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我的故事對彼此而言都已全然陌生。 五年。 我張開嘴巴想告訴妳我的故事,但卻又因為嘴裡的苦刺痛自己,所以再次閉 上了嘴。如同寫家書一樣,「與妳一別已有數載」,我是打算這樣寫的。接下來 大抵會寫一些客套話,問妳過得好不好,我狀況還托賴(即使你在離別之後恨我 入骨)。但要是真的下筆寫了這些,我大概就無法寫下去了;這些虛言我不太常 用,所以根本不知道怎麼才能接下去,然後把話題拉到妳我這五年間。 我不太敢跟妳說我過得如何,而只想知道妳過得如何。大概是自私吧,又或 是對自己狀況太清楚並習以為常,已經不知道從哪裡找得出可以跟妳說的突發狀 況——都過去了,不突發了,適應了。但正因為清楚了自己...