心呢。
這時候想到我的同事,居然在家長面前說,「在人生歷程中作弊是不可避免的」,這種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