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豆 寫:/生命的溫度是不能傳遞的,那太過複雜了。/
單是序言第一句我就不表認同,溫度是可傳遞的而非不能傳遞,本質是不複雜的,是因為人性貪求才複雜。譬如你在公車上讓座給孕婦小孩,碰到醜女孩仍願意和她侃侃而談,使對方覺得受尊重,或者和愛人絕交時仍能力保溫和理性收尾。
感謝綠豆的指教
我用"溫度"這個詞的時候,所指涉的其實不是一般所謂的溫度。只是我一時再也找不到另一個詞來表達。(當然,這個用詞並不恰當。)
在我的觀點裡,生命是多面向、弔詭的集合。而當生命向另一個生命展現、希求、冀望或只是偶遇,而那時對自身以及另一個生命造成的影響與感受,到目前我依然沒有一個合適的詞語來形容,於是姑且稱之為「溫度」。
為什麼我說那不可傳遞呢?(這邊必須先說的是:不完整或失敗的,我不算之為傳遞。)這樣說吧,我就沒有辦法告訴你,我在寫這篇「溫度」的時候的感受;我可以告訴你我強烈感到空虛或難過,但這真的能夠讓你明白我所感受到的嗎?而且,一般來說,我還不能告訴你我同時也感受到充實、喜悅。這可能會使你覺得我矛盾、虛偽。雖然那是事實,因為我在寫作時都需要強烈的情緒為動力,而寫作讓我快樂;我也無法讓你感受我在這兩組情緒的衝突之間產生的愧疚、疑問、自我譴責。更不要說當時生理上的疲憊、不適,我腦中縈繞的記憶,以及我在完成之後還玩了一下"暗黑破壞神3",把這一切通通拋到腦後。
當然,如果同是過來人,那麼說「可以體會」絕對是合理的。這裡就是我在作品中說的"散落"與"拾獲"(借用了張懸的詞)。你擁有那陣滿懷的風,讓我對你散落的餘燼亮了一節殘火。
但那終究不是我。
不知道這樣解釋可不可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